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能說,一定要讓你親眼見到才行!既然褚大哥不能來,你就出來跟我們吃個飯,好不好?拜託!】
胡蝶最禁不起詠蟬求她了,就算她不求,只要知道她有需要,她也一定會為她達成。
【好吧,禮拜六幾點?】
【嗯,晚上六點半在第七街餐廳見。拜。】李詠蟬掛上電話後,開心的看著尊二。
他是專程來接她去吃飯的,沒想到出門前就接到胡蝶的電話。
這兩個月來他天天出現在她面前,不管是在公園,或者只是她去買個東西,他都有辦法截住她,像她身上裝了雷達似的。
久了,她也由原先的戒慎恐懼轉為習慣,到現在已經有點依賴了。
而且他對爸爸媽媽很好,不但為爸爸找了個較輕鬆的工作,讓他遠離危險的工地,還讓媽媽在附近的超市裡當麵包師傅,有空時還常帶她出去吃飯。
全家人都很喜歡他,唯一可惜的是胡蝶沒有見過他,畢竟她跟他交往較熱絡只是最近一、兩個禮拜的事。
「真期待禮拜六,我等不及要看姊姊知道我能走路時的表情了!」她興奮得無法自己。
存仙蕈真是太神奇了!她才吃了三、四個月,原本一點感覺都沒有的下半身突然有了知覺,現在她還能站起來勉強走幾步路,這還只是其一,其二是她的聽力,現在她就算不戴助聽器也能清楚的聽見一些聲音了!這跟以前戴了助聽器仍是毫無幫助的情況簡直是天差地別!
真是太好了!要是姊姊看到了一定會很高興!詠蟬興奮的笑著。
尊二起身,走到她身後為她推輪椅。
「嗯,我想她一定會很開心。」他將她推出家門。
「謝謝你幫平澤哥帶存仙蕈來給我,禮拜六正好可以請姊姊將錢算給你。」詠蟬忽然記起,不好意思的說。
「沒關係,不急。」
第十二章
【小胡蝶,今晚我會借工作之便,向廣告拍攝人員詢問結婚應該注意的事項,因為我們倆都沒結過婚,所以還是多問一下比較妥當。晚餐跟小蟬好好的吃,我回家時大概會很晚了,別等我,先睡吧。愛你。
天廉】
胡蝶急忙將紙條塞進皮包裡,然後出門跳上機車,十分鐘後抵達第七街餐廳,急急停好車後,一看表,鬆了口氣,還好,只遲到了五分鐘。
要怪只能怪她跟天廉太恩愛,恩愛到心有靈犀的地步,讓她的午後小睡裡充滿了婚禮的浪漫,夢裡的她穿著白紗禮服,天廉穿著正武西裝,俊帥得讓來參加婚禮的所有女性眼睛裡全都充滿了渴盼與妒意,而她擁有他!
夢作得太美,當她醒來時已將近六點,她嚇得連忙起身梳洗,生怕來不及。
這可是小蟬跟她這一個月來頭一次的共進晚餐。
一進餐廳,就看見面對著她的詠蟬在向她揮手,她愉悅的朝她走去,然後發現坐在詠蟬對面的高大男士。
她坐下來時一直打量著這渾身上下散發著男人味的男人,總覺得他看起來很眼熟。
「我們見過嗎?」
「見過一面,在公園裡。」尊二露出笑容。
胡蝶記起來了,難怪她會覺得他眼熟。可是他怎麼會認識
小蟬?
「姊,他是......」詠蟬想介紹,卻被服務生打斷話。
三個人點了餐後,胡蝶又開口。
「小蟬,你說有重要的事要說,是什麼事?」
詠神神秘又興奮的一笑,撥開蓋住耳朵的頭髮,當她露出沒戴助聽器的耳朵時,胡蝶驚愕得瞠目張口。
「現在我不但沒戴助聽器就能聽到聲音,我還能夠站起來!」
急著表現給胡蝶看,她將輪椅往推了一些,兩手抓住把手,努力想將自己撐起。
尊二連忙走過去穩住輪椅,並小心保護著。
終於,詠蟬站了起來,雖然還是得扶住桌沿才能穩住身子,但胡蝶已經感動得掉下眼淚。
在她坐回輪椅上時,胡蝶激動的抑住她,不停的哭泣。
兩個姊妹又抱在一起哭成一團,直到餐點來了,她們才稍微穩住自己的情緒。
「一定是存仙蕈發揮效用!」胡蝶高興的擦著眼淚。「我就知道存仙蕈有用!」太好了!她的苦心總算沒有白費。
「謝謝你,姊!」詠蟬感激的說。「要不是你,我可能早就活不了了......」
胡蝶握住她的手,不住的搖頭。
「我得去一下洗手間。」她揩揩眼淚。「姊,你陪桃谷先生坐一下,我馬上回來。」她開心的推動輪椅,沒見到胡蝶變了臉色。
「桃谷先生?」胡蝶愕然的看著對面的男人,拭淚的動作頓時停住。
尊二仍微笑著,只是多了抹冷酷的味道。
「嗯,他是日本人,叫桃谷尊二,你們聊。」絲毫未發覺姊姊的異樣,詠蟬離開座位到洗手間。
看了面無血色的胡蝶一眼,尊二笑出聲來。「知道我的名字有那麼可怕嗎?」
胡蝶深吸了口氣,要自己冷靜鎮定。
「桃谷綺羅是你的親戚?」她不想冤枉人,最好還是先問清楚,說不定桃谷在日本是個普遍的姓。
「算是我的堂妹。我必須說你打她耳光實在是一件不智的事。」
她的一顆心直往下沉,有些發慌。「從現在開始,不准你再接近小蟬,你離她愈遠愈好,否則我一定要你好看!」她咬牙切齒的壓低聲音說道。
他跟在毫不知情的小蟬身邊,簡直就是黃鼠狼給難拜年,不安好心!
看著她眼裡的殺氣,尊二好笑的搖搖頭。
「要威脅人之前最好先把情況搞清楚,除非她不再需要存仙蕈了,那我也懶得留下來,不過只怕她會死得更快。」
短短幾句話,徹底捉住她的弱點。
「你們到底想怎樣?」她努力克制著將面前的餐刀戳進他身體裡的衝動。
尊二聳聳肩,「其實很簡單,只要你離開褚天廉就行了,你該知道綺羅很喜歡他。」
「你在說什麼?我們都要結婚了,而且天廉根本就不喜歡她!」這人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