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嘴裡罵你心裡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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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媒體熱度消褪後,警方在一八九二年終於決定停止調查白教堂連續謀殺案。然而開膛手傑克這位神秘的連續殺人魔已成為有史以來最著名的變態殺手,數百年來,還沒有任何罪犯能夠在名氣上超越過他,而他最厲害的是不僅能逍遙法外,警方甚至連嫌疑犯都提不出來。

  直至今日,開膛手傑克的身份依然是個謎……

  第一章

  他承認,他很像他老爸。

  不僅是五官氣質相似,特別是某些方面的個性。

  譬如父子兩人都是很善於做家事的居家型男人,不同的是老爸是習慣做家事,他卻是很喜歡做家事,做家事是他的生活樂趣之一,閒來無事不是這邊抹抹,就是那邊擦擦,或者縫縫補補、切切煮煮,十足像個善盡職責的家庭主婦。

  就如此刻,星期日一大早,有人在慢跑,有人到公園去做運動,有人夜遊根本還沒回家,而他,於培勳,又在整理屋子了,雖然他的小窩已經乾淨整潔又溫馨得宛若少女的閨房,溫暖的色彩,優雅的擺飾,令人難以置信這會是一個二十六歲大男人的「豬窩」,而且完全是靠他自己一個人裝潢整理出來的。

  這是他老爸當年買的第一棟公寓,陳舊又窄小,不過二十多坪,但只要稍微整修一下,還是堅固耐用得很,幾次天搖地動下來,居然只多了兩道「本地震到此一遊」的紀念龜裂,而東區那棟號稱最新式的超級商業大樓卻已塌倒得只剩一堆破瓦爛石了,光是這一點,就值得把這房子保存到千萬年後作古跡。 擦擦擦……抹抹抹……鈴鈴鈴∼∼?P

  抹布換至左手,右手按下電話的免持聽筒鍵,於培勳繼續擦擦擦、抹抹抹。

  「請問哪位?」

  「小勳,是我啦!」

  「哦!老媽啊!有事嗎?」

  「你在幹嘛?」

  「沒幹嘛,整理屋子嘛!」

  「整理屋子?天哪!你一天到底要整理幾次啊?今天是星期天耶!有空整理屋子,為什麼不回家來?」

  「我也想啊!可是……」他聳聳肩。「家裡那些小鬼們實在太恐怖了嘛!不然我幹嘛搬出來住。」

  說是家裡太吵才搬出來住,其實他也跟老爸一樣,經歷過曾爺爺的去世之後,他便堅持要搬出來獨居,老媽自然反對到底,她一反對,家裡大大小小沒有半個人敢贊成,幸好老爸能體會他的苦衷,獨排眾議支持他的決定,只要老爸一認真板起臉來就縮成小烏龜的老媽,只好哭哭啼啼地放小兒子飛出她的手掌心。

  「亂講,他們那麼可愛!」

  「是是是,我那些寶貝侄兒侄女外甥外甥女們都是天下第一可愛,不過也是天下第一煩人的小鬼呀!」於培勳不滿的咕噥。「今天要玩具,明天要帶他們出去玩,過兩天居然跟我要起ㄎㄡㄎㄡ來了,不給他們就躺在地上哭給我看,我就不記得我小時候有那麼賴皮過。」

  「我不管,你已經整整兩個月沒回來過了,媽會想你嘛!所以現在馬上就給我滾回來!」

  「哦,饒了我吧!」歎著氣,於培勳停下手中的工作。「老媽,要想去想老爸就好了咩!幹嘛想我?小心老爸吃醋喔!」

  「少胡扯!」電話那端傳來失笑聲。「你爸爸從不吃醋的。」

  「才怪!」

  「總之,你現在就給我回來,不然我就過去抓人。」

  「好嘛、好嘛,我中午回去吃飯,這總可以了吧?」

  掛斷電話後,於培勳無奈地又歎了口氣,回身到後陽台洗衣服,才剛處理好回屋內,電話鈴又響了。

  「喂?」

  「小哥,是我啦,小麗!」

  「再見!」一秒也沒遲疑,於培勳很禮貌的道過別後就待掛上電話。

  「不要啊!小哥,不要這樣啦!聽人家說一下嘛!小哥,救命啊啊……」

  隔著話筒已經有一段距離了,居然還聽得到話筒裡傳出彷彿某位無辜少女即將被姦殺的淒慘叫聲,驚心又動魄,於培勳猶豫片刻,明明知道可惡的小妹最會作戲,他還是又把話筒放回耳邊了。

  「這回你又想幹嘛?要我買什麼禮物送你?還是借錢?或者乾脆一點直接跟我要ㄎㄡㄎㄡ?」

  這位小他六歲的鬼靈精小妹最會亂花錢,零用錢永遠不夠用,騷點子永遠嫌太多,一旦沒錢花就天南地北到處招搖撞騙,騙不到就哀憐乞討,小時候這樣,大了以後還是這樣,跟大哥那幾個小鬼一模一樣,真是沒長進!

  「那個……嘿嘿嘿……」淒慘叫聲沒了,換上另一副諂媚的笑聲。「小哥,我想買新車,你知道,就是現在電視上天天在做廣告的那種,可是老爸不支持人家,老媽說她沒錢,大姊更窮,大哥不敢不聽老爸的,二姊又在美國,那人家已經付了定金,所以小哥你……」

  喀啦!

  話筒掛上了,於培勳逕自轉去拿吸塵器清理地毯,不管電話鈴聲又響了幾百萬次,他都充耳不聞。

  跟老爸一樣,他對金錢也不是很在意,卻對金錢的使用方式非常計較,換言之,他雖不吝嗇,卻非常講究金錢概念,尤其特別重視價值感;他不喜歡花錢去買沒有「價值」的流行服飾或各種虛榮性物品,寧願買黃金鑽石這種可以保值的東西或者做各種投資。

  所以,於家五個兄弟姊妹裡就數他最有錢,也最常被兩個妹妹敲詐,只可惜如願的機會不多,他的錢還是他的錢,妹妹們只能望$興歎。

  清完地毯再整理他的寶貝收藏──郵票。

  他是個念舊的人,喜歡緬懷過去時光的一切人事物,不過請別誤會,他只是念舊,絕不是老古板。

  念舊的人多半不喜歡亂丟東西,一個阿媽級的破鬧鐘,或是一雙阿公級的爛布鞋,都有可能是他的無價之寶,所以他會集郵也不奇怪,雖然比不上人家大富豪收集骨董車或名畫之類的收藏品那樣豪華奢侈,起碼集郵是他個人負擔得起,也相當有保值性的高雅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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