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車停在這裡,你自己過去,等你進門後我再離開,推得動這輪椅嗎?」他蹲下身子握住伊人的手。
已是林家門前了,他們把車停在一面牆邊,相互凝視,算是告別吧。
槍傷剛愈的林伊慕點了點頭,她靠在輪椅上,輪椅是狄昊天為她準備的,無論說什麼,他都不讓她下地走路。
「昊天……」她決定再努力一次,最後一次了,「你有沒有想過……離開黑街?我知道你曾在美國取得碩士學位,離開黑街也不會餓死的,對吧?」
他難以置信地看著她,彷彿聽到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話,半晌,琢磨語句,力圖讓她明白,「慕,我不能離開那兒,黑街是我從小生長的地方,很多事一出生就注定了,沒有人會相信狄雄風的兒子能成為奉公守法的社會棟樑,我小時候也曾經以為自己能擺脫黑幫的命運,但是十五歲那年,父親要我親手開槍打死一個叛逃的屬下後,我就沒有退路了,我並不是說黑街的人都是出於無奈才沉淪的,有的跟著我也是因為想賺大錢,但……很多時候我們身不由己,你懂嗎?」
她不想懂,只想強辭奪理地讓他離開那個危險的圈子,不幸的是,她竟真的懂——她自己不也是身不由己嗎?
「快去吧,有人出來了。」他握著她的手沒有鬆開,嘴裡卻無奈地催促著。
林家側門已經打開,一個女傭正提著菜籃子走出來。
「我走了,」她推著輪椅忍不住回頭,沙啞地問:「你說過要等我進門才離開的,對不對?」
他點點頭,對她揮揮手。
轉過那堵遮擋的牆,林伊慕看著自家院門,淚眼模糊了,這真是她要回的家嗎?怎麼毫無溫暖動人的感覺?
「啊!三小姐!」提籃子的女傭看到林伊慕大驚失色,忙向宅子裡高喊,「是三小姐回來了!」
頓時一群人跑了出來,都是平時伺候她的老媽子,還有工人,院子裡亂了起來,鼎沸的人聲迴盪在空中。
林伊慕看到幾個異母兄妹從樓上的窗子拉起簾子看她,林太太站在門前,射來凜冽的目光,卻不見父親,也許是正在客廳裡抽著雪茄,等這失蹤多日的女兒前去請安。
還有一個人她也看不見,那人應該在她的身後不遠處,一堵牆的旁邊,他答應待她進門他才離開,現在,他是不是已經走了?
她想著這個可能永遠也無緣再見的人,淚水直流了下來。
大家對她的淚水並不感到驚奇,紛紛斷定是匪徒對她的恐嚇,讓她連日來的委屈無法排解,現在好了,終於回家了,終於可以哭了。
院門「鐺」一聲鎖上,喧囂聲不再聽得到。
狄昊天站立車頭,望著她被人簇擁的樣子。既放心又傷感。
也許再過幾個月,訂了婚,有了日夜相伴的未婚夫後,她不會再記得他。
他們的相遇只是她人生中一段短暫的意外插曲罷了,可有也可無。
發動車子,他決定離開她的世界。
第五章
她又回到了這個冰冷的家,秋天清寒的空氣使偌大的客廳變得更加空蕩蕩,林浩宇坐在沙發上看報,這個父親並沒有對女兒的歸來表現出任何喜怒哀樂,彷彿她不是失蹤了一個月,而只是出去逛了一趟街。
「爸。」林伊慕低聲叫著。
眸子從老花眼鏡上方抬起,瞥了她一眼,在輪椅上停留數秒,再落回報紙上。「受了傷就到醫院治好,訂婚典禮延後了兩個月,這段時間你不要再到處亂跑了。」這是唯一的話語,算是關心吧。
一旁的林太太正指點女傭如何擺放瓶中的花,淡淡地插上一句,「對了,如果處女膜破了,記得要去修補。」漫不經心的語氣就像在說「如果鞋子破了記得去修」。
林伊慕澀笑,還好她這只破鞋沒有被命令扔掉或處理掉,是否該謝天謝地?
這就是她的家,一群殭屍跟她住在一起——他們不吸她的血,只是逐年逐月地吸取她的熱情,吸掉她作為人的溫度。
一般妾氏生養的女孩,在家裡受到的是什麼待遇?小說上通常都把她們描寫得很慘,遭大媽毒罵、遭異母兄妹欺負,整日飢寒交迫、傷痕纍纍。
但她沒有這麼慘,吃穿用度與別的家庭成員一視同仁,大媽沒有講過一句重話,兄妹們倒也客氣,而且還幫她物色了門當戶對的翩翩貴公子。
林太太出生名門,身份規定了她不能像一般市井小民那樣破口大罵,受過的教育也決定了她不會像一般得勢的女人那樣喜歡冷嘲熱諷,有不滿時,她絕不會敲著桌子尖刻地說:「你怎麼這麼不自愛……」她只會不理人,而她的子女也以她為榜樣,一顰一笑都似一個模子裡出來的,舉手投足完全機械化。
至於父親則從不會拿正眼瞧家裡的人,他太忙了,忙賺錢、忙著在外面選情婦,偶爾呆在家裡——比如今天,也會忙著閱讀報紙。
林伊慕上了樓,隔著護欄遠遠地觀望這一家人,不禁心驚——二十年後,她會不會也變成他們的同類?
一定的,在這種古墓般的環境裡,是人都會變成化石,無論他曾經是什麼形狀。
這般清冷的感覺,為何她在過去的一個月不曾體會?
雖然那時她是囚犯。
那金黃的楓葉,那山間奔湧的瀑布,那陽光燦爛街頭的草「戒指」,那顆蚌中的珍珠……還有那玄色的吻。
她撫撫嘴唇,彷彿在回味一顆香味久散不去的糖果。
「三小姐,楚少爺來了。」女傭敲門報告。
楚文俊?
林伊慕這才想起還有一個即將成為她未婚夫的人。
「是讓楚少爺到這兒來,還是讓他在起居室等著?」女傭問。
「我到起居室去。」她實在不想在臥室裡會見這個男人,如果真有誰可以進駐她睡眠的天地,那也只有……他。
楚文俊是一個明星檢察官,這是別人私底下給他的稱呼,因為他打官司如同做秀,每贏一場都會把自己英俊嚴肅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告訴市民們他多麼有才華,多麼有正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