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法官念出「無罪釋放」後,被告席傳出一陣壓抑已久的歡呼。
李文洛淡然地扶了扶鼻子上的眼鏡,將手中的文件放進公事包裡,轉身走出法庭。
「李律師!」有人在地方法院門口叫住他。
李文洛回頭一看,是這回被告的父母。
「今天真謝謝你!」做母親的含著淚,對他頷首。「幸虧有你幫忙。」
「別這麼說,」李文洛笑笑。「好了,現在令郎沒事,兩位也可以放心了,叫他以後凡事要三思而後行。」
「是的、是的。」兩位老人又是打恭又是作揖。
李文洛可受不住這種禮節,連忙說:「那我先走一步了,再見。」
他對兩位老人微微頷首,轉身繼續往前走。這是宗違反票據的案件,被告在懵懂的情況下簽了份保證書,而成了代罪羔羊。被告父母找上身為律師的李文洛,幾經調查,李文洛在庭上提出有力的反證,終使被告無罪釋放。
李文洛開著銀灰色的跑車,輕快地回到事務所。
???
「你回來了!」秘書含笑地看他走進辦公室。「結果怎樣?」
他露齒而笑,現出「V」的手勢。
「太好了!恭喜你!」她歡呼了一聲。「噢!對了,有一位王先生在接待室等你。」
「兩分鐘後,讓他進來吧!」他一面吩咐著,一面走進自己的辦公室。
李文洛卸下外衣,坐在黑色真皮轉椅上沒多久,叩門的聲音便響起,走來的是一位頭髮花白的中年人。
「李律師,您好。」
「你好,王先生,」李文洛稍稍握了對方伸過來的手。「請坐。」
「李律師,」等秘書端進兩杯茶水,門關上後,王先生遞上名片,開門見山地說。「我今天是為我家小姐而來。」「哦?」
李文洛看了看手中的名片,揚了揚眉,上面印著金氏集團的董事長金明煬。他知道金氏集團是國內幾個重大財團之一,看眼前這位坐姿挺直的王先生,又提到「小姐」,大概是金明煬的管家之類的。
「這是我家老爺的名片,我是金家的管家。」
Bingo!李文洛內心想,口中客套地說道:「久仰了。」
「是這樣的,我們家小姐因為被控持刀殺人,被拘留起來,我家老爺付了五十萬元的保釋金,才得以交保,但是,這官司才要開始。我家老爺知道您在這類的訴訟方面頗負盛名,希望您能擔任我家小姐的辯護律師,費用就儘管開口,不用客氣。」
富豪人家的手筆就是與眾不同!他不置可否地笑笑。「能不能先把詳細情況告訴我?」
「這裡是一些相關資料,」王管家遞上一個黃色大信封。「要是李律師要進一步瞭解,可以到警察局調到更詳細的資料。」
李文洛打開信封,快速看了下手邊的資料,決定接下這件案子。「好吧!不過,我需要和當事人見面,瞭解一下當時的情況。」
「這……」王管家猶豫了一下。「我得回去問問才行,我家小姐她……」
見他面有難色,李文洛不禁微皺了下眉,不明白這個理所當然的配合有何不妥。如果不和當事人見面,瞭解狀況,取得默契,如何打贏官司?!
「王先生,」他用疏導的語氣,忍耐地說:「如果我不能和當事人見面,弄清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取得應有的配合,要打贏這場官司恐怕十分困難。」
「是是!」王管家帶著困窘的回答。「我回去一問清楚,馬上給你消息。」
李文洛感到好笑,卻不好說什麼。「好吧!那就請貴小姐盡量配合。」
「是!」王管家站起來,又對他微微頷首。「那我就不打擾了,告辭!」
「請慢走!」
看著他離去時,小心翼翼地闔上門,李文洛吁了口氣,真不愧是個管家,做什麼事都這樣謹慎。
他順手翻了翻從信封裡拿出來的資料。
金郁南,女,十七歲。
於本年九月二十一日晚約十一時四十分左右,在PubPassion,與男性同伴邱仕良發生嚴重口角,氣憤之下,拿出隨身的瑞士刀,刺進對方腹腔……
老天!李文洛不禁放下資料,搖搖頭,才幾歲的女孩,居然這麼暴力!而且未成年竟能矇混進酒館……看來這女孩本身就是個麻煩人物,這樣一來,這件案子可能會有點棘手……
不過,他突然想到一點,一般說來,要打官司,以這種未成年少女為例,應會是由她的父母來請律師,然而,金郁南的父母卻沒出面,反而是管家前來和律師接洽,還真有點古怪!
電話突然響了,手邊的一些事還有得他忙的,李文洛很快就把這件事擱在一邊了。
???
王管家在第二天就打電話來了。
「不知道李律師明天下午有沒有空過來一趟?」王管家電話裡問。
「明天下午……」李文洛正忙著準備一件交通意外的訴訟事件。「麻煩你跟我秘書談一下。」
他把電話轉給秘書,心思集中在手上的案件。
幾分鐘後,秘書為他端了杯咖啡進來。「剛剛那位王先生,請你明天下午三點左右到金家一趟,這是地址。」
「謝謝!」李文洛頭也不抬地把人埋在電腦面前。
秘書早已習慣了他的專注作風,嫣然一笑地放下咖啡和地址,便沉默地退出辦公室。
???
下午三點,李文洛準時踏進金家大門。
「李律師,」王管家禮貌地將他請入書房。「謝謝您今天來,等一會兒,小姐就來這裡和您碰面。」
「好,謝謝。」李文洛漫聲應道。
王管家等僕人上了茶點離去後,便悄聲將門關上。李文洛悠閒地坐在洛可可式的座椅上,環視著週身的一切。
不愧是大財團的住宅,這眼所能見儘是美輪美奐,而且還挾帶著帝王般的氣勢。他猛地想起待會兒要見面的當事人,便開始感到一股無形的壓力。看這管家勉為其難的樣子,當事人的態度可能不會跟自己很合作,這麼一來,便直接增加了處理這件案子的困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