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於蒂綾像往常一樣,在睡前將鬧鐘定在七點半。但只要是認識於蒂綾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個很會賴床的人;而且她還有一個非常、非常不好的習慣——對鬧鐘暴力相向。
就像今天,鬧鐘盡責的在七點半叫她起床,但由於太過盡責,使得它的下場和其他同伴一樣——支離破碎的躺在牆角邊。
還好,今天鬧鐘雖然毀了,但於蒂綾神速的著裝完畢,出門時才八點半而已。
嗯,還有半小時的時間,足夠她搭車到公司,順便在公司附近的便利商店買早餐。於蒂綾在心裡盤算著。
但是,一場突來的傾盆大雨將她心裡的計劃一一的搗毀了。她在心裡埋怨著,為什麼每次有什麼好計畫正要執行時,就會被意外破壞?
下雨天是很難等到公車的,她歎了口氣,拿出放在背包裡的雨傘,走到公車站牌前等公車。
還好,今天公車竟然提早到達,更幸運的是,她一上車居然看到還有空著的座位。
投了車錢,於蒂綾選了個靠窗的位子坐了下來,暗自慶幸自己今天的好運氣。
她看著窗外來來去去的行人穿梭在濕漉漉的馬路上,車輛在交通號志前大排長龍。
到了市中心,於蒂綾按了下車鈴,走到車門旁,等著司機先生將車門打開。
「謝謝。」她在下車前不忘向司機道謝。
下了車走到便利商店,她將雨傘往門口的傘架上一放,就走進店內。
「歡迎光臨。」櫃檯的服務人員很有禮貌的說。
於蒂綾拿了個三角飯團又拿了瓶牛奶,走到櫃檯結賬。
「一個飯團、一瓶牛奶,一共三十五元。謝謝光臨。」服務人員非常熟練的幫於蒂綾結賬並將東西裝袋。
於蒂綾一走出門口,就看見一個高大英俊的男子拿著一把很眼熟的傘。咳,他拿的好像是她的傘。
她急忙快步走到那名帥哥身旁。「對不起,這把傘好像是我的,你是不是拿錯傘了?」
邵緯打量著眼前的女子,心靈深處沒來由的泛起陣陣漣漪。
於蒂綾被看得很不自在,心想這個男人怎麼色迷迷的看著她;拿錯了別人的傘還這樣……她想到這裡,不禁怒火中燒。
「喂!你看什麼看?沒看過女人嗎?」
「看過,不過……」
「不過什麼?」
「不過就是沒看過像你這樣的女人。」
於蒂綾往自己身上東看西看,檢查自己的身上有什麼地方不對勁,是不是把高跟鞋穿成拖鞋,或者是裙子的拉鏈沒拉……可是都沒有啊!那她到底是哪兒不對勁,會讓他那麼說?「喂!你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作沒看過像我這種的女人?」
「因為……我還沒看過有人會兩隻耳朵戴不一樣的耳環。」他用食指比了比於蒂綾的耳朵。
天啊!她真的戴了不一樣的耳環嗎?不會吧!於蒂綾朝身旁一輛機車的照後鏡照了照。天啊!是真的。
但好勝的她才不會甘心在陌生人面前丟臉,當然更不會在這色迷迷、驕傲、而且該死的好看的男人面前丟臉。
「哦,現在台灣流行嘛!你不知道嗎?」
這樣的一句話要是換成別人來說,邵緯一定當場反駁,但他就是拿眼前這名刁蠻、任性的女孩沒轍。
「不是吧!我記得台灣似乎還沒這麼前衛。」他還是忍不住想逗逗她。
於蒂綾快被他氣炸了,這人怎麼這麼……
「喂,把傘還我啦!」
「我記得這把傘是我的……你看,這裡還印著『梵翔航空公司贈』這幾個字。你會不會是記錯了?」邵緯將傘柄轉到有印字的一面給於蒂綾看。
「怎麼可能!我的傘同樣印著『梵翔航空公司贈』,我怎麼有可能會記錯。」
「那現在怎麼辦?」邵緯無奈的望著她。
「我怎麼知道!」於蒂綾不經意的往手上的手錶一瞥。「糟糕!又要遲到了。不管了,傘你拿走算了,我要走了。」
於蒂綾匆匆的走向對面的一幢商業大樓。
「喂!等等——」
邵緯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於蒂綾離開他的視線。
當他回到他那輛價值四百多萬的蓮花跑車,一打開門,才發覺自己的那把傘乖乖的躺在座位上。
糟糕!這麼說來,是他錯了。要怎麼把傘還給她呢?
對了,既然她會拿公司的傘,就表示她可能是公司的職員,只要回公司去調她的資料出來就可以了。邵緯心裡暗自打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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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蒂綾趕到公司打卡時,已經是九點十分了。
「唉!又遲到了。雖然娟姊和我滿要好的,但這樣幾乎天天遲到,對她也不好意思;每次經理看出勤表時,娟姊都免不了要吃一頓排頭……」於蒂綾暗自嘟囔著。
「Eve,你來啦!是不是又遲到了?看你這張苦瓜臉就知道了。」柯娟故意刺激一下於蒂綾。
柯娟和於蒂綾都是F大的高材生,只不過柯娟畢業自日間部國貿系,而於蒂綾則還在夜間部法文系就讀。當柯娟還是學生的時候,她的風光事跡幾乎傳遍了全校,包括夜間部的許多學生都知道柯娟這號人物,於蒂綾更是崇拜她。
透過好友張曉琳的介紹,於蒂綾才認識了這位「風雲人物」;自此,柯娟、於蒂綾、張曉琳三個人結成了死黨。
「娟姊,你不要再取笑我了。你也知道,只要讓我睡著了,就很難把我叫醒的;我用過的鬧鐘數都數不清,加起來幾乎可以開一家鬧鐘專賣店了……我今天早上又摔壞了一個鬧鐘,現在它還『陳屍』在我房間的牆角呢!」
柯娟這時才發覺於蒂綾全身都是濕的。「Eve,你是不是忘記帶傘?」
「還說呢,今天去商店買早餐的時候,我明明把傘放在傘架上,買完東西出來的時候,就看到一個男人拿了我的雨傘!你就沒有看到他,有夠傲慢的,拿了別人的傘還敢大聲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