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什麼時候來的?」李欣雙眼無神地看著姐姐。
「我已經來很久了!」李琳沒好氣地用腳勾過一把椅子,在李欣面前坐下來。「GOD!平時我已經夠討厭你了,別再擺出一副要死不活的鬼樣子,這會讓我更討厭你的!」
「姐,我知道我很惹人厭——」李欣咬著唇,強忍著淚水。
「知道自己惹人厭.就該改變自己呀!」李琳氣呼呼地瞪著她.「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妹妹的份上,我真想賞你兩巴掌!」
「對不起……」李欣吶吶地道。
「你跟我說對不起有什麼用?」李琳從皮包裡取出一張機票,丟到她手上。「自己闖的禍自己收拾!」
「這是……」
「機票,飛往美國的機票!」李琳不耐地瞪她一眼,「你該不會連這是什麼都不知道吧?」
「你為什麼要給我機票?」她不明白。
李琳翻翻白眼,「這樣你還不明白?我命令你去美國找駱傑,把該說、該講的全說清楚、講明白!」
「可是,我不能去——」
「我叫你去你就去!」李琳怒吼,「當初我不准你跟駱傑結婚,你倆不聽,好不容易結了婚,你又亂吃醋,把一個好好的婚姻搞砸了不打緊,還害我損失了一大筆錢!你也不想想,當初我花了多少心血、砸了多少銀子才將駱傑捧紅,你卻不費吹灰之力就將我的努力全破壞殆盡,你知不知道當時我有多氣你?」
「姐姐……你也喜歡駱傑?」
「廢話!我當然喜歡他,要不然我幹嘛費這麼多工夫捧紅他?」看到李欣異樣的眼光,李琳連忙解釋,「不過,我對他的喜歡並不是男女之間的那種喜歡,而是因為他是我的搖錢樹,藝人就像經紀人手中的商品,我能不喜歡他嗎?」
「我以為姐姐——」
「愛上了駱傑?!」李琳替她把心中的話說出來。「你以為我是活在夢幻世界中的小女生嗎?對我而言,金錢勝過一切,況且我比駱傑大了整整十歲,我根本不可能會喜歡上年紀比我小的男生!」
「姐,對不起……」李欣為自己曾誤解姐姐而深感歉意。
「少跟我來這套,我是個請求實際的人,我要你去美國把駱傑找回來!」李琳說出她的來愈,「沈韻頤被送進警局的事被八卦媒體揭露,沒想到卻讓駱傑的FANS更加擁護他,現在他的聲勢如日中天,FAN希望他可以重返演藝圈,而且,他跟我還有合約尚未解決。所以,這次我要你去美國完成兩個任務,一是你必須想盡辦法和駱傑破鏡重圓,不管是色誘——」
「姐……」天!這怎麼可能?駱傑還會理她嗎?
不讓她有開口的機會,李琳繼續說:「還有,第二個任務就是你跟他復合後,要把他帶回來。我最近決定力棒四個帥氣的小男生,想借由駱傑來拉抬他們的氣勢。」
「可是……」
天哪!這兩個任務太困難了,她怎麼可能順利完成?
「這是你欠我的,如果你沒達成任務,我就跟你斷絕姐妹關係,所以,你一定要加油,知道嗎?」
第十章
美國西雅圖
陽光照在山丘上,除了悅耳的鳥鳴聲外,四週一片寂靜。
李欣的雙腿似乎被一股無名的力量牽引著,直直地朝駱傑現在所住的地方走去。
駱傑就在那幢屋子裡,當他見到她時會有什麼反應?萬一他的反應很冷淡……
想到這裡,她的胸口像是壓著一塊千斤重的大石頭,令她喘不過氣來。
她該如何向駱傑解釋?
萬一他不相信她說的話呢?想到此,她的雙腿竟不自主地顫抖起來。
她內心所承受的壓力是任何人都無法想你的。
但是,她還是鼓起勇氣走到駱傑的家門口,由於沒有電鈴,她便在門板上敲了幾下。
等了許久,都沒有人來應門。
她深吸了口氣後,試著轉動門把,發現大門並沒有上鎖,她直接推開門,走了過去。
屋裡十分凌亂,壁爐裡還殘餘著燒過的木柴和灰燼,而地上則散落一大堆空酒瓶和煙蒂。。
天哪!駱傑到底過著什麼樣的日子?李欣十分心痛地打量四周。
她在屋裡統了一圈,若非自己的手腕受傷,她真想好好的把屋子收拾一下。
她先把窗戶打開,讓新鮮的空氣沖淡瀰漫屋內的酒味和煙味。
突然,她發現角落的書桌上有一本厚厚的筆記本。
她知道自己不該侵犯駱傑的隱私權,可她心中升起一股強烈的好奇心,她好想看著這本筆記本裡寫了什麼。
最後,她的好奇心戰勝了理智。
李欣拿起筆記本,翻開第一頁。
天哪!這不是一般的筆記本,而是駱傑的日記!
李欣猛然把筆記本合上,激動的閉了閉眼,然後找了張椅子坐下來,把筆記本放在自己的腿上,細細的閱讀起來。
她從不知道駱傑有寫日記的習慣,天哪!她真是個失職的妻子。
日記裡詳細的記載著駱傑內心深處的秘密與感觸,在看到第一頁時,她的眼前已一片模糊。
讓我們的誓言在風中畫成一個圓
別說再見
心中的愛戀不曾因分開而改變
也不會忘記對你許下的承諾
午夜夢迴
你的影子總是不斷地在眼前浮現
你的淚水在我的心口
融化成一道淌血的傷痕
痛不足以形容
但我不會被擊退
因為我不曾放棄
愛你是永遠不變的信念
也是我終生的執著
X月X日天氣冷
對我而言,天使已離開,我從天堂墮入地獄的深淵。
我從不知道愛一個人是如此的困難,到底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欣要離開我,她難道不知道我是如此的深愛著她,愛她勝過我的生命?
可她卻狠心的傷害了我。
我不願相信欣對我做出那麼殘酷的事,難道她不是天使,而是一個地獄派來的小惡魔?天哪!我覺得我的世界都崩潰了……
李欣熱淚盈眶地看著日記上的一字一句,她相信這是兩年前她向他提出離婚後,他所寫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