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自己變得可惡!剛才的那種行為無疑是佔別人便宜。
氣自己變得在乎!向來他與週遭的女人,本來就是只有「性」而已,何時會去考慮對方的感受?不是只要彼此獲得身體上的滿足就OK了?
更氣自己竟然會倉卒而逃!那行為簡直有損他「大眾情人」的雅號,而且,「她」現在不知道怎麼了?她老公回來了嗎?
奇怪?明明聽她喊老公在先,叫救命在後,怎麼才一下子的時間,除了她和她的狗外,其他一個人影也沒瞧見?那段時間,她的親密愛人去哪了?
由於剛才的慾火燃起太強,至今仍未因車速造成的冷風而消退,他覺得他需要發洩!
因此,他把車停在孫愛媚住的漢來飯店。
孫愛媚當然不可能因他趕她就真的離開高平回北部,果真如此,那她就不叫「孫愛媚」了,且方人傑愈是如此待她,她更是不服輸地死纏活纏,硬是要向全天下的人類證明她的魅力連方人傑都必須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
所以當方人傑敲開她租住的總統套房大門時,想當然耳,孫愛媚臉上的笑意與驚訝有多麼明顯,從迎他進門便更是使出混身解數的想要挽回他以前對自己的寵愛。
其實這些挑逗的伎倆,方人傑根本視若無睹,反正他現在只是想要有個洩慾的對象,於是一進門,便已粗暴地狂吻她,並脫去兩人之間的障礙。孫愛媚以為他已知自己有錯前來道歉而喜之若狂,除了熱烈地回應寧—更是想把他留住,兩人很快的便在地毯上進入高潮,並發出滿足地呻吟……
然而,他卻一點也沒有完事後的開心,沉重的心情反而更優悶,摟著依在身旁嬌媚的孫愛媚,他卻一點也沒有以前那股充實感,而不知情的她,卻還沉澱在剛才肉體上余歡中,以手指輕畫他堅實的胸膛,眼中及嘴角仍掛著相當愉悅的滿足,修長的腿兒還跨在方人傑的身上不斷地發出誘人的摩擦,並不時的用私處露頂著他,以肢體語言告訴他,她還要……
她完全迷失在慾望中,根本忽略到他臉上的表情及眼神中一再透露的厭惡感。
他刷然起身,撿起丟在地上的衣褲,慢慢地穿上。
「你在幹麼?」孫愛媚裸身從地上坐起,她不解他現在的動作,以前他們在事後都還會再溫存一番的。
方人傑並沒給她任何回答,只是繼續原來的動作,然後拿起鑰匙,二話不說打開門就離開了,他甚至連看也不看她一眼。
臨進電梯前,他還聽到孫愛妮從門縫傳來的怒吼聲……
他又晃了晃酒杯中的液體,他看到水晶杯上因月光折射出自己那張充滿雜亂表情的臉。
他用那雙不知愛撫過多少女人的手掌.試圖揉掉那紊亂的心思,但是這樣的動作並未讓他覺得自己有任何改變,突然間,方人傑竟然覺得自己骯髒。
以前,他從不認為自己這樣生活在女人堆中有何不妥,可是,今晚,在丫丫的面前,在想要她的那一刻,他這位公認的大眾情人竟然會覺得自己骯髒。而且下流……尤其他知道她已有老公。
這樣的念頭,讓也自己都覺得可怕!
可怕?從小到大,方人傑從來不知這兩個字的意義,因為,他知道,在他方人傑的字典裡,是不可能有這字眼出現的,可是……現在……莫非……莫非他對她……動了真情了?
不,這是不可能的!她長得並非天上的仙女下凡,充其量只是不難看;她的個性並非溫柔婉約,甚至處處與他針鋒相對;她的家世並非與他門當戶對,言行舉止還粗枝大葉;她做事丟三落四,十足迷糊卻又搗蛋;她……甚至有老公了!
但,不可否認,他喜歡和丫丫在一起。
她的真,讓方人傑覺得很輕鬆,在她面前,他完全脫去偽裝;她的純,讓他覺得生活變得既簡單又單純,他完全失去武裝。
他雖非像方宇傑那樣惜字如金,卻也不多活,但不知為何,每次一遇到她,話匣子便自然而然地變成一籮筐,毋需思考,不用鉤心鬥角,一切就像應該的。
他愛與她鬥嘴,愛看她每次鼓著氣、嘟著嘴,紅潤潤的臉頰上那雙活溜溜、水靈靈的大眼,在怒睜著,充滿孩子氣的她,讓他也忘了自己有多少歲數
了。
還有……他一口飲盡杯中的酒!
突然他想到丫丫頸上掛的那塊玉珮好眼熟,那時,因正忙於做「那件事」而沒在意,下回有機會自己——定要再看看。
突然一巴掌用力地拍在方人傑肩上,他嚇了一跳地猛然驚覺地抓住來者的手,並演了一個漂亮的過肩摔。
「哇!老哥,你想謀殺親弟呀!」是方世傑,他現在正被摔得有如狗吃屎般,四腳朝天地,五臟六腑全散得大呼受不了。
說來他也是方家的怪胎,方家老小,即使是方母莊靜,甚至老奶奶,各個都是跆拳道與柔道高手,畢竟方家在商界的響號,多少會引起一些不肖分子覬覦,因此每人從小便練就一身好功夫,只有方世傑,自幼便高唱世界和平與大同,君子動口不動手。
小時候,當方人傑和方宇傑正在努力吶喊、出汗在上武術課時,他卻一古腦地埋在自己的發明中,方正天與莊靜也不願強迫他,任由他沉浸在動腦的天地裡,甚至還提供他相當的環境、儀器與師資,也因此造就他十二歲便以「發明天才兒童」而上了國際的「時代雜誌」之封面及滿滿六大頁的詳加報道,故人稱「方蓋先」。
方人傑——直認為方世傑是他們三傑中最聰明的,個性也是最樂觀的,瞧他現在即使被摔得天昏地暗,卻還不忘幽默一下。
「你幹麼不聲不響地拍我肩膀?」力人傑現在才突然想到今天傍晚時,方世傑是由他自己親自帶來別墅的,剛才想事情太認真了,以至於忘了有他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