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一點,他相信她不是那種嫉妒心強的女人,以後就算結婚,也會聰明的給他很大的空間——就像先前交往時,她也會對他其他「女性朋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樣。
他是想過,如果必須結婚,他會選何曼儂,如果沒有意外遇見徐微蓮的話……
「哇!好多菜哦!當你們公司的員工真幸福。喂!你快過來嘛,不快些的話,當心等一下沒得吃哦!我可不管你。」點菜區那頭,徐微蓮正揮著餐盤叫著他,一如以往,看到有吃的就很開心,讓人以為所有能人口的東西都是人間美味。
他笑了笑,眼光掃了下菜色,食慾早已全消,沒有伸手拿餐盤,只跟在她身邊道:「你吃就好,我方才回來時,已經與客戶吃過一餐了,現在不餓。」
「沒福氣的傢伙!那我就多吃一點,也算是替你享用美食嘍。有得吃居然還吃不下,真是可憐。」說完徐微蓮自己忙著夾菜去了,不理他。
他含笑的看她一如以往的夾了一小山的食物到盤子裡,份量多到幾乎可以餵飽三個大男人了。他從沒看過有哪個女人可以吃這麼多的。第一次請她吃飯時,還真是給大大嚇了一跳。而她吃飯的速度又很快,常常是他才吃了三口,她就完結掉一大盤了。要是曼儂哪……為了保持身材,她再怎麼餓,也肯定不願意這樣開懷大嚼的,一套餐點能吃完一半就很不錯了。
所以說,微蓮跟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是獨一無二的。
她純真無偽、坦率樸實,而且有趣。他喜歡她。
他的選擇不會錯,微蓮將是終結他單身的女人。
至於何曼儂……他皺眉沉吟了下。
她只是適合他,在各方面的條件來說。可是,他並不愛她。
昨日回到兩人的公寓找一份文件,卻意外看到他所有的衣服用品全被塞在三個大型垃圾袋裡,堆在大門入口處。上頭還貼著一張給鐘點女傭看的紙條,「全丟了」這三個大字還是以紅色口紅凌亂寫上的。
當然鐘點女傭是不敢未經他同意就真的拿去丟掉的,不然他今天恐怕得率全公司的人在台北市的垃圾場裡找尋那份重要的簽約文件。
七夕那夜之後,他不曾回到這裡過。從鐘點女傭口中探知,她也是。她所有的衣物都叫家裡的傭人來搬回去了,她留下的東西有兩樣:一是銀行保險箱的鑰匙,他讓秘書去銀行看過,裡頭是那間公寓的房地契以及他送過她的所有珠寶首飾,她全部還給了他,一件也沒留;另一個,則是一張紙條。紙條上的字當然也是用血紅的口紅寫上的:我但願從來沒遇見過你!
紅色的宇那樣刺目,字跡那樣扭曲,可見他離開後,她一定憤怒到很想宰了他。但幸好,沒做出什麼傻事,她是聰明人,不會這麼蠻幹的。他想,她並沒愛他愛到可以為他尋死覓活,他們會在一起,只不過是因為,適合。
他不愛她;她也不愛他。
昨天忍不住想打電話給她,不能是情人,也許可以當朋友。他們畢竟是同一種人不是嗎?何況他們並不相愛,這樣的分手,對她來說,頂多難受一陣子,過後,她會想清楚的。如果兩人能當朋友,對兩家人的交情也有益。
可惜她不肯接電話,還在氣頭上吧,這個大小姐!不想自討沒趣,只好叫秘書打去問候一聲,主要是想親自確定她沒事。
那時他就站在秘書身邊,以免持聽筒方式通話。聽到她小姐尖刻冷嘲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那麼的「朝氣蓬勃」,他就知道自己真的是白操心了。
她活得很好,這樣很好,他無需再對她懷有一絲絲愧疚感了。
「喂!范姜頤!我要去吃第二盤了哦,你真的不吃?」
「不了,你盡量吃。」
他坐在餐桌邊,笑著搖頭。
「那我繼續奮鬥去!」她以手背用力抹去嘴邊的湯漬,根本沒看到范姜頤正為她抽來面紙,就轉身跑開了去。
范姜頤的動作一頓,笑了笑,只好將手上的面紙鋪在桌面上,掏出菸盒放置,抽根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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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曼儂活到二十七歲,從超級可愛的小娃娃一路長成超級迷人大美女,生命中大部份都處於被追求的狀態,她的情史也是頗為精采。但就算是她這樣一個在情場上總是春風得意的美女,也不是沒被傷過心的。
在幼稚園時期就有小男生為她大打出手了,可是她真正情竇初開,卻是在上國中之後。
身邊圍著數不清獻慇勤的男人不代表她就會隨便動心。她的眼光向來很高,能令她動心的男人,絕對是要很出色的才行。
而汪洋,國中時高她一屆的學長,就是這樣一個出色的男人。
他斯文俊秀、功課頂尖、為人謙和有禮,簡直是從童話故事裡走出來的翩翩白馬王子那樣光芒萬丈。
他的風采不只迷倒了全校的女生,更迷倒了她這個眼高於頂的大校花。
汪洋在何曼儂的生命中創造了很多的先例與特例,包括了他是她的初戀以及第一個甩掉她的男人(附帶一提:范姜頤是第二個)。
雖然范姜頤是她現在難以乎復的情傷,但讓她第一次嘗到痛徹心肺滋味的男人卻是他——汪洋。
就像當年他無預期的甩掉她,並且轉校不見蹤影讓她無所適從一般,他的突然出現也教她手足無措的怔然。什麼話也說不出口,可是心裡又有好多話、好多的疑問想問問他。千頭萬緒的,全梗在喉嚨,不知從何說起。
他為什麼會出現?他當年為什麼甩掉她?為什麼……為什麼又要讓她見到他,在她正狼狽失意的現在?
為什麼……他的眼中見不到一絲對她的愧疚?!甩掉她是這麼理所當然的事嗎?她不值得他珍惜嗎?她這麼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