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搶婚花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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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口談

  寫這一本套書時真可媲美紐約雙子星大廈的災難,大腦死了無數個細胞,人都快掛了。

  並非身體微恙或是受傷之類的倒楣事,而是非常嚴重的干擾妨礙到我的睡眠,要知道對於一頭豬而言,吃和睡眠是何等重要的事呀!

  記得以前家中未新添一對雙胞胎的日子多快活,可以下午兩、三點才起床寫稿,晚上……呃,是凌晨三、四點入睡,而且保證至少有十個小時的安睡期。

  可現今……唉!唉!唉!

  我好命苦呀!

  有時中午不到就突然有個小嬰兒往我懷中一塞,因為他的父母要去工作,所以我成了兼職保母。

  一帶帶到下午五、六點,其中趁機吃了午、晚賽(合併),原本以為可以痛快得寫稿寫到手痛。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呀!我家的菲傭(我媽)沒多久又抱著兩個小孩上來,於是在七點左右又得停下手邊的工作,直到快十點才能解脫。

  有一回我親愛的媽在凌晨四、五點時起床上樓來,瞧見我還在拚命寫稿,居然很訝異的說:「你怎麼還沒睡!」

  那時,我用充滿怨恨的眼光道:「我一向在天亮前睡覺,因為我要寫稿。」

  以上是我寫稿時的心情,順手拈來的牢騷。

  事隔一個月後的今天我又補上後半段序,原因無他,只因我遇上一個讓人超級吐血的傢伙。

  那天我去洗頭,隔壁坐了一位大概四、五十歲的歐裡桑,非常風騷的和美發師打展聊天,無視我在一旁扇風的動作拚命抽煙。

  哇哩咧,當場好想開罵,可我忍下來了。

  只是,他越來越過份的話讓我無法忍受,他十分不要臉地說哪裡的姑娘最美,哪裡的小姐最醜,而且他指的是大陸。

  那時我心裡只有兩個字:犯賤。

  什麼六百元就可以包一個上海姑娘伴遊兩、三天,珠江港口有無數的女孩站在那裡等人挑,杭州的女孩漂亮得沒話說,澳門小姐最醜之類的話。

  真他x的,若是沒有他們那票名為旅客,其實和買春團沒兩樣的嫖客,女人會以出賣身體為職業嗎?

  難怪台灣人在大陸老是被砍被搶,因為財大氣粗欠人扁,人家不搶台灣人要搶誰呢?

  更過份的是他居然向美發師'建議'她的胸口衣襟拉得太高,應該低一點才可愛,當時我真的抓狂地回他一句——你當她是上班小姐來賣肉呀!

  後來才好笑,他一副神氣得要命的模樣對老闆說:「有空來台北玩。」而老闆大概對他倒盡了胃口,很不客氣的說:「我很窮,買不起到台北的車票。」

  哇!大快人心,聽得人很爽,可是我還是想捶他一頓,詛咒他破產。

  對了,小貓小姐,麻煩你下一回寫上地址好嗎?免得我一時找不到你上一封來信,而無法回信給你唷!

  楔子

  十七歲是一個什麼樣的年紀?

  十七歲是飛揚跋扈。

  十七歲是熱情洋溢。

  十七歲的女孩可以是嬌憨、純真、率性、活潑、無傷大雅。

  十七歲的女孩也可以是刁鑽、任性、驕縱、蠻橫、無法無天。

  還有——

  十七歲的女孩同時具備頑皮、偏執、古怪、自私、為所欲為。

  而大人們常說,十七歲是少女的叛逆期。

  好學校也有壤學生,壤學校也有好學生,就在十七歲那年,好學校的好學生和壞學校的壤學生有了交集。

  我,十七歲。

  綜合了以上十七歲的特點,時而嬌俏可人,時而潑辣使壞,時而俏皮討喜,在最叛逆的年紀做了一件最驚心動魄的大事——

  出賣愛情。

  「我要你離開我兒子。」一位雍容華貴的夫人如此說道。

  「為什麼?」少女漫小經心的問,抖著右腳嚼著口香糖。

  「因為你配不上他。」輕視的口氣濃厚,化著完美濃妝的臉上只有傲慢。

  「我為什麼要?」我不開心的數著高級餐廳內,那名男侍哈腰鞠躬的次數。

  夫人如電影、小說中情節那般優雅地拿出一張支票來,怕一動就掉妝的僵扯著嘴角道:「一千萬,你的。」

  「不用扣稅?」我討厭麻煩,真的。

  她似乎發出嗤嗤聲說不用,只要我寫下切結書,保證不再去糾纏她兒子。

  我喜歡他,非常喜歡他,一個研究所碩二的學生,他非常優秀,他的師長說他將來的前途不可限量,即使想當總統也不是問題。

  可是,在他人生裡污點就是我,一個私立高職的太妹學生,個性外向不愛讀書,只喜歡摸不同的布料和罵髒話,雖然我已經很節制了。

  不過我仍被歸納為壞女生,只因我不太為公路上的時速限制和警察競速,三不五時陪無聊人士過過招,然後對光頭校長不太禮貌,以及偶爾嘲笑理事長的性能力而已,我自認為很乖,至少沒殺人放火、吸強力膠。

  大過、小過不斷,我還是畢業了,因為我是學校的風雲人物,全世界的大人物都認識我,我很紅哦!

  只是顯然還有人不知道我很有名,白眼一個要我離開她兒子,真是井底之蛙。

  好吧!要我寫切結書也成,誰叫我是個好商量的十七歲女孩,我最愛幫助人了。

  當然還有支票。

  切結書

  給鄭夕問:

  我要和你分手,因為你媽的支票非常吸引人,你知道我很缺錢,所以你被犧牲了。

  相愛不一定要常相守,你媽的建議今我心動,一千萬我拿得心安理得,反正你也爽到了。

  各自珍重,後會無期。

  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前任女友於弄睛

  她問我為何在「你媽的」三個字旁畫上線,我告訴她是習慣用法,不具任何意義。

  她滿意地拿著切結書離開,我擁有支票。

  但是,我沒想到自己會哭得淅瀝嘩啦,連哭了三天三夜,嚇得我媽差點要打一一九叫救護車來送我去瘋人院。

  我想起還沒告訴他一件事。

  我,十七歲了。

  而且,懷孕了。

  第一章

  我不要結婚,不要結婚,不結婚……啦……

  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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