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看著柳琳落荒而逃的背影,王右森駭得眼珠子都要掉下來了。
他不怕血,但是……他怕女人啊!
那一團東西……不管她是什麼,一條大蟒蛇、甚至外星人他都救,但女人……
他畏縮地再退兩步。
「不行!」他不要接近女人,他不想死。
逃吧!他轉身往外跑。
王右森來到公車站牌下,不到三分鐘,又一班公車到來。
這就是住大城市的優點,尖峰時間,幾乎十分鐘就有一班車,絕對不怕沒車坐。
他剛剛錯過了一班,他得坐上這一班才能趕上婚友社的上班時間。
今天他有八對男女得帶看。
他很怕女人,但非常樂意幫全天下的女人作媒,最好她們通通都找到歸宿,不會再對著他那張臉流口水,喊著:來,讓姊姊抱一抱,或者嬸嬸親一口,再不然阿姨摟一下……
該死的,他是人,不是動物園裡的無尾熊寶寶。他有人權的,不想隨隨便便被吃豆腐。
但現實是,他比無尾熊還不如。人家無尾熊受到完善的保護,還不准人們動手動腳呢!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王右森回家了。
他有奶嚴重的恐女症,寧死都不肯碰女人一下。
但很不幸,他同樣也有良心,做不到見死不救。
所以他雖然上了公車,卻在下一站跳下來,跑回家。
他站在那個女人身邊看了一會兒,她似乎傷得頗重,躺在那裡一動也不動,看不出來還有沒有在呼吸,因為她那一身衣服太累贅,幾乎把她的身形全遮住了。
她頭上還戴著白紗,別在旁邊的花冠有些歪了,露出一道巴掌大的傷口。
他無法判斷她是死是活。也因此不能決定是該打電話叫救護車或者直接報警。
他更努力地觀察她,半晌。「該死!」他詛咒,驚覺地上的女人身上穿的是一件新娘禮服。
一個新娘子暈倒在他家裡,擺明了是個麻煩。
他幾乎又想落跑了。
但如果她現在還沒死呢?如果放她在這裡流血,她百分之百會死。
等他晚上下班回來,她就不再是一個具有威脅性的女人,而是一具屍體了。
倘若他夠狠心,他會這樣做,可是……
他只有拳頭硬,心卻不夠硬。
他蹲下身,抖著手探向她的鼻端,有呼吸就表示她活著,該叫救護車,反之,準備報警吧!
手指探到她的鼻端前一公分處,他發現自己的手指已經出現了點點紅斑,連手掌、手背、手腕……都是。
他過敏了,可怕的女人。
他不敢真的碰到她,否則全身都會長紅斑,只能靠著指尖的肌膚感覺她有沒有氣息。
大概三分鐘,也不知道這算幸還是不幸,他確認她還活著,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
在等救護車的這段時間,他跳離她最少一公尺遠,用左手死命地抓著右手發癢的紅斑。該死,不過五分鐘,他的右手已經腫得像豬蹄。
看來待會兒他也得上救護車才行,他要去打針止癢。
「混帳。」救護車真慢,他已經把手抓破皮了。
就在以為救護車不會到來之際,嗚咿嗚咿∼∼救護車來了,還有警車?
怎麼回事,他沒有報警啊!
兩名管區走過來,全是熟人,王右森在這裡住了十幾年,彼此都認識。
年紀比較大的周管區一進來就跟王右森打招呼。「王先生,我們接到報案,你家裡倒了一個女人,嗯……」他看見牆角的身影。「是她嗎?」
王右森傻傻地點頭,想了一下。「有人報警……柳琳?」
周管區點點頭。
王右森撇撇唇角。「那她一定是說我家發生兇殺案。」他太瞭解柳琳了,一個專愛大驚小怪的女人。
周管區嗤笑一聲。「她是這麼說,不過我們沒相信。」顯然他們也很熟悉柳琳的個性,隨便一件菜市場的攤販爭執到她口裡都會變成幫派鬥毆,這種人的話怎麼能信?
但是……
「王先生。」周管區皺著眉頭看醫護人員將昏迷的女人抬上救護車。「這情形不太妙啊!那女人怎麼會出現在你家裡?」
「我不知道。」王右森聳聳肩,將今晨發生的事從頭說了一遍。
「也就是說,這女人是柳小姐先發現的,她嚇得尖叫,你則是聽到尖叫聲才趕回來的?」
「是的。」王右森頷首。
「我們會找柳小姐確定一下。」周管區說:「現在恐怕得麻煩你一起去趟醫院,然後再跟我們回警局做筆錄。」
「沒問題。」
王右森跟著周管區走向警車,才將車門打開,突然——
「周叔叔!」一道稚嫩的嬌嗓、伴隨著小小的身影撲進王右森懷裡,兩條手臂完完全全地緊貼住他赤裸的脖子。
王右森渾身一顫,覺得一陣麻癢從腳底板爬上了背脊。
該死的,一個女孩,雖然可能還不滿十歲,但仍是女的。她把他抱得好緊,一顆小腦袋拚命往他懷裡鑽。
王右森駭得心臟都縮起來了,隱隱感覺到自己全身上下開始長紅斑了。
「不好意思,囡囡坐好。」周管區一個歉笑,朝女孩喊了一聲,對王右森解釋:「囡囡是市場賣魚老金的孫女,常常一個人搭車到市場裡找老金玩,但昨天老金在市場跌了一跤,扭到腰住院去了。囡囡找不到爺爺,所以請我們幫忙,我們正準備送她到醫院,又接到你這兒的消息,想想,反正順路嘛!就一起去醫院,你不會介意吧?」
王右森不介意人民保母載個迷路的小女孩上醫院,但他介意女孩的性別,尤其是他們得搭同一輛車的時候。
「沒關係,你們送囡囡上醫院吧!我自己搭出租車去。」他幾乎是落荒而逃地轉身跑走。
另一個劉管區不禁皺起眉頭。「他就這麼介意我們送囡囡上醫院嗎?跑得這樣快!」他們甚至來不及告訴王右森,要他一起上醫院是因為他們想先送女孩去醫院找爺爺。既然王右森堅持不肯上警車,他大可自行去警局做筆錄,不必多跑一趟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