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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頁

 

  「如果她肯皺著眉,推得一乾二淨。「我的身份不便多問。」

  「聽說媽咪去見陳律師改遺囑。」

  「最好只管自己分內事。」

  「改遺囑與我們無關?」明柔不以為然。

  「媽咪要怎麼做,我們管不了。」

  「你沒陪她去嗎?說不定她把所有的一切都給了沈可欣,也不知道她怎麼迷惑你媽咪。」

  「怎樣這樣說?」以戰不悅。「公司原就有一半是屬於以哲的。」

  「沈可欣又不是以哲。」

  以戰吸一口氣,把不滿壓下去。 「再一次請求你,別管別人的事。」

  明柔盯著他看了半晌。

  「怎麼你連講話的語氣都不同了?再一次請求,需要『請求』嗎?」

  「我是認真的。」他說:「我們家族原本就人丁單薄,不要搞事。」

  「誰在搞事?沈可欣玩失蹤才是搞事,你別弄錯。」

  「我管不到沈可欣的事,頂多她只能算弟婦。我們不同——」

  「沒有不同。」

  「我覺得現在你對我完全不像自己人,連一次應酬也沒陪過我。」明柔說。

  「我說過,三年之內我不應酬。」以戰說。

  「我答應三年之內不舉行婚禮,可沒說過要守三年活寡。」她提高聲音。

  他眼中掠過一抹奇怪的神色。

  「你講話也不再像從前。」他說。

  「是你逼出來的。」她冷哼。「有時候你對我就像對陌生人。」

  「我——有我的苦衷。」

  「我知道,以哲替你去紐約等於替你死!須不須要內疚一輩子?」

  「他是我同胞兄弟。」

  「我是你未婚妻,替你生了兒子的未婚妻。」明柔尖銳的。

  「你也該替我想想——」

  「我的忍耐已到了最大的限度。」吩明柔提出警告。「你應該替我想想。」

  一我以為你能體諒.對你——我已盡了最大的能力。」

  「所謂最大的能力是甚麼?買一幢房子,工人、司機、護士把我們母子倆養在裡面,不冷不熱不痛不癢的,有空就來探一下,否則不聞不問。這算甚麼?」

  「目前我只能做到這樣。」他說:「我發過誓,三年之內——我只能這樣。」

  「你要明白,以戰,我要嫁的是你的人,不是一幢房子、最好的物質享受,人,你難道還不明白?」

  「是我對不起你。」他矛盾而痛苦。「我可以給你其他的補償。」 「你的補償已大多太多,你甚至要把沈可欣的職位給我。」明柔不肯放鬆。「但是,我也要求精神上,我是人,我要跟你在一起。」

  他臉上紅一陣白一陣。

  「對不起,我做不到。」

  「傅以戰——」她叫。

  「你可以提出任何其他要求,我答應你,任何要求。」他說:「這一件——做不到。」

  「你和以前完全變了,以戰。」她再一次說:「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不止是我,整個傅家都改變了。」以戰用雙手抱住頭。「請勿再逼我。」

  「不是逼你,實話實說,我要一個正式名分,傅以戰夫人。」明柔終於說:「我連孩子都生了,沒理由三年後才給我。」

  「三年並不長。」

  「對一個女人來說,三年夠長,長得能發生任何變化。」明柔其尖冒著汗珠。「香港目前自動送上門的女人太多,我不想冒險。」

  「你應該對我有信心。」

  「甚至我對自己都沒有信心。」

  「事實上,在傅家你已被認定,不可能有甚麼變化。」

  「沒有白紙黑字證明,我不放心。」

  以戰緊緊皺著的眉始終不能展開。明柔的話已說得很清楚,她要保障,但是

  「你擔心甚麼?」他忍不住問。

  「不是我現實,那個為長髮女星拋妻棄子的花花大少,若不是有一紙婚書保障,他肯分給老婆兩億港幣?」

  以戰用不能置信的眼光望著她,他不能相信這話出自明柔之口。

  「當然,我只是用來比喻。」她口氣改變。「目前你對我的態度,我不能不擔心。我並不那麼愛錢,卻不願人財兩空。」 「有人對你說了甚麼話嗎?」

  「沒有。我是成年人,不笨,自己會想。」

  以戰沉默的考慮半晌,慎重又認真的說.

  「你的擔心也有道理,目前媽咪還在,我不能自作主張分家,爸爸也不會答應。我只能把你的名字放進董事會,保證若有任何變化,傅以戰擁有的一切有一半屬於你。」

  她先呆了一陣,半信半疑終於笑起來。

  「真的?!」

  「真的。」他很嚴肅。「我可以跟你去律師樓做手續。」

  「那麼我再問你,你媽咪是否把以哲名下的一切給了沈可欣?」她眼光閃動。

  「我無權過問。」以戰沒有表情。

  「是或不是,你一定知道。」

  「你為甚麼一定要知道?」以戰開始不耐煩。「你有我的一半還不滿足?」

  「沈可欣——不知走了甚麼狗屎運,又會幸運成這樣。」明柔扁扁嘴。

  「人家不一定希罕。」他不以為然。

  「是了,知道她是富家女,但我不相信她不愛錢,她出走一定是想你媽咪改遺囑。」

  「我不想談人家的事。」

  明柔眼珠兒一轉,話題又變.

  「我不想她做你的助理。」

  以戰臉色一沉,很不高興。

  「你又怎麼了?」

  「讓她去幫周中堅好不好?她在你旁邊,我不安心。」

  「可以。除非你把職位還給她。」

  「她這麼向你要求?」明柔臉色大變。

  「如果她會要求,當初不會把職位讓你。」 「她給你吃了甚麼藥?你眼中的她全無缺點、短處?」她吃起醋來。

  「她——是以哲的未婚妻。」他說。

  一星期後,以戰問准傅太,把名下的財產一半轉到明柔名下,但很清楚的寫著,這一半里面有一半(即四分之一)是屬於兒子傅世達的,兒子未成年前,由明柔管理。

  明柔原本反對兒子分她一半,但轉念仍由她管理,就沉默不言了。她怕反對不成,橫生枝節反而不美。

  擁有了實權實利,明柔就不再對以戰諸多要求,諸多挑剔,人反而安定下來。原本相當能幹的她,開始真真正正替「傅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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