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子,方瑋築也怔住了。
「我沒騙你吧!」男子看著方瑋築。
然而方瑋築並沒理會他,伸手一把推開大門,牽著唐紫眠就進門。
「喂!小姐,等等!」男子關上了門,跟著方瑋築穿過小院子,進了屋內。
方瑋築將自己和唐紫眠的雨傘收好,放立在牆角,然後行李袋一放,轉身看著跟她們進屋的男子,口氣不悅的說:「這屋子現在是屬於我住的,請你出去。」
「你住?」男子睜大了眼,「你說什麼啊?這屋子才是我租下的!」
「我有合約在手,誰知道你是哪裡冒出來的宵小?」方瑋築冷眼看著男子,一副就是認定他是這屋子不請自來的無賴。
「小姐,說話別太傷人好不好?」男子被方瑋築的話激怒了,「什麼我是宵小?
我也是有合約在手的!」
方瑋築嗤之以鼻。
男於被她的態度惹得真的生氣了,從自己帶來的行李袋中拿出了一張紙,遞至方瑋築面前,「你看看,看我有沒有在騙你?」
方瑋鏡拿過他手上的紙,快速看了一遍,那的確是一張合約,是屋主和他簽下的一張為期一年的合約。
「沒錯吧?」這次換男子嗤之以鼻的說:「我看你才是偷闖進來的宵小。」
方瑋築掃了他一眼,竟然出乎意料地將那只合約撕成四半。
「你做什麼?!」男子的臉上出現驚愕和不相信「你做什麼把我的合約撕了?!」
「這樣你就沒有權利住在這裡了。」方瑋築並不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到任何抱歉。
「你!你太過分了!」男子氣得大吼,「這屋子本來就是我租下來的!你怎麼可以這麼蠻橫?還把我的合約撕了!」
「你現在沒有權利再待在這屋子裡。」方瑋築仍舊用冷漠的口語,下著驅逐令,「請你出去。」
「你不可理喻!我有合約的,而且還付了押金和租金,你呢?你的房子租約在哪裡?」男子持續咆哮。
方瑋築根本無視於他的憤怒,「我的租約根本不需要給你看。」
「我看你根本是沒有!」
「你不必對我使用激將法,我不會上當的。」
「你!」男子氣得說不出話來了。
看著爭吵中的兩人,始終站在一邊的唐紫眠此時拉了拉方瑋築的衣袖,說著,「瑋姊姊,這個大哥哥也是有租下這屋子的,你別這麼趕他走,他也是主人啊!」
「我們不能跟別人住在一起。」方瑋築低頭看著唐紫眠一臉同情男子的表情。
「可是瑋姊姊——」不叫她閃電,這是一早就說好的,不能讓任何人知道自己和方瑋築真實身份,避免引起太多的危險和麻煩,「大哥哥很可憐的,你看看外面已經下大雨了,他一定沒有地方住的。」
「我們不必同情他。」方瑋築一點同情心也沒有。
「瑋姊姊,就讓大哥哥住一個晚上嘛!」唐紫眠替面前看起來滿和善的大哥哥求情著,雖然他現在正處於火爆中,「明天你們再一起去找這棟房子的主人問看看嘛!」
方瑋築本想堅持,但看到唐紫眠眼中對男子的同情和執意,服從小主人命令的心,不得不使她放棄,「好吧,就只這麼一晚。」
唐紫眠露出開心的笑容,走到盛怒的男子面前「大哥哥,你今晚可以住下來了。」
「還是你這小妹妹有人情味。」原本氣炸的男子,看著有如天使般笑容的唐紫眠,氣全消了,他露出新切的笑容,彎下高大的身軀又說:「我叫盛之偉,你呢?」
「我叫雷小眠,她是我表姊,方瑋築。」唐紫眠甜甜地回答,雷是她母親的姓,而小眠是她的小名,這些全是為安全而改的名字。
「雷小眠?好可愛的名字。」盛之偉抬頭看了方瑋築一眼,「哪像你表姊,一點也不可愛,像個虎姑婆一樣可惡凶殘。」
本以為這麼說會引起方瑋築生氣,然而她卻一點動怒的表情也沒有,甚至連皺個眉頭也沒有,只是走來牽起唐紫眠的小手,「小眠,我們上樓去整理房間的東西。」
「喔。」唐紫眠應了一聲,隨即對盛之偉揮揮小手,「大哥哥再見,我上樓去了。」
盛之偉也對唐紫眠揮揮手,微笑的說:「待會兒見。」
望著方瑋築和唐紫眠上樓的背影,盛之偉臉上的笑容立即轉變成一副陰冷的臉,看來,面前有點麻煩了。
☆☆☆
看著手中的名單,陳毅祺的眉頭皺成一團。
「這上面全是這一個禮拜所有搭乘由日本飛往台北的班機,所有旅客的名單,總共有兩千六十三名。」林慧媛在一邊解釋說明著。
「兩千六十三名?」陳毅祺聽得頭部都痛了。
「這怎麼查呀?」另一名組員田文健也在一邊大呼頭痛。
「我們可以刪除一些不可能的人。」林慧媛說出自己的意見,「這裡面有很多是外國人,還有老弱婦孺,這樣刪一刪,就可以刪掉大部分的人了。」
陳毅祺贊同地點點頭,「這樣要找出鬼神的可能性也大些,根據日本那邊我查的結果,鬼神是個男的,年紀約在二十五至三十之間。」
「那這樣又可以刪除更多的人了?」田文健露出笑容,「那他是日本人,再刪除外籍旅客,那很快就可以找出符合他的人了。」
「嗯,到時找不到閃電,也可以藉由鬼神這方面找到閃電。」
陳毅祺微微瞇起眼,眺望警局窗外灰□□的天色,「看來,到時會有一場腥風血雨出現了。」
☆☆☆
「真是很抱歉,我不知道我丈夫已經把房子租給了方小姐,所以才會把房子租給了盛先生。」一名婦人坐在咖啡店座內,對著面前的方瑋築和盛之偉致歉。
「難道張先生沒有把方小姐租下房子的事情通知你一聲嗎?」盛之偉的口氣像是在質問著。
面前的婦人張太太還是一個很抱歉的笑容,「我先生很忙,那天抽空和方小姐見面,沒想到方小姐連屋子也沒有去看,就立即付了押金和租金,急急簽了合約,而忘了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