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請慢慢經營吧。」以戰大步回臥室。「周公在召我了。」
經過以戰的一陣閒聊,以哲熄燈上床後,沒能立刻睡著。他想看「小百合」的事。
「小百合」是個女孩子,不真叫「小百合」,而是以戰開玩笑改的花名。她是「傅氏」公司樓上另一間公司的職員,或說高級職員,看她每天穿著打扮雖素淨斯文,卻都是歐洲名牌貨,普通職員穿不起。她年輕,從二十到二十六之間,不能確定歲數。她秀氣大方有教養,臉上有極淡的化妝,有笑意——卻不是真在笑。從容得很有氣派——這點是年輕女孩很難做到的。矜持卻不過分,親切但有所保留,就像幽谷中一朵小百合——這是以戰說的。
她叫沈可欣。
以哲和她只是點頭之交,互相知道名字的那種。有時在停車場取車碰到,也會寒暄兩句,僅止於此。巧合的是兩人開同一款汽車Lexus四百,他是銀灰,她是珍珠色,頗為英雄所見,以哲一直欣賞她那型的女孩,看她淡而含蓄的笑容也知道她對他有好感,只是現代男子——尤其條件好的那種都善於保護自己,就算有好感也不急於表態,互相在比著耐性。
以哲對她是頗有心的,他甚至想過當有機會時怎樣向她提第一次約會。這話放在心頭,他還在等時機。
他是那種挑剔的男人,但認清目標後就會鍥而不捨!專心一志的,也是寧缺勿濫的信徒。在他週遭的女孩子不少,父母叔伯的女兒啦,大學同學啦,甚至公司有些女孩子也暗暗喜歡他,他卻從不假以辭色,決不敷衍,不想惹起誤會誤己誤人。
小百合沈可欣,應該是她了。
一夜睡得平穩!早晨與以戰打網球連贏三場,氣勢如虹。梳洗更衣吃早餐回公司,更是神采飛揚,神清氣朗。
在停車場遇到沈可欣,他愉快的招呼。
「早。」
「早。」她淡淡的笑。素淡的臉帶給人無限喜悅。
「他們說你喜歡早晨打網球。」這第一句話居然是她先開口說的。
「是。你也是?」以哲說。
「游早泳。」沈可欣淡淡的。「下午才打網球。」
「啊——甚麼時候一起打一場?」這麼容易就說了約會的事。
這叫緣,是不是?緣來沒法擋。
「好。你定時間。」她好大方。
「星期六下午?」很自然就說出來,好像就是應該如此。「馬會。」
她點頭,目送他走出電梯。
以哲回到辦公室,忍不住笑起來。簡直水到渠成,有如神助。
整天做事都精神爽利!事半功倍,從來安靜沉默的他都忍不住想吹口哨。
晚餐桌上多了以戰帶回來的丁明柔,他的未婚妻。
丁明柔在投資銀行工作,是精明能幹,靈活外向的叻女。從美國讀MBA回來,英文程度極好,社交手段一流,家庭背景也不俗,在社交圈小有名氣,是標準的九十年代新女性。
她和以戰在美國就認識,拍拖卻是回港重遇之後。尤其當以戰接管父親事業,獨當一面之後,就毫不猶豫地答應婚事,一心一意做傅家的媳婦了。
「媽咪,下午我在『置地廣場』二樓看見一套新裝很漂亮,已叫店裡留下,明天我陪你去試穿,一定很襯你。」自訂婚後,她已自動自覺改叫傅太做媽咪。
「我從不習慣穿太新潮的時裝。」傅太搖頭。「你買給自己吧。」
「是你的尺碼,是你喜歡的樣子。」明柔堅持。「讓我陪你去。」
「我——」
「就順明柔一次,她一片孝心。」以戰說。
明柔不是大美人,打扮起來卻也很不錯,是所謂很「出位」的女人,一大堆人中能一眼看到她的那種。她最聰明之處是她選中了以戰,而不是讓他來選她。
她極主動,凡事如此。
以戰看來對明柔相當滿意,這個年代娶妻不再求淑女,是「叻」女,能在事業上助丈夫一臂之力的更吃香。真正的富豪大企業家的第二代,都奉行這條律,美女們只能做女朋友。
以哲對這位准阿嫂沒有任何意見,這是以戰的事,以戰喜歡就行。他自己就寧取沈可欣那種女孩子,他怕太光芒耀眼的女人。
「星期六出海好不好?」明柔把視線轉向以哲。「以戰和我預備去玩風帆。」
「星期六不行,約了人。」以哲搖頭。 「不是小百合吧?」以戰打趣。「若是她,可以放你一馬,否則你得跟我們走。」
以哲似笑非笑的望著比他大一分鐘的哥哥。
「真是她?你開始行動了?」以戰叫。
「不是開始行動。」以哲淡淡的。「說起運動,很自然就互相約了。」
「帶她回家打球。」傅大喜心翻倒。「讓我看看這小百合有多出色。」
「哪能第一次就約回家?」以哲不慌不忙。「我們約在馬會。」
「馬會的網球場難道比我們家的好?」
「以後有機會。」以哲含蓄但堅定。「開始有約會,你們別嚇倒人。」
「行行行,我們會有耐性。」明柔搶著講。在很多事上,她習慣講最後一句話,凡事由她來定論。
星期六,以哲吃完中飯就到馬會等候,約了今天卻沒講時間,他寧願等。
兩點鐘他到,坐在訂好的場邊等,兩點半,一身網球裝的沈可欣來到。
修長苗條的她穿一身雪白,清新可人。
兩人開始打球,雙方球技都很好,可以說旗鼓相當,是最好的對手。難得遇到好的球伴,兩人都很開心。
在馬會洗澡更衣後,他們決定就在馬會用餐。根本不是約會,是河裡的兩尾小魚,自然相吸相伴的游在一起,彷彿就是應該如此的。
「除了運動,你還喜歡甚麼?」兩人交談起來自然融洽,完全不須客氣作狀。
「我?沒有特別喜歡的,除運動外,我喜歡留在家裡,東摸西摸,或甚麼都不做。」
沈可欣淡淡的笑。那神情與他有七分相似。「一定要說的話,我喜歡吃,吃所有美味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