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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你不要以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我百分之百敢確定,我爸媽有足夠說服力,說服你爸媽在年底之前為我們舉行婚禮。」

  「如果t這樣……」

  「不可以『如果』不准『如果』,婚姻是大事,你不要用這種輕忽隨便的態度看待。」於坊恐嚇他。

  「妳希望我怎麼辦?」

  「拜託你積極一點,把那位蘇大小姐找出來,拖她進禮堂,逼她嫁給你。」

  於坊的說法讓季陽一愣。好久了,久到他不再期待琇玟來信,她的影像在他腦海間漸漸褪去,他幾乎不再記得兩人之間的曾經。

  是什麼堅定他非得和琇玟共結連理?

  是了,是幼幼的深切提醒。她告訴他不可以亂交女朋友,要專心一意等待琇玟,幼幼說她是糾察隊,會時時盯住他,不許他風流。

  幼幼的長期叮嚀讓他自己和身邊人認定,他愛琇玟愛到不能自己,千年萬年,他會守住思念,期盼重聚。

  還愛琇玟嗎?季陽自問。多年過去,他沒自省過的心,給不了他一個確定。

  不愛?不,那年他們相約愛情,在藍天下,在碧海間;然而,他愛她嗎?感覺已淡……

  「想什麼?我在同你說話耶,認真點!」

  「對不起,我閃神了。」

  「少用笑臉敷衍我。說!你有具體計畫嗎?」

  「沒有。」兩手一攤,季陽說。

  「你至少想想辦法找到那位神秘情人。」

  「美國那麼大,我無從找起。」

  他不想找,想法定形,是的,找人的心情在光陰裡轉變。

  「那,另外找個你喜歡的女人?」

  「妳自己也說,只能期待夢中情人出現,無法主動製造夢中情人。」

  「你和我不同,你是男生,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娶誰都一樣,你看冠耘哥,隨便娶只張揚鳳凰,日子不也過得好好的!」

  於坊的自私很可惡,季陽沒認真她的話,他隨口開玩笑:「到時我真沒有對象的話就娶妳,反正妳是最合適的女人,他說我喜歡妳,妳不討厭我,而且……」

  門外,幼幼被石化了,他們討論的每字每句敲打著她脆弱的神經。

  琇玟姊不出現,誰都無能為力,而最痛人心的是,他說他喜歡於坊,她是他身邊最適合的女人,他們……

  轉身,她聽不下去,高舉火炬的雙手垂下,花瓣劃過地面,留下一道金黃心碎,風來……吹散金黃,掩沒心碎。

  口中的酸嘗盡,剩下的是苦澀,吞進肚中的苦,一吋吋啃噬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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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陽的話總繞在她耳邊,他告訴於坊,她是最合適的女人。

  這段竊聽讓幼幼正視事情,三年了,季陽有權利放棄等待,哪段愛情能對男人要求三年,或者更多?況且,琇玟姊並不在他身邊。

  當琇玟姊不再是他們相處的原因,她將何去何從?

  留下來,給予「姊夫」和「好友」深切祝福?

  她做不到!既然做不到,幼幼決定拉開距離,學習不和季陽在一起,她不要一旦失去,生活跟著失去動力。

  她是務實的女人,當感情不能被幻想時,她聰明地逼迫自己不去幻想。

  於是,她突然忙碌起來,彷彿人事主任重用起她,讓她時刻不得空閒。

  她處處避開季陽和於坊,時時向自己確定她是員工、他是老闆,維繫他們之間的,是一紙薄薄的工作契約書。

  她試著在他進屋前入睡,不給他機會詢問,也試著將他的身影自腦中驅逐出境。

  她成功了嗎?顯然不,當想他、愛他、期待爭取停駐在他身邊分秒,成為生活中的慣性,她想改變慣性,談何容易?

  坐到菩提樹下,她想念季陽,明知道他就在離自己不遠的地方,她還是堅持用思念取代相見。

  這棵樹是冠耘先生為小書種下的,小書經常在這裡作畫,在這裡幻想兩人之間不存在的愛情。小書離開牧場後,菩提樹下空蕩蕩,少了傷心人。

  幼幼靠到樹幹上,臉貼著粗粗的樹皮,嗅聞著植物芬芳。

  回想以前,她和小題常勸小書認清愛情,她不肯聽,到最後……不,他們之間走不到最後。

  她和季陽之間有愛情嗎?

  恐怕沒有。

  季陽對所有人都親切,不管是於坊、小書或渟渟,他不是暴躁的亞豐先生、不是冷酷的冠耘先生,他是牧場裡最有同情心的老闆,所有員工都愛戴他、暗戀他。

  聽於坊說,他在台北總公司也是這樣,走到哪裡,不時接收愛慕眼光。

  他終要回到台北的吧!那裡才是他主要的工作場所。

  綜合所有觀點,他可能是琇玟姊的情人、可能是於坊的丈夫,就是與她無緣。

  他對她,不過是姊夫對小姨子的愛憐,雖偶爾擦槍走火,兩人之間燃起曖昧,但終究是偶爾,愛情是種常態,不該偶爾出現,對不?

  所以,他們之間不是愛情、沒有愛情,她壓抑的部分不叫作愛情。三年了,她否認愛情的次數和憎厭自己的次數一樣多。

  「妳在躲我。」

  於坊的聲音在她耳後響起,回首,於坊大大笑容對上幼幼,而季陽就在她身後五步處。

  他們已經「形影不離」了?酸在齒縫間流竄,她分明記得沒吃酸啊!

  幼幼搖頭。三年前琇玟姊剛離開,她有權要求季陽為琇玟姊守情,然三年了,妳怎能要求他對一封封不能回的信函忠誠?

  不,這種要求太過分!

  「我沒有。」幼幼直覺反駁於坊的話。

  「要不要我舉例?第一,這幾天,妳沒找我學英文,以前我來,妳一向霸住我不放,要不是我確定妳沒同性戀傾向,我會認為妳對我心存愛慕。

  第二,我來這裡三天,三天中,妳沒帶我去摸貝殼、沒帶我逛夜市,妳的待客之道變得差勁。

  第三,吃飯時候妳不同我說話、休息的時候妳刻意迴避我的眼光。說話!我哪裡對不起妳,讓妳這樣對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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