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
於稟慶這一輩子都沒想過自己會跟那兩個字畫上等號,今日卻拜一個小丫頭之賜,讓他領略到前所未有的屈辱。
於稟慶將那幾枚銅板握在手中,對自己發誓,他絕不能忘了今日之恥辱,因為打他從小到大,從沒有一個人敢這麼對他。
今日之事,他是記下了,待來日,他於稟慶一定會為這件事討回個公道;但現在他該去做的是回到他的地盤,護住自己的王位。
於稟慶立刻趕回京裡,時值大梁文正三年間初春。
這一年,南朝攻進了大梁首都,大梁幾乎不保,於稟慶適時趕回,穩定了軍心,也護住了大梁國都。
接下來的六年,於稟慶忙著為他的兄長收復國家,甚至是開闢疆土,直到大梁文正九年,政局穩定,於稟慶受封為齊王為止。
他的兄長大梁王本來打算把最美麗,物產也最豐盛的江南授封給他,但於稟慶卻拒絕了他兄長的好意,說他要國都西郊到塞外的那片江山。
「國都西郊?!」大梁王試著回想那裡有什麼好康的,但依他的記憶,如果他沒記錯的話,國都西郊雖然風光明媚,卻遠不及江南美好;而且,聽說西郊再偏遠一點的地方,甚至有綠林山賊在流竄。
聽說那裡住著少數民族,其中一族人稱「壯族」,又說「壯族」是個母系社會,男人的地位遠不如女人。
「王弟為何想要那片疆土?」大梁王不懂於稟慶的用心。
於稟慶只是扯動嘴角輕輕一笑,他為什麼想要回去?因為,他從來沒有忘記過那個帶給他屈辱的小姑娘。
她口口聲聲的說他好,說她喜歡他,但卻在利用了他之後,拍拍屁股就走人。
這些年來,他領兵打仗,沒空去處理兒女私情的事,但現在,他有的是時間去把那害人不淺的丫頭給揪出來。
他要親口問問她,她究竟當他是什麼?能讓她用完就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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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稟慶受封為齊王的第一天,便帶著官印赴任。
從今兒個起,這兒便是他一人的天下,他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於是,於稟慶受封的第一天便將他的疆土改為「齊」,他還帶著幾名親信,日以繼夜的四處探訪找尋房思苗的下落。
這一天,在雲霄洞裡,有如六年前的戲碼又再次上演了。
思苗還是在收包袱,而婢女青青一樣站在她家主子身側叨叨念地規勸思苗別做傻事。
「小姐,你就乖乖約讓閣主安排你的親事不就得了嗎?幹嘛費那麼大的勁,還要離家出走去抓人回來跟你配?」又不是沒做過這種事,只是失敗了而已。
「我才不要讓我爹安排的我婚事,他看上的人,我又不喜歡。」
「可是我見過那位公子耶!他長得不錯,頭大面方,看起來像是一個很有福氣的人。」她頗滿意的說。
「你覺得他很好?」思苗瞇細眼瞅望著青青。
青青忙不迭的點頭說:「不錯呀!」小姐被她說服了嗎?
「那你就嫁給他吧!反正咱們兩個歲數差不多,而你也到了適婚年齡,既然你覺得雍豁好,那你就去嫁他,我不跟你搶了。」思苗難得大方的表態。
青青可不領受。「拜託!我才不要嫁給雍豁。」
「那你又說他好!」
「他好是好呀!可他又不適合我。」雍豁那個人很悶的耶!若她真跟他一起生活,只怕沒兩天,她就會被他的悶脾氣給悶死了。
「這不就得了,雍豁是個好人沒錯,但好人未必就適合我,所以,我現在要自己出去找一個適合我的人嫁。」
「適合你的!」這聽起來就不是什麼負責任的好答案。「什麼樣的人適合你?」
「我看他看得順眼,而他也覺得我不錯的那種。」就有點像當初她擄來的……
「這樣的人很難找耶!」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思苗橫了青青一眼,覺得青青的言下之意,好像她很難嫁得出去似的。
「小姐,你的眼光似乎有點高。」而條件又似乎有點低——但後面那句話青青是沒那個膽子敢說出口啦!
但是,這世上的男人哪個不重美色?她家主子雖然是個開朗、天真的姑娘家,大而化之的個性中又帶點傻氣,跟她在一起的人只會覺得很舒服,卻似乎沒一個男人會對她產生慾念……
唔——這麼說似乎也不怎麼恰當,畢竟在很多年前,有個男的長得很斯文,滿對她家苗苗小姐的眼的,而那個男的似乎也對小姐滿有興趣的;只不過,苗苗小姐自己覺得配不上人家,硬把人家怎樣之後,隨手就把那男的丟在市集大街上,而那男的好像就叫做於……於什麼的吧……
不管了,總之,她家苗苗小姐不會那麼慘的沒人要,只是,她這幾年來選人的條件似乎有點苛,青青隱約覺得小姐似乎拿著某人當作範本在比較。
只要是比那人差的,她就不要;為此,她家苗苗小姐這些年來推拒了好幾門親事。
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這次閣主才會不管苗苗小姐的意願,擅自替她定了一樁還算不錯的姻緣,只是,閣主一定想不到小姐會逃跑。
而最可憐的人是她,是她跟錯了主子,所以,一天到晚都得在外跑奔波,不能好好的待在雲霄洞裡享福。
唔——不知道這次下山回來後,她可不可以申請換主子?!
第九章
無 路 可 逃
遠上寒山石徑斜,
白雲深處有人家。
停車坐愛楓林晚,
霜葉紅於二月花。————杜牧 《山行》
「就是那個人了!」在盤纏快要用盡,不得不回山寨去的前一個夜晚,思苗難得相中了一個長得還算不錯的男人,她打算將就一點,搶了郎回去亂配,反正,依照他們「壯族」的規定,女孩子家到了適婚年齡一定得生個孩子出來,又不一定要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