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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原來我在他眼中有這麼多優點,他很不吝給我讚美。」林月葵這才發現,繼父也有這麼花言巧語的口才。

  「他很少給你讚美的言辭嗎?」

  「他人很好,只是口才很拙,加上一副很好很好的心腸。不過他最大的優點,也是他最大的缺點,他很熱心助人,只是他大自不量力,也太急功好義了,才會使他自己及我們母女兩人老在借貸中度日。」有時若想起他的作為,她也會忍不住替自己的母親抱不平,人家一句收容,她比做牛馬更慘;他好心收留她們母女,可是也替她們帶來不少負擔。

  「他全知道了。」

  「他什麼表情?」

  「不信、難過、沮喪。」

  「他還有點良心,不過我答應人家的事,我也會做到的。」

  「你母親嗎?」

  「你知道的很多嘛!」

  「我有一絲絲感動。」這也是他堅持留她下來的絕大部分原因。一個重情重義的人,她對每件事必定也是盡責的,加上她又是生下這孩子的母親,她比誰都夠資格擔任孩子的保姆。

  「感動倒可省略,我林月葵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你才二十三歲,竟像個三十多歲的老女人,憂愁很多。」他很直接地表達出自己的感受,令她又氣又笑。

  「嘿!他醒了。」

  小baby名叫曾煥宇,也許他知道媽媽是個纖纖女子,自己也很配合,不吵不鬧,醒了不是尿布濕了,即是肚子餓了,讓林月葵這個母親兼保姆輕鬆得很。

  他主動去抱起小孩。他還小,看不出像誰。

  「你看他像誰?」

  「像父親、像母親,只要不像鄰居就好了。」

  「也對,像鄰居的話就有問題了。」他們倆互視,會心一笑。□

  溫雪莉又上門來了,同樣地挾帶濃郁的香水味,令人嗅覺暫時宣告失靈。

  「元漢,你的決定呢?」

  「你的下一個新歡目標沒了是不是?」

  「元漢——」

  「不用辯解了。」

  「誰說的?連這種非人話也說,我非撕爛他的嘴不可。」她惡人先告狀,殊不知是曾元漢自己猜測的。

  「我說的,撕爛我的嘴吧!」

  「元漢,哪來的謠言?」

  「空穴是不會來風的。」

  「元漢——」

  「雪莉,你走吧!我們已經不行了。」

  「一定和她有關,不然你不會這麼做的!以前不會,現在也不會才對。」她見情勢已無法挽回,也開始無理取鬧起來。

  「我說過和她無關,以前不會,不見得以後不會改變。雪莉,好聚好散,OK?」

  「好聚好散?我在你這投資了這麼多心血,你要我好聚好散?」

  「投資?原來我們之間,你當它是投資?」

  「不是啦!元漢——」

  「別說了,就當你失利,投資失敗好了。」他面對她的行事態度很心寒,他當她是件寶,小心翼翼地呵護著,而她卻當他是垃圾,要回收,即回收;不回收,便丟一邊去。

  在多次挽回無效之下,她也黯然離去,反正還有候補人選N號人物,她又不用怕沒人要,且說那一檔事她又沒空閒過。

  他們之間僅止於主雇的關係。就目前而言。

  她年紀雖然輕輕的,可是很盡責,也許她的本性如此——負責任、講信用。

  他一直壓抑自己別愛上她,可是感情這種東西,它可沒什麼道理可循。要它時,它不來,不要它時,它偏偏頑強地在彼此內心植芽成長茁壯。

  曾元漢和溫雪莉分手之事已傳到曾母耳中。

  「喂!你是誰?」曾母驚訝兒子屋內竟有別的女人存在。

  「我……我是林月葵。」

  她一報上名,曾母在另一頭不免笑這賊也太囂張了,潛入他人家中不只接聽電話,還報上大名,真是笨賊一個!

  「你是賊嗎?」她也真是頭腦不清楚了,竟問對方身份。

  「我不是,你千萬別誤會。」林月葵比她更慌,她住在這這麼久,頭一回接電話竟出了事,懊惱得很。

  「誤會?那你是誰?」

  「我是他僱用的保姆。」

  「保姆?元漢這麼大了還需要保姆?不,你一定是賊,你再不走,我報警抓你哦!你未免太張狂了,現在的女孩子也太不懂廉恥了,認真工作不做,還學人家闖空門。」曾母一開起話匣子,可停不了,一直數落林月葵的不是;林月葵無言以答,只有聽她一句又一句的訓話了。「……我聽你的聲音,你大概還很年輕吧?」

  「二十三歲了。」

  「才二十三?現在的社會風氣真是敗壞,像你才二十三歲也學惡徒做壞,真可悲!你有沒有家人?」

  「沒有。」

  「我說嘛!沒家人照料的小孩會變壞,活生生、血淋淋的一個例子就在眼前,你說你走不走?」

  「走?」

  「難不成待在那等人抓嗎?聰明一點,當賊也要機伶點,這麼笨怎麼和人出來混這行?快走,快走,若不走,我真叫人來抓你。」曾母還如趕雞似的重複強調著。

  「會的,我會馬上走。」她還很猶豫,嚴冬中叫他們母子到哪呢?小宇才兩個月大就叫他出去吹風,太為難人了,可是不走又怕對方叫人來,想一想,還是走了算了。

  「馬上哦!」曾母以為她替兒子做對了一件事,還沾沾自喜、得意洋洋,準備待會向他邀功去。

  「馬上!」

  曾母一掛了電話,林月葵刻不容緩準備好奶粉、奶瓶、尿布、毛毯包一包,將小孩放在推車上,出門去了,不過她倒沒忘了將存折、印章帶走。

  她一下樓,管理員還問她:「小姐,你住這?」

  「我住這。」

  「我怎麼從沒見過你?」

  「我很少下來,所以你沒見過我。」

  「哦!出去?」

  「嗯!出去。」

  「有小孩?」

  「曾先生的。」

  「哦——我知道了。」

  「你知道?」

  「瞭解,難怪他一直交代,原來——」他心裡想,曾先生也太不應該了,竟將外面的女人藏進自個家中,又交代別讓溫小姐進入,要也別這麼明目張膽嘛!另辟金屋就好了,這下好了,若哪天後對後,一定妥當得——穩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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