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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頁

 

  「這是最基本的,妳要我說明示範得更詳盡嗎?」他壞壞的微笑道,看起來竟充斥著一股邪佞的味道。

  「不要!」她迅速的大聲叫著。

  「哈哈……」羅朔再也忍不住的大笑出聲,他從沒想過逗她會是這麼好玩的事,更沒想過她羞紅臉說不出話的樣子是那麼的動人好看。

  真慘,他一定會迷上這種新娛樂的。

  岳紫衣幾近癡迷的看著他開懷大笑的模樣,這是她第一次看見他露出如此開心、不設防的樣子。她原以為酷帥冷峻,或者是工作時認真一絲不苟,已是他最迷人的模樣,沒想到那一切跟眼前這個開懷大笑的他比起來,根本就是小巫見大巫。

  天啊,他怎麼可以好看、迷人到幾乎可以說是人神共憤的地步呀?害她忍不住又愛上他一次了啦,可惡!

  「幹麼這麼呆呆的看著我?難不成妳又重新喜歡上我、愛上我一次了?」他停下笑聲,凝望著她明顯寫滿迷戀的雙眼問道。

  岳紫衣一愣,立即回神。

  「誰說我喜歡你、愛上你了?」她嘴硬的說,才不要在他先承認愛她之前,先說她愛他哩!

  「昨晚妳親口說的。」他提醒著。

  「什麼?我哪有?!」她立刻瞠大雙眼的大叫,腦袋卻開始不斷地的回想昨晚的一切,她真的有跟他說她愛他嗎?有嗎?

  「妳不記得了?」

  「不記得了。」即使記得,她死也要說不記得!

  哪有這麼好的事,從小到大都是她在跟他告白,他卻連半點表示也沒有。這回她發誓,不管怎樣絕對要讓他先承認愛她,否則她也絕對不跟他說。

  不過話說回來,昨晚她該不會真的傻愣愣的跟他說過她愛他之類的話吧?

  「妳是真的不記得了,還是在害羞?」他逗她。

  「害羞你的頭啦!」她瞪眼叫道。

  「那妳是真的不記得?」

  「不記得了。」記得也要說不記得,她絕對要否認到底!

  「好!」他忽然邪佞的一笑,「那我來幫妳恢復記憶。」

  說完,他猛然伸手將她的頭往下壓,瞬間封住她引誘他許久的迷人唇瓣。

  岳紫衣一愣,在還來不及掙扎抗議之前,他灼熱的舌已頂開了她的唇瓣,狂烈的吮吻著她,將她捲入還不太習慣的慾望熱潮裡。

  她無法呼吸,一陣熱情的欲潮逐漸籠罩她的知覺和理性。她無法克制自己的響應他的狂吻,感覺自己的身體像著了火一樣的疼痛。

  「唔……」她不知不覺的呻吟出聲,已經陷入迷失的霧裡。

  「我是誰?」他的聲音忽遠忽近的傳來。

  「羅朔。」她呢噥的應了一聲。

  「妳愛我嗎?」

  「我愛--」不知道什麼原因讓她猛然一頓,神智在瞬間驚醒過來。她在幹什麼?竟然差一點就著了他的道而開口說愛他。

  等一下,這樣的片段怎麼好像有點熟悉,好像之前曾經發生過?

  可惡,不會吧,她昨晚該不會就是因為這樣才脫口將她愛他的事說了出來吧?他這個奸詐小人,竟然這樣設計她!

  不過別想她會認帳!

  「我愛我爸、我媽、我哥和我自己,就是不愛你,怎樣?」她挑釁的回答。

  羅朔愣了一下,沒想到她會突然踩煞車,不僅沒說出他想聽的那句話,還向他挑釁。這個傢伙……唉,她到底是怎麼讓自己在這十年之間變得這麼自信美麗漂亮,又嬌俏動人呢?害他不想愛她都難。

  「妳覺得這樣怎樣?」原本輕壓在她頸部後的手,開始沿著她的背脊向下滑至她柔軟渾圓的臀部,捧住。

  岳紫衣渾身一僵,差點沒從他身上跳起來,但他圈在她腰間的手臂卻始終穩穩地定在那裡,讓她想逃也逃不了。

  「你……你……」她感覺自己全身上下的細胞又開始騷動起來,「你別鬧了,快……快點放開我。」

  他深深地凝視著她,然後輕輕地應了一個字。

  「不。」

  他不是因為想逗她,才故意這麼說的,而是他發覺在經過剛剛那一連串的熱吻,與這個輕輕捧住她柔軟臀部的動作,除了影響到她之外,也深深的影響到自己了。此刻的他呼吸淺而急促,全身肌肉亢奮緊繃,尤其是他雙腿間的那個位置。

  真是該死了!他從沒打算這麼快再愛她第二次,畢竟昨晚是她的第一次,即使他有讓她得到高潮,也享受到應有的快樂,但是這不表示她的身體有辦法這麼快就再次接受他。

  她的酸痛至少會持續個一兩天,但是天可憐見,他真的沒辦法控制自己!

  他的一根手指溫柔的滑進她臀部的裂縫,引發她一連串的輕顫。

  「羅朔……」她抗議的低呼,卻被他沙啞的噓聲打斷。

  然後,在他們結帳離開那間賓館的時候,已是日正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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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子謙在辦公室裡窩了一夜,也窩出了一肚子的怒氣。

  羅朔那個該死的混蛋傢伙!

  他再度拿出手機察看昨晚回到家之前收到的那一則簡訊,它言簡意賅讓他發怒,上頭這麼寫著:

  紫衣在我這,今晚不回家。

  好,真是太好了。

  身為羅朔的兄弟,他不得不為他終於又向幸福邁進了一步高興,但是身為紫衣的兄長這個身份,卻讓他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反而有股想要將羅朔一拳給揍扁的衝動。

  不,一拳太便宜那個混蛋傢伙了,他要打得他直不起腰身,打得他滿地找牙。那傢伙竟然敢在還未給紫衣一個名份之前就動她,甚至於連個招呼聲都沒跟他打,他真是有種。

  但是令他怒不可遏的原因還不只這些,最讓他發火的是,他竟然還要他幫他掩護,別讓紫衣跟他過夜的事讓她爸媽,也就是他爸媽知道。他真是有種!

  紫衣在我這,今晚不回家。這兩句加在一起只有十個字的短訊上,並沒有包括任何要他掩護的字詞是不是?沒錯,它的確是沒有,但是他認識他又不是一兩天的事,而是超過二十年的時間,他又怎會猜不到他傳簡訊,卻不敢直接打電話給他,或者打電話到他家的目的是什麼,尤其最可恨的是,他竟然關了機,而且連紫衣的手機都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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