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不吃了?才吃那兩口飯怎麼會飽?」裴聖看到她胡亂扒了兩口飯,就算交差了事。
「我飽了啊!」開玩笑,肚子當然要留著吃蛋糕,她若真的找到蛋糕店,絕對狠狠吃它個兩塊,嗯不,三塊好了。
「吃那麼快不好,你多吃點。」他繼續優雅地用餐,絲毫不理會她眼神中熱切的催促。
「不要,你吃快點啦!」他的動作慢得她想幫他扒飯。
結果雖然她猛催促,但他還是慢慢地吃完了午餐,然後慢慢地開口:「把你煮好的毛豆拿來。」
「為什麼?我都打包好了,一袋一袋裝好,生的跟熟的總共有五袋,分不夠可以再回頭拿。」為了早點吃到她的蛋糕,她連這種細節都準備妥當了。
「不是那個,是我要吃的。」他笑著看她的氣急敗壞。
「你幹麼吃?」沒看她急著要出門嗎?她又開始怒瞪著他了。
「你剛剛還一直叫我快吃快吃,怎麼馬上翻臉不認人?」他故意逗她,有時候發現她氣唬唬的樣子可愛極了。
「我那個……這個是這個,那個是那個。你可以回來再吃啊,何必急著現在吃?家裡多得很呢!」那麼多箱,分也分不完的。
「可是外面太陽那麼大,我還不想出門。」他為難地看了下窗外。
爾晴翻翻白眼。
他打賭她的耐性已經快到盡頭了。
「裴、聖!」她站了起來。「你再不快點,我要自己去。」
「那你找得到嗎?」他緩緩地問。
「我……」她氣恨的一瞪,忽然腦中靈光一閃。「哼,我不會去找襄小姐?她一定知道。」
「嗯哼,滿聰明的。」他看到她的表情變得頗得意,又舉起一盆水緩緩淋下。「可是你知道筱海住在哪裡嗎?」
「我……可惡。」她恨聲道。「好啦,那我拜託你快點,行吧?」
「行,當然行。」他乾脆地說。
爾晴橫他一眼。這傢伙就只為了讓她拜託他嗎?幼稚。
不過裴聖可一點都不介意自己的幼稚呢!
終於他吃足喝足,打算不再捉弄她。「走吧!」
「耶!」她開心地奔了過去,像只快樂的小狗。
裴聖拿起她已經分袋裝好的毛豆,用箱子裝好後抱了起來,邁步走向前院。爾晴很自動地跟了上去,卻發現他正把東西放在門口一輛腳踏車上。
「你幹麼把毛豆放在腳踏車上?」她瞇起眼,不斷告訴自己,他應該不會是要騎腳踏車吧?
「因為要騎腳踏車啊!」他的回答讓她幻滅。
「這樣我要坐哪裡?後座放毛豆都滿了。」她才不想騎腳踏車出門呢,那要騎多久才會到啊?
「前面啊,這邊有條橫桿,看到沒?」他拍了拍腳踏車前面的橫桿,理所當然的說,那表情彷彿在說她是笨蛋。
「呃,如果你不想開車,我有機車,我去拿鑰匙。」她說著轉身就要回去拿鑰匙,因為她對於兩人擠一台腳踏車這種「浪漫」的行為沒有興趣。
開玩笑,浪漫?那恐怕會很狼狽吧?
「那麼近,幹麼騎機車?」他拉住她的手,將她拖了過來。
「哪有這樣的?!」她抗議著,還是一邊被拉上腳踏車坐好。
「出發嘍!」他長腿一蹬,將腳踏車推出院子,兩個踩踏,車子就上路了。
「你忘了鎖門啦!」她慌張地轉身要提醒他,卻差點因為不能平衡掉下去。「啊……」好恐怖哪!
「門不用鎖,小鵝會顧家。」他哈哈笑著回答。
「它只會吃跟鬼叫,其他還能幹麼?」爾晴咕噥著。
不過隨著腳踏車穿梭過大街小巷,她的注意力就被吸引到別的地方去了。
「哇啊,這邊居然有家小說店耶,我那天明明有騎過這條街,一點都看不出來。你看你看,那邊還有一家好可愛的精品店耶!」爾晴興奮的又叫又嚷,完全忘記自己坐的地方只有一條橫桿。
「所以我才說要騎腳踏車,你就是騎機車才找不到。」他笑著說,一邊努力地要維持平衡,畢竟有個人蹦蹦跳跳的,這個任務真的不大簡單。
「是這樣嗎?」爾晴非常懷疑,這些店都開在巷子裡面,而巷子口根本連招牌都沒有,好像故意隱藏起來不被發現一樣。「我怎麼覺得這些店都很神秘?」
「會嗎?這些店都開很久了,從我搬來之前就有了啊!」
「難道所有人都知道哪裡開了什麼店嗎?」爾晴不大相信,這種開店方法居然能夠撐下去,那還真不簡單。
「那當然,只要哪邊來了什麼陌生人,大家都會知道,然後彼此爭相走告的。」裴聖知道一直生活在市區的她很難理解這樣的人際關係,畢竟冷漠可是都市的特產哪!
「騙人,那我去你那邊的時候,全村子的人都知道來了一個生面孔嗎?難道這邊的每一個人都認識彼此嗎?」
「是啊,不然你以為你剛來那天家裡怎麼人那麼多,那可不是只有來看病的人。很多人還打電話給我,問問看你是誰。」
「真的假的?這麼神?」她才要懷疑地看他,就看到他一路上不斷跟路人打著招呼。「太扯了吧,認識這麼多人。」
說話間裴聖將腳踏車騎進一個私人宅院,停在門口大喊:「趙爺爺,我給你送好吃的來了。」
結果沒多久,院子裡冒出了一顆頭,一個上了年紀的爺爺就走了出來。「裴醫師,你來啦,進來坐。」
「不用了,我還有事,這個給你吃。」長手長腳的裴聖連下車都不必,轉身從後面的箱子拿出一袋毛豆遞給趙爺爺。
「呵呵,忙著跟小女朋友約會啊?去吧去吧,老頭子不耽誤你了。」趙爺爺笑得眼睛都瞇了。
「那我們先走了,再見。」裴聖揮了揮手。
「趙爺爺再見。」爾晴也跟著揮了揮手。
接著他們又送出了幾袋毛豆,爾晴終於開始相信他真的認識每一個人了。
真有趣,這是她想都沒想過的生活方式呢!一開始她只覺得裴聖是個怪人,沒想到慢慢的她居然愛上這種怪,看來她也挺有當怪人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