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給你,我買一百套給你,可是現在……我非得把它弄得亂七八糟!」
所謂亂七八糟到底有多糟?最後她得到了答案,那只能以暴風雨來襲形容:丟了吧!再買新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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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希少爺、聖希少爺!」
週日上午,老蔡在房外急忙敲門,為的就是叫醒殷聖希,因為事態嚴重了。
「怎麼了?」聖希穿著睡褲走出來,房裡琴姊還在睡,昨晚他把她弄得太累了,直到一個小時前才放過她。
「有客人……最好別讓章小姐看到。」老蔡低聲加了句,「是來找麻煩的。」
「瞭解,你先去招待,我隨後就到。」聖希心裡有數,那次他在畢業典禮上引發的騷動,竟然被人拍照上網,引來媒體關注,還上了些雜誌,自然也傳到公司和親族中。
事實上他們來得這麼晚,已經出乎他意料之外了,他還以為會有人抬棺抗議呢!不管怎樣,這件事他一人做一人當,不能再讓琴姊為他出面,他現在是個男人,他該保護她才對。
換過衣服,走下樓,他看到一個珠光寶氣、頭戴假髮的女人。原來是他親愛的姑姑,除了掌管家族中的慈善基金會,一有空就想來教育她的小侄子,以免他誤入歧途,跟他老爸一樣中了狐狸精的圈套。
「聖希,好久不見,看你長大了很多。」殷竹君堆起滿面笑容,原本期待禮貌的回應,卻只得到一聲敷衍的「嗯哼」。
「咳!」殷竹君喝口茶清清喉,「我想你的智慧應該隨年齡增長,而不是萎縮吧?」
「啊∼∼」聖希打個大大的呵欠。
殷竹君用力拍桌,差點打翻茶杯,「既然這樣,我就明說了,那件事情我已經調查清楚,你在畢業典禮上說你要跟那個女人結婚,在場有幾千個人都聽到了!」
「So what?」聖希選擇用英文回答,姑姑的第三任丈夫是美國人,當然聽得懂。
「這麼明顯的事,你還沒看出來嗎?那狐狸精在你爸生前就迷惑他,還強迫他立下那種遺囑;現在又想對你下手,如果你真的跟她結婚,你爸的心血就全落在她手中了!」
狐狸精這名詞惹惱了他,為此他開了口抗議,「什麼叫做狐狸精,等你真的看過再來告訴我!就算我爸也喜歡琴姊又怎樣?父子倆喜歡同一個女人不行嗎?表示我們的眼光一樣好,如果我爸還在的話,也會很高興我愛上琴姊!」
殷竹君沒料到聖希會頂嘴,以前他不是都靜靜的、愣愣的,躲在房間裡不肯出來見人嗎?從何時開始他竟學壞了、變野了?
「你年紀這麼小,你哪懂得什麼叫愛?我知道你是受了誘惑,姑姑很願意幫忙你,告她誘拐青少年,這是犯法的!」
「哈哈!」想到琴姊向他討饒的模樣,他就覺得姑姑的話特別好笑。
「你也有同感對不對?那女人很奸詐的,她什麼手段都用得出來!」
「唉——」聖希歎口氣表示同情,「你可能不曉得,我已經滿十八歲了,我所做的事沒有一樣是犯法的,就算你不贊成也不能拿我怎樣,懂了嗎?」
「你怎麼這麼傻?除了法律的問題,這世上還有道德倫理呀!」殷竹君說出內心最深的恐懼,「那女人以前是你爸的情婦,現在又跟你扯不清關係,你想想這多荒唐?別人會怎麼想?我們家族的臉要往哪兒放?」
聖希從來沒考慮這種小問題,「很抱歉,我的人生要由我自己決定,我才懶得管別人怎麼想,你們有你們的感受,我也有我的自由。」
「你就這麼執迷不悟,不肯聽姑姑的話?」殷竹君憂心如焚,皮包都抓皺了。
「沒錯!我就是要跟琴姊結婚,等我滿二十歲的時候,還要把公司當結婚禮物送給她!」這倒是個好主意,省得一堆人來對他遊說。
殷竹君被這宣言嚇得臉色蒼白,「你不是認真的吧?別……別開玩笑了……」
「到時你們就等著看吧!」聖希冷笑起來,「我還是會發喜帖給大家,要來不來隨便,我的朋友很多,不缺你們來湊熱鬧。」
殷竹君氣得直發抖,「你這孩子……你這孩子!總有一天你會後悔的!」
「不管我會後悔或慶幸,其實都不關你的事。」
「好,這是你說的,我們以後就各過各的,我再也不會管你的閒事!」殷竹君抓起皺巴巴的皮包,走向門口還繼續罵,「這絕對是詐欺,那個女人是個詐欺犯,你們父子倆都被騙了!」
管家老蔡替她打開大門,隨即灑鹽驅凶。
「做得好!」聖希哈哈大笑,當他一回頭,發現章詠琴站在樓梯口,從她的表情看來,她什麼都聽到了,但她選擇不作回應,轉身就要回房。
他快步跟在她身後,忐忑不安的問:「琴姊,兩年很快就過了,你等我好不好?」
「那天我不是已經回答了?」她走到窗口,摸摸熟睡的安東尼。
「琴姊!」他開心大喊,想抱起她轉圈圈,可他不小心撞翻安東尼,隨即發生一場人貓大戰,經過尖叫和流血後,照例由安東尼獲勝,因為它有章詠琴撐腰。
「給你兩年時間,希望你能跟它相處愉快。」她抱起肥貓說。
「我……我跟它拚了!」
為了當琴姊的男人,叫他做什麼都沒問題!
第十章
兩年的時間說短不短、說長不長,卻讓聖希衷心盼望,他要滿二十歲,他要實行老爸的遺囑,他要解除被監護人的身份。
就在生日前一周,他找來律師商談,務必要以最快的速度,使他成為全亞集團的領導人,並刪除那條該死的監護條約,他早就長大成人了!
律師給了他肯定的答覆,「殷先生,在您生日當天,遺囑將會自動生效,只要您簽名蓋章即可,當然也要章小姐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