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孟葳他們說話時,神色有一點點的不自然。「我在外面等著就好了。」
孟葳雖然察覺這一點,倒也不以為意,搶先齊軒磊一步,進入偵查室。
警察看到他們來,哼了一聲,站了起來。「請大律師來了啊?!」他的眼神語態充滿了鄙夷的味道。
齊軒磊維持一向的溫和。「諮詢律師,本來就是刑事基本人權的正當使用。」
「這不用你說。」警察不友善地看著他們。「我們也都依法偵訊,他一句話都不說,我們也沒拿他怎麼樣。」
齊軒磊用笑容緩解他的敵意。「那我可以和我的當事人交談了嗎?」
警察走了出去,不客氣地砰一聲關上門。
孟葳可以從他的動作和言語間瞭解,他為什麼對他們這麼不客氣,因為他覺得律師都是為了錢而為嫌犯開脫的。
念法律系這麼多年,她一直期許自己不要變成這樣。
特別是面對強暴犯,她絕對不容許自己成為他們的幫兇,因為強暴對女人的傷害是這樣的深。
沈學文看到孟葳他們來了,面展喜色,激動得站了起來。「還好你們來了,那警察真沒水準,我只是嫌疑犯好不好,他卻自己把我定罪。你們看我這個樣子,怎麼可能去強暴人?我又不是那種流浪漢,我有漂亮的老婆,乖巧的小孩,幸福的家庭,我怎麼可能這麼變態呢?」
孟葳平著聲音。「強暴犯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什麼樣的人都可能是強暴犯。而且不少強暴犯都是有家室的,美國還有連續殺人犯,將屍體埋在家中,家裡沒有人知道。」
沈學文一頓,沒有想到孟葳會這樣說。
他和「恆義」也算有往來,合作經驗頗為愉快,所以這次他才會想到要委託「恆義」的律師,卻沒想到會派這麼刁的律師來。
齊軒磊看到氣氛不對,主動和沈學文打招呼。「沈先生,您好,我是『恆義』的律師--齊軒磊,這是我們事務所的助理孟葳。我們想先瞭解事情到底是怎麼發生的,請您先描述給我們聽。」
沈學文急著說:「算我倒楣,遇到一個瘋子、婊子、賤女人。這女人是個騷貨、爛貨,我怎麼可能會去強暴她?!」見到齊軒磊對他頗有善意,他立刻一吐心中的話,用詞也完全不挑。
孟葳冷眼看沈學文,聽他輕蔑女人的用詞,她就不爽。她雙手環胸,沒好氣地說:「她是不是什麼騷貨、爛貨,跟你可不可能強暴她是兩回事。就算是妓女,你也沒有權利強暴。」
沈學文拉下臉。「你們到底有沒有心要幫我打官司?如果不想幫我打官司就算了,我還是找得到別的律師,想賺這個錢的人,大有人在。」他的口氣很沖,和剛剛完全不同。
孟葳冷冷一嘲。「如果是黑心錢,我們還賺不下去。」
齊軒磊抓住孟葳的手腕,卻立刻被孟葳甩開,齊軒磊低聲說:「我們是代表事務所來的,妳不能自己決定接不接case。」
孟葳哼地轉過頭,齊軒磊笑笑地對上沈學文,倒是沒有被他勃然發怒的樣子給嚇到。「沈先生,你誤會孟小姐的意思了,我們只是想告訴你,關於被告的性行為或者是性觀念,與你是否強暴她是兩回事。你的說辭,在法庭上對你不見得會有利。我最需要知道的是,她和你之間發生了什麼事,而不是你對她的觀點。」
齊軒磊冷靜的態度說服了沈學文,沈學文又變了一個帶笑的臉,他坐了下來。「你們要把話說清楚啊,我平白無故被抓來警察局,已經很緊張了,你們這種態度,難怪我會誤會嘛。」
孟葳斜睨著沈學文,對這種翻臉像是翻書的人,又下了一個奸詐的評論。
沈學文的眼睛轉了轉,狀似無奈地歎了一口氣。「我倒楣啊!告我的那個女人,叫什麼莉莉吧,不是我故意要說她壞話,說她什麼賤啊騷的,可是她真的是別人包養的情婦,平常就是穿著一副勾引男人的樣子。」
聽到這裡,孟葳終於還是忍不住嗆聲。「女人有權利選擇任何裝扮,就算她是別人包養的情婦,那也是妨礙家庭的問題,和這件強暴案還是無關。你講話能不能講重點?」
「這重點就是……」沈學文有些心虛地說。「就是她勾引我上床,還反咬我強暴!」
「反咬你強暴?」孟葳眉一挑。「她為什麼要反咬你強暴?」
沈學文眼神閃爍。「我怎麼會知道?所以我才說她是瘋子、神經病!」
孟葳用鼻子冷冷地哼了一聲。
沈學文有些害怕。「我會怎麼樣?」
孟葳勾了一抹笑。「做完筆錄之後呢,你會被送到分局復訊。分局會將你拘留二十四小時,之後移送至地檢署。地檢署會開臨時偵查庭,再決定是否要收押你。然後,承審的檢察官,會決定要不要起訴你。最後,你就等著法院的審判。我看,沒有意外的話,根據刑法第十六章第兩百二十一條,你應該會被關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她的話語帶著濃濃的威脅,齊軒磊皺起眉頭,沈下聲音。「孟葳,我們是代表律師事務所而來的。」
難得的,他的聲音裡顯現了不悅。
孟葳眉一橫。「怎麼樣,你要幫這種人辯護?」從沈學文閃爍的眼神和話語,她早就看穿了他根本就強暴了對方。齊軒磊還對他那種人客客氣氣帶著笑的,對她竟然擺臉色,這算什麼?!
齊軒磊再度強調。「我們是律師。」
「好啊,你接啊∼∼」孟葳眉一挑,走了出去,門「砰」地關上。
要她跟他這樣的爛男人同流合污,呸,她不屑!
第五章
孟葳回到事務所裡,她一個大步走了進去,剛巧撞到劉恆義。「對不起。」她說了一聲,側過身,大步回到位子上,乒乒乓乓地收了東西。一言不發地開了電腦,辟哩啪啦地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