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不落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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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頁

 

  「你不曾想過我們兩人的未來嗎?」 

  「未來!」思苗認真的想了一下。「沒有耶!」她很老實的回答,因為,她不以為她跟他會有所交集。 

  開玩笑!他連她姊姊都看不上了,會看上她嗎? 

  「你既然沒考慮過要跟我在一起,為什麼還會答應讓我對你做出那種事?」他氣得揪緊雙眉。 

  「哪種事?」說清楚咩! 

  「就是行魚水之歡的事!」於稟慶差點被她氣死,因為,她竟然要他講得那麼明白,她才懂! 

  「哦——這種事喔!」思苗終於瞭解了,不過……「這事不是你情我願的嗎?而且我也告訴過你了呀!我需要一個孩子。在我們壯族裡,我可以沒有相公,但是不能沒有孩子,你瞭解嗎?」 

  「所以,不管是這次,還是六年前的那一次,你都不打算真心對待我這個人,你只想利用完我之後,就跟我分道揚鑣,是不是?!」 

  啊咧!思苗是很想說「是」,但他臉上的表情很難看,她……還要實話實說嗎?思苗瞅著於稟慶看。 

  「為什麼不回答我的問題?」 

  「因為……我不曉得要回答什麼,你臉上的表情才會好看一點點。」老實說,思苗也不明白她做啥那麼怕於稟慶生氣,總之,他一板起臉,她就會變得像只小老鼠一樣的乖。 

  她這是什麼回答! 

  於稟慶差點讓思苗的答案給氣死,他多想凶她一凶啊!但罵人的話語都還沒說出口,他就瞧見她緊張兮兮的小圓臉,似乎很怕他不開心。 

  看樣子她還是會緊張他,這代表她還有些藥救。於是,於稟慶又換個法子問:「那我問你,要是我說我想娶你,你怎麼說?」 

  「那當然好啊!咦?不對!」思苗本來就打算不管他說什麼,她都點頭附和,免得他又生氣、又不開心了,但當她的頭這麼一點,她才仔細的消化他剛剛提出的建議。 

  他是說、是說…… 

  思苗將他的話愈倒回去,眼睛睜得愈大。「你要娶我!」 

  「對。」他咧開嘴笑,欣喜於她終於聽懂了。他本來以為她會高興得跳起來,抱著他又笑又叫的。 

  於稟慶的雙手都已經準備好,等著思苗來投懷送抱,沒想到她沒高興得跳起來,卻駭著一張小白臉質問他,「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 

  「我要娶你還要有什麼理由?」 

  「可是沒道理啊!你不喜歡我姊姊,怎麼會喜歡我?我姊姊很漂亮又很能幹,家事、女紅一把抓,而我什麼都不會……」思苗正打算把自己貶到天涯海角去,順便把她姊姊的好本領吹捧上天,讓於稟慶明白,他選她而放棄她姊姊真是棄明珠就魚目之舉時,於稟慶已懶得聽她再繼續妄自菲薄下去。 

  他把她拉過來,壓住她的身體,傾身向前,用他的唇將她的喋喋不休給封住。 

  他吻得她天昏地暗、頭暈腦脹,甚至忘了今夕是何夕,才放開她柔軟的唇。 

  人家都已經將她放開了,思苗還在那笑得飄飄然的,嫣紅的兩頰像是喝了酒似的,整個人早已醺醺然的。 

  她這個樣子好可愛。 

  於稟慶忍不住又啄了她臉頗一下,告訴她:他愛她…… 

  KKKKKKKKKK 

  愛她! 

  他愛她耶! 

  思苗自從聽到這句話後,每天都過得傻呼呼的,成天像個傻子似的一直笑,因為,於大哥說他愛她耶! 

  為了這句話,所以,思苗不出三天就嫁給了於稟慶,兩個人還你儂我儂的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於稟慶以為他的人生就會是這樣幸福了,但沒想到新婚後的第四天早上,天都還沒亮呢!思苗便起了個大早。 

  天還沒亮喔!而她就起來了,儼然比公雞還盡責呢!於稟慶忍不住偷偷打量他的小妻子,看她這麼早起來做什麼。 

  他以為她是在計畫著什麼,是想給他一個驚喜,沒想到他瞇細的眼偷看到的……竟然是她在幫他收拾細軟、行李! 

  她收拾他的東西做什麼?! 

  於稟慶驚慌的從床上跳起來,奔了過去,「你又要離家出走了?!」 

  「沒有啊!」思苗慌亂的直搖頭,很怕他以為她又要溜出去拉郎配。 

  「沒有!那你幹嘛收拾東西?」 

  「我是在收拾你的東西耶!」那關她要不要離家出走什麼事啊?思苗眨巴著眼望著於稟慶。 

  是喔!她是在收拾他的東西,是不關她要不要離家什麼事,但他不解,「你收拾我的東西幹嘛?」 

  「讓你起床後,盡早離開啊!」她說的天經地義。 

  「我離開!」他沒說要走吧! 

  「對啊!」 

  「那你呢?」除非她跟他一起走到天之涯、海之角。 

  「我?我當然是繼續留在雲霄洞啊!」 

  「那我呢?」不、不會是……他心中所想的吧? 

  「你?你當然是回去你的封地,繼續當你的齊王啊!」 

  「那我們兩個就得分隔兩地耶!」他試著提醒思苗。 

  「對啊!」思苗不斷的點頭,她不覺得這有什麼衝突,因為,他們壯族就是這樣啊!「我不落夫家,而你也不能留在我們家。」 

  他若留下來,就跟吃軟飯的沒什麼兩樣,這事要是傳出去,不只他的臉上掛不住,就連她都會沒面子。 

  「而你現在既然已經起床了,那……喏!這行囊你拿去。」思苗把她收拾好的細軟交給他、揮揮手,就要跟他「莎喲娜啦」了。 

  「等等、等等……」於稟慶喊暫停。 

  他到現在還不太能夠融入他們壯族的習俗裡,「你給我講清楚,我們兩個如此一來便得各分東西,分居兩地,那我們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夠住在一起?」 

  「我們只有過年過節的時候才可以見面。」她將習俗說給他知道。 

  「過年、過節才能見面?!」於稟慶聽了差點暈死給她看,拜託!他們才剛成親耶!「那其他時候呢?」其他時候他們都不能見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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