首頁 > 初嘗愛情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2 頁

 

  潮初現在一定急著找她,一想到潮初會為了她心急擔憂,她的心便忍不住揪疼著。

  「你一直是個小媳婦、小可憐、逆來順受的小女人,是什麼力量讓你背叛我,甚至離開我?」維新拿著酒瓶緩步靠近紫辰,蹲下來怒視她。

  紫辰嚇得牙齒打顫,但她還是挺起胸,抬起眼與維新對視。

  是的,她不能再退縮,潮初為她做了那麼多,犧牲的那麼徹底,她不該再懦弱的一味逃避,是她該為他們的愛情勇敢站起來捍衛的時候了。

  「我……」

  「俞潮初,竟敢搶我木維新的老婆,他以為有錢有勢就能壓倒我?他實在太天真了,才會落到今天人財兩失的局面,現在我就要讓他知道,敢搶我木維新的老婆就得付出慘痛的代價。而你永遠也別想離開我,否則我會讓你生不如死。」未等到紫辰的答案,維新便面目猙獰的撂下狠話。

  紫辰禁不住地打個冷顫。「你為什麼要這樣?你原來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因為我要成功,我要有錢,我要人人尊敬我、看得起我,聽我的話、看我的臉色,而不是當一個被人瞧不起、被鄙視的無能丈夫,你懂嗎?」維新沉痛的大聲吼出他的憤懣,淚也爬滿面頰。

  天哪!維新竟為了不能改變的事實,滿懷怨恨的毀掉自己的下半輩子。

  紫辰不禁為維新感到悲哀。「你想怎麼做?」

  「我要俞潮初所有的錢、權力及一切,來換取我被他踐踏的自尊,我要讓他悔不當初,生不如死,才能洩我心頭之恨。」

  維新伸手抹掉臉上的淚痕,「哼!有什麼比名利和金錢更能受人尊重的?沒有!而這些我都要從俞潮初那個大笨蛋手上得到,這些可都要拜我美麗又可人的妻子--你所賜,哈哈哈……」

  維新張狂的笑聲震得紫辰頭痛欲裂,身子搖搖欲墜。

  「維新,我一直認為你的乖張不講理,只是因為身體受創,你的內心仍是良善的,直到今天,我才總算看清你的真面目,你讓我好失望。」枉費她為他守身如玉了十年,原來一切都是假的。

  「那是因為你一直都沉緬在如何做好妻子、好女人的天真想法裡,才會看不清自己的老公是什麼樣子,能怪得了誰?」維新得意的扯高嘴角。

  「我還真佩服你,十年來,不管我怎麼撩撥、引誘,你都沒有出軌,還保有完壁之身,死心塌地的跟著我,我真的很感謝你對我的這分心,也衷心的想疼你、愛你。

  但是,很遺憾,也正因為你的純真、忠誠,讓我時時刻刻的記取自己的殘缺無能,所以.我恨你、打你、罵你,把你當做我發洩的工具,而你這個愚蠢的女人,竟甘之如飴的逆來順受,真是命賤!」維新輕蔑不屑地對紫辰吐口水,隨即哈哈大笑。

  這就是真正的維新?這樣的告白震得紫辰腦袋一片空白,完全停止思考,而淚卻毫無意識的流滿面頰。

  經過良久之後,聽到維新響亮的鞋聲才稍稍驚醒她,她茫然地又在心中問了一次,這真的是十年前那個開朗、體貼、多情的維新?

  「在這裡等著,等著看我怎麼收拾俞潮初那個大笨蛋。」

  如大夢初醒般,維新的話讓紫辰奮不顧身的衝向他,抱住他的身體。

  「不,不--你不可以傷害他。」

  「滾開,別擋我的路。」維新扒開紫辰的雙手、將她摜在地上,紫辰又立刻爬起來抱住他。

  「不,我絕不能讓你傷害他。」紫辰仍狠命的抱住他。

  「滾開,有沒有聽到?!」

  「不,不,絕不。」紫辰堅定的雙臂捆住他。

  「你這不知好歹的女人!」維新用力的扳開紫辰的手,往她臉上連甩了兩巴掌。

  紫辰被打得眼冒金星倒地不起,意識尚未恢復,維新的拳腳已如雨直下的踹來,她無處可躲的任由維新踹踢。

  維新已失去了理智,雙手勒住紫辰的脖子,眼瞳充滿血絲,像嗜血的惡魔。

  情急慌亂中碰一聲門被撞開了,下一秒,維新如破布般被丟到牆角。

  「紫辰!」潮初立刻抱起她,查看她的傷勢。

  這個人渣下手竟然這麼重,紫辰沒一處是完膚,他絕不饒他!潮初輕柔又心疼的將紫辰抱躺在一旁。

  當司機告訴他,紫辰被一個男人擄走時,他正好在附近,所以才能在最短時間內趕到這裡。

  「木維新,我說過,不准你再來打擾紫辰,否則,我絕饒不過你。」潮初目光冷冽的盯著他。

  「哈哈哈……俞潮初,你以為你是久陽總裁,說的話就一定有人鳥你?搞清楚,從現在開始我才是久陽總裁,要聽話的人是你,你竟然敢揍我,我馬上就讓你知道,得罪我會有什麼後果……哈哈……」維新笑得張狂,眼中的戾氣直可燒穿世上一切事物。

  「哼!作白日夢的人是你,你可能忘了,我們的約定上曾特別註明,如果你離開德國,一切的利益將歸還我--俞潮初。」

  「你把每個人都當白癡,可不要把我木維新算在內,你以為我是三歲小孩會受你的小伎倆所騙?哼!我看得清清楚楚,只要我在五月十八日前不要離開德國,一切的權利將永遠屬於我。而現在已經是六月三日,也就是說,我已經是穩坐久陽總裁寶座了,你以為我會笨得雙手奉還給你嗎?哈哈哈……俞潮初,沒想到你也會有今天吧?」

  潮初覺得此刻的木維新真是可憐,即將惡運當頭,還猶自作著總裁夢。

  「合約上是寫著,只要在五月十八日前不要離開德國,一切權益歸你,但你還是沒看清楚,上面附加了一項條文,如果你在農曆五月十八日前回到台灣,將會喪失一切,而今天才不過農曆五月十五日,而你的雙腳現在所站的這塊土地,正是台灣。」潮初揚起一張紙,丟向維新。

  這都要歸功於他的好友燦斯--律師界的天才所擬的合約,燦斯利用人們一向只注意國歷而忽略農曆的習性,大膽的加設這項條文,而木維新糊塗地跳進來,只能怪他太急躁,如果他能捺著性子,等到他與紫辰結婚的晚上再出現,那麼,一切必然將歸他所有了。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