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這樣,認真嚴肅一點也不浪漫,每次都要他挖空心思地說些甜言蜜語,才能讓兩個人生活多些情趣。
不過沒關係,他就喜歡這樣有正義感的她。
而且啊,她沒有注意到,她的話裡不只是把他當作一個夥伴,與他勉勵;她的語氣裡,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去描繪兩個人共同的未來。
雖然,他比她早考到律師,可是這一條路,他們還是會攜手共走的。
※ ※ ※
法院,沈學文夫妻和齊軒磊約在開庭前一個半小時會談。
雙方在地方法院附近見面,沈學文選了咖啡廳裡一個安靜的角落,壓低聲音說:「齊律師,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不想說,不過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我想,我還是說了好。」
齊軒磊和孟葳交換了一下視線,孟葳有些不開心地說:「信任和坦白,是委託關係中最重要的基礎。沈先生,不管什麼樣的事情,你都應該和我們說,我們才好應變。」
「我知道、我知道。」沈學文應付地笑了笑。「我原本不想說,是為了保護我太大。」
「保護你太太?!」齊軒磊和孟葳互看一眼,都覺得奇怪。
沈學文的太太宋子美,脫下身上穿的薄外套。他們兩個這才看到她身上有些新舊的瘀傷。
「這是怎麼回事?」齊軒磊和孟葳同聲問道。
沈默而略帶神經質的宋子美勉強扯起一抹笑。「其實莉莉的身上會有一些傷,那是我和她爭執中,弄出來的。因為她不斷地勾引我先生,我很生氣。有一次,她還在我面前說了一些很不堪的話,又推了我一把,我很生氣,就和她打起來了。我不知道為什麼,她竟然說這是我先生對她施暴。」
「等等。」孟葳皺眉提問。「可是你先生也有抓傷啊?如果打鬥的是妳們兩個,為什麼他身上會有抓傷。」
宋子美解釋。「我很氣我先生受那個女人的勾引,回去之後,和他吵了一架,他身上的傷,是我弄的。我先生事後有表示反悔,他對我也更好了。沒想到那個女人因為這樣生氣了,所以才又勾引我先生,然後告他強暴。這件事情弄得左鄰右舍都知道了,我覺得滿丟臉,我先生對我心存愧疚,他不想讓我在法庭上出出入入的,所以這件事情,他才會沒有辦法好好交代。都要開庭了,我覺得這樣不行。我先生沒有強暴莉莉,他只是犯了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被一個漂亮、聰明、有手段的女人勾引了而已。就算要我出庭,我也不在乎,我一定要還我先生一個清白。」
她的話設想周到,不用情緒性的字眼替莉莉貼上標籤,可是卻成功地建立了她的負面形象。這樣的話,在法庭上一定會有殺傷力的。
孟葳聽得出來,這些話應該是反覆討論過好幾次。她插不上口,卻隱約地知道有些不對。
齊軒磊聲音一沈。「抱歉,有一個疑問,我得問清楚。原告莉莉小姐她的陰部有受傷,這一點,沈太太妳能解釋嗎?」
宋子美臉上微紅。「我先生說,那女人喜歡別人粗暴一點,他們之間的性行為……很激烈。那天的一些行為,都是她向我先生要求的。」
「是這樣啊……」齊軒磊沈吟,與孟葳再度交換視線。
孟葳看著宋子美,突然之間意會過來。沈學文是想要用宋子美柔弱的女性形象,為他自己辯護。
宋子美低下視線。「其實我一直很氣那個女人,甚至還想過要告她妨害家庭,可是經過這件事情後,我先生對我越來越好,我只想和他平平靜靜地保有我們的家庭,我們的幸福。那個女人的男女關係非常複雜,經過這件事情,我看,她好像也沒辦法給她的男人一個交代,其實同為女人,我看她這個樣子也覺得可憐。我想,只要能還我先生清白,一切就算了,我也不想告她妨害家庭。」
孟葳一愣,忽然覺得有些荒謬,這件強暴案不但變成了是莉莉妨害家庭,也成就他們溫馨的家庭喜劇。
可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她懷疑。
孟葳看著低頭的宋於美。「沈太太,基於職務的關係,我必須確認妳所說的都是事實。」
她的視線直逼宋子美,語氣一硬。「妳說的,都是真的嗎?」
宋子美的目光有一些閃爍。沈學文的手靠上宋子美的肩膀,宋子美的肩膀一僵。「當然是真的了。」她抬起頭,牽起了一抹笑。
孟葳眼色沈下,她知道情勢逆轉了,事實真相到底如何,由於時間太短了,她沒有辦法去求證。
※ ※ ※
法庭外,齊軒磊和沈學文夫妻模擬著辯護的過程。孟葳心不在焉地看著手錶,再幾分鐘就要開庭了。
一個女律師走來,見了他們一干人,丟下一枚鄙夷的眼神。
不知道為什麼,孟葳一接觸到她的眼神,心一跳,渾身不自在。法庭的門開了,孟葳拉住齊軒磊,低聲在他旁邊說:「我在外面等著就好了。」
齊軒磊看了她一眼,溫柔一笑。「好。」
法庭門一開,庭丁點呼著當事人的名字。
沈學文應了一聲,兩夫妻跟在齊軒磊的後面進入法庭。
孟葳心煩意亂地在法庭外等著,過了許久,一個戴著墨鏡的女子走了過來。女子有著一頭大鬈發,衣著雖然保守,還是看得出身材姣好。
她默默地坐在孟葳旁邊,蜷縮著身子,手中緊抓著一份報紙,不發一語。女子有點神經質地頻看手錶,她散發的不安感染了孟葳。
偷覷著她,孟葳猜她可能就是莉莉。
一般而言,為了保護被害人在見到強暴犯時所產生的心理陰影,強暴案應該要做到隔離審訊的。不過,這個法官有點粗心,她將莉莉和沈學文的到庭時間,排在一前一後,如此一來,莉莉等會兒還是會見到沈學文,這對她而言,可能會造成另外一層壓力。
女子拿出菸抽,沒多久又焦慮地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