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是個秘密,世宇打死也不敢告訴別人,她是個不會穿裙子的女人。
她的態度越堅決,他頭暈得越嚴重,以前老認為愛買衣服的女人太虛榮,沒點內涵才會拚命打扮,不過遇上世宇後,他卻煩惱她為什麼不能像一般女人一樣,而他卻又偏愛她這點與眾不同,真是自討苦吃。
「你以前在『日亞社』時的確很少有參加宴會的機會,那是因為你當時只是分公司的業務經理,但在『飛揚』不同,不算在台灣的八個業務分處,美國、日本、泰國、大陸、歐洲等,總共十六家分公司也全在總公司的統籌之下,會議、晚宴夠你每天忙得團團轉了,到那時你絕對不會再有時間去租禮服,所以辦公室、家裡都各要放幾套正式服裝,你總不希望老讓客戶等我們吧?」
「是這樣嗎?」世宇垂首斂眉,不是考慮王豫話中的真實度,而是惦惦自己的荷包到底有多重。
看出她的猶豫不決,王豫想了會兒,道:「公司有派給每一位公關人員一部分置裝費,你不需要替我省這些錢,這是公司給的福利,每個人都享受得到,沒理由你要例外是不是?」邊說著,邊在心裡做鬼臉,希望說謊話會入拔舌地獄的傳言是假的,否則他可慘了。
「好吧!」世宇鬆下一口氣,但說她為此高興卻是騙人的,想到要上街買衣服,就覺得很麻煩,以前她的西裝都是訂做的,連花樣都由裁縫店幫她選,至於家居服更簡單,夜市多的是三件一百的拍賣貨,對於正式服裝,她實在沒什麼概念。
能夠說動她是今天最大的收穫,王豫笑得合不攏嘴。「既然你答應了,快把西裝換下來,我們去吃早餐,吃完我再帶你去買衣服。」
她點頭,看他興奮萬分地離開她的房間,聳聳肩。「男人不是都不喜歡陪女人買衣服嗎?怎麼他好像很高興,也不嫌麻煩?真是怪人。」
王豫一路吹著口哨回二樓客房,想著該如何打扮世宇,能讓心愛的人,經由自己一雙手和巧思展現出不同於一般的風華,是一件多麼有成就感的事。
快步跑下樓,他在客廳喊她。「世宇,好了沒?」
「來了!」世宇素著一張臉下來。
世宇的五官其實很立體,充滿個性,雖然稱不上艷冠群芳,但大大的眼睛裡充滿不同於一般的靈氣,使她整個人顯得非常有韻味。
「其實你很漂亮。」他看呆了。
他也會注意到女孩子?她狐疑地看著他,忍不住猜測他和世美的關係究竟有幾分可信度?
「我想你若是穿上寶藍色或孔雀綠的衣服應該也很好看。」他上下打量著她,前後看得很仔細,越看越覺得自己好福氣,挖掘到一塊上好的璞玉。
「原來如此。」世宇鬆下一口氣,但心裡仍感到落寞,她低聲地咒罵自己為他的不解風情,也為自己的心猿意馬。
王豫接過她手上的車鑰匙,兩人在麥當勞吃過早餐後,他將車往天母方向開。
「我不知道天母什麼時候成了商業區,這裡有很多賣衣服的地方?」啜著香草奶昔,世宇望向車窗外一整排高級別墅,牆高門闊,全是一派豪門深似海的樣子。
「沒有,不過這裡有我家。」他笑著,看她皺眉的樣子,知道她不愛這些用錢堆起來,卻沒生氣的地方,不過他有信心她會喜歡他的家,那個由母親和可可築成的童話王國。
果然,他看到世宇雙眼圓瞪,大大的嘴巴可以塞進……鴕鳥蛋大概都沒問題。
尤其當車子停在由玫瑰築成的圓弧形拱門前時,世宇目瞪口呆地望著一片花海,從沒見這麼多玫瑰,滿山滿谷的,而且這個庭園除了玫瑰外,沒有任何其他的花木。
「可可最喜歡看卡通,尤其『小甜甜』裡面的『玫瑰王子』安東尼是她永遠的偶像,所以我們家除了玫瑰,其他的花都不准存在。」王豫把手放在世宇肩上,領她進門。
這樣的驚奇還沒完,走進客廳,迎面是一層層紫色薄紗,地上鋪著波斯手織地毯,頂上有一盞別緻的水晶吊燈,每隻牆柱上則掛上,嗯——神燈。
她不敢置信地走向前去,真的是神燈,裡面還裝滿馨香燈油。
「我母親偏愛一千零一夜裡那個講故事的王妃,所以……」
世宇搖頭。「我覺得這個佈置不像巴格達,比較像蘇丹王的後宮。」
「我也這麼想,所以從不招待朋友。」王豫扮個鬼臉,世宇再也忍不住大笑出聲。
「唉喲!王豫,你家實在太有趣了。」她原以為會看到一處由設計師匠心獨具佈置出來的家園,假山流水、亭台閣榭、巴洛可風或維多利亞風等等,想不到……「噢!真是太好笑了!」
「老媽,你聽到了,笑的是她不是我,兒子我乖得很,你若是感到自尊心受到創傷,要打屁股,記住找對人。」王豫雙手合十,對空喃喃自語。
「喂!你裝神弄鬼嚇誰啊?伯母不是過世十幾年了?」
「是沒錯,不過當年她老人家去世後,我本想著從此不用再『丟臉』了,便請設計師把家重新規劃了一遍,結果她老人家連續三夜入我夢中,展現三娘教子的威力,把我狠狠教訓了一頓,因此我的臉只好一直丟下去,你小心嘍!老媽最恨人家取笑她佈置的房子。」
「這種把戲騙不倒我的。」世宇毫不受影響。「我是超現實主義者,不過你大老遠從台北載我上天母,不會光為了講個鬼故事給我聽吧?」
王豫打開壁櫥,拿出一把車鑰匙,向世宇揚了揚。「這是我唯一的目的,走吧!」
她翻翻白眼。「你還真不是普通大男人主義耶!」
「過獎!」不是看不起世宇那輛小型嘉年華,實在是坐那部車對他一百八十五的身高簡直是一種酷刑,不過王豫也沒耍大威風,他只是換了一輛福特二千西西型的車,讓修長的腿多點伸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