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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作者強迫症  重症患者 凌淑芬

  本書的形成有某個原因,但是這個原因,我其實不太想先在本書中說,總覺得如此有引導讀友閱讀之嫌,因此,請容我把這個原因放到日後的作品後記再來聊。

  今天就讓凌某人來寫點別的,自罪一番吧!

  我想,禾馬的編輯台是快受不了我了。我一直在等她們跳起來對我尖叫、把所有校對稿全部摔到我頭上的那一天。

  是這樣的,同為創作者或試圖創作者,或許有人跟我一樣,都是某項「絕症」的患者,這種病叫「作者強迫症」。

  它的發病情況通常如此:你很辛苦地寫好了一本稿,你很辛苦的打算投稿、發表、張貼、傳送、交稿,你已經自己重看過兩百二十三次,也修改過兩百二十三次。這種「修改程度」大至情節的變動,小至把一個簡單的「的」、「嘛」、「吧」從句子裡修掉。

  你是如此地確定你已經寫完了,這本稿子已經定稿了,你再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動一個字了,因為每個字你都動過了。

  然後,你不小心打開檔案,不小心看了那第兩百二十四次,不小心發現,你找到第兩百二十四個自己想改的地方。

  作者強迫症。

  你告訴自己:「別理它!我已經交稿了!編輯台上現在八成已經在作書了!拜託,多一個呢少一個呢又有什麼差別?這個路人甲姓李還是姓陳根本不會影響全書!好了,『你好嗎』後面接『我很好』是正常的對話,不要再動了!」

  你強迫自己把檔案關掉。更狠心一點的,甚至把它找個隱密的角落藏起來,告訴自己在出書之前,不准再看這個檔案一眼。

  你已經交稿了!你對自己大吼。

  一切已成定局,不要再動它了!

  但是……

  那句可惡的「我很好」就是在你腦子裡閃,而你就是非把它改成「我還不錯」不可。

  不要笑壞人家大牙了,你告訴自己。「我很好」和「我還不錯」有何差別呢?你覺得讀者會在乎你用前者或後者來回答人家的招呼語嗎?

  對,對。沒錯,讀者才不會在乎呢!你拚命叫自己不要去理它。

  ……三十秒鐘後,你發現你打了一通電話,很可憐地在跟某個更可憐的編輯說:「呃,拜託,可不可以幫我把第九章第二十七段第三行第四個標點後面的那個『我很好』改成『我還不錯』?」

  作者強迫症。就是這玩意兒。

  沒讓你想起還好,若是讓你看到一個想改的段落,你就是無法教自己視而不見。

  「以上,便是事情發生的經過。」受害者(編輯?)結束陳述。

  而凌某人──俯首認罪。

  來細數一下我的惡形惡狀好了。

  我的交稿步驟,首先,完稿;定稿之後,把文字檔寄給出版社;接著,把列印稿寄出,或順道送至出版社。(凌某人都會很乖地列印一份,以供校對時方便使用)

  然後,稿子交出去了,我閒著也是閒著,晚上開電腦寫日記時,無意間瞄到那個檔,心頭那隻小惡魔開始慫恿自己:再打開來看一眼好了。

  於是,我就看了。

  於是,強迫症就發作了。

  於是,禾馬的信箱會在半個小時後收到一封信:嗚,人家不小心又加了一些情節啦,拜託以這個新的文字檔為主好不好?

  這個還不是最惡劣的。據說有一次人家排版公司都排好版了,被凌某人硬生生截斷。

  「我變動了其中一小段。我知道我不應該再動了,可是我沒辦法控制自己,小鄭鄭,你一定要救我!一定要用新的這個文字檔才行。」我在電話那端哀號悲吟懇求哭泣。

  我們聲音甜美的小鄭,雖然她聲音仍然那麼甜美,但是我相信她的嘴角正在抽搐。「好……好,我……我問問看排版公司,請他們重排……」

  「你就不能在家裡看好再交稿嗎?」這一次,我們袁美眉終於化身為正義女神,把凌某人吊起來拷打。

  「相信我,我……我真的已經在家看好了,我……我真的已經自己校過了,我……我真的很確定我定稿了,可是……可是……我不小心又開了一次檔案……」凌某人氣息懨懨地討饒。「無論我們重看幾次,我們永遠找得到想改的地方。這是作者的強迫症啊!我們自己也是非常痛苦的。」

  最後袁美眉決定把我晾在廣場上,等禿鷹飛過來……

  編輯台上的諸位陣亡將士們,凌某人在此鄭重保證,以後從稿子和檔案送出去的那一刻開始,直到出書為止,我絕對不會再開檔案來看,絕對不會。我絕對不會亂改!

  我第兩百二十五次發誓!

  嗯……再看了一次,這篇序的標題好像下得不好?那個「重症」兩字好像可以換成「重病」?所有「凌某人」好像應該用「凌淑芬」取代?

  啊,好想改……

  第一章

  灰灰醜醜的制服還鑲金邊,真是有夠聳!短裙上要不要乾脆鑲一點亮片?

  她討厭這個鬼地方!她討厭這些洋鬼子!

  「……『歐萊爾菁英寄宿學校』一八○四年在麻塞諸塞州威爾伯拉罕市成立,至今一直是全美最著名的寄宿學校之一;我們以嚴謹的管理風格著稱,校園生活規律且拘謹,每位畢業生幾乎都申請上美國前百大的名校,多年以來培養出為數不少的菁英分子,井先生可以放心地將愛女交給敝校。」校長羅森女士對一直盯著她看的新學生微笑。

  真是嬌小袖珍的女孩!一頭自然鬈從四面八方彈翹起來,在她的頭上造反,看起來格外俏皮逗人。西方的少女十五歲便已開始展現玲瓏身段,而這位台灣來的小女生卻仍像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一樣。黑髮、白膚、紅唇,看起來便像仲夏夜之夢裡的調皮精靈。

  羅森女士再瞄一眼孩子的申請資料,尾端有一小段面試老師用鉛筆添加的附註:申請人新近喪母,必要時宜給予適當的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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