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當個現成爸爸也是不錯的,起碼他的父母會很高興能有一個孫子寵;尤其他又是家裡唯一的兒子,這幾年的「潔身自愛」,差點讓他父母誤以為他要出家當和尚。 他們哪裡知道,他在找回他的心;沒了她,他等於沒有了心。 幸好他的心終於找回來了,這一次他不會再讓她離開……
「他有名有姓,叫做褚永璇。」雖然他不知道,永璇是他的小孩,但聽他喊永璇為「你兒子」,好像在撤清關係一樣,就是讓她覺得不舒服。
「是、是,我知道,他叫永璇嘛。」幹麼這麼凶嘛!之前又沒人跟他說小孩的名字,他怎麼會知道?
「說完你要說的話,就走吧!」不管他是不是還沒結婚,他對她糾纏不休的目的又何在?!反正她已將他列為拒絕往來戶,這輩子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糾葛。 那種刻骨銘心的傷痛,一次就夠了。
「我愛你。」他不再廢話,直接說出晚了八年的告白。
聞言,她不但沒有喜色,反而一臉怒容。「你以為我會很高興聽到你的告白嗎?在你把我傷得那麼重之後,你以為我還會在乎你的愛嗎?你太自大了。」
不可否認,他突如其來的告白,再度撥動了她以為已經荒蕪死寂的心弦。 但她不要啊!她不要再回到那段流淚度日的過去,那段靠心中對他的怨恨撐過來的日子啊!
只要看到他,她就會自動回想起那段最難熬的日子,心中再度產生不平和不甘,她不要再看到那麼脆弱無依的自己!
「我從不妄想你還會在乎我,可是那是我在八年前就該說的話,我只想為當時和現在的心情,作一個最真實的陳述。」
「太晚了!早在八年前就該說的話,你當時為什麼不說?是不是又被葉燕莎拋棄,才又想回頭找我這個替身?」想起八年前的情景,她心中的怨恨再度被點燃。
「當初葉燕莎回頭找我時,我很清楚自己對她的情意不再,可是她的出現滿足了我受損的虛榮心;再加上那時我發現自己對你越來越在乎,於是便愚蠢的想用她來制衡對你日增的情感,結果卻將情況搞得一團糟,說出很多言不由衷的蠢話,害你傷心欲絕,我真的很後悔。」午夜夢迴時,只要想起她那時崩潰的神情,他就悔不當初!
「幾句簡單的道歉就想挽回一切,那我這八年來所受的苦,又能跟誰討去?」
那年,他離開後的隔天,她買了驗孕棒確認了自己懷孕的事實,霎時變得有家歸不得。她不可能挺個大肚子回家,跟父母說「我被人騙了」,這種會傷透父母心的事,她做不出來。最後只好打電聒回家跟父母說校方要她出國進修一年,由於她先前的信用良好,單純的父母對於她所編的謊言深信不疑,是以她可以應付這一年的不現身,只需偶爾打電話回家報平安即可。
那段待產的日子,她無人可依靠,連最好的朋友阿芳,她都不敢去投靠,只能以僅剩的微薄存款,在台中租間便宜的頂樓加蓋鐵皮屋住下,過著清苦的日子。
她並不是怕形跡敗露,因為她知道阿芳不是碎嘴的人,而是她的自尊不容許她成為別人眼中的弱者;就算是未婚生子,她都不接受別人同情的眼光。 若非這股傲氣撐著,她可能熬不過那段三餐不濟、甚至因為生產發生血崩差點死亡的難關,是她與生俱來的傲骨,讓她存活至今!
她那時不僅無人可訴苦,還得忍受夏熱冬寒的環境之苦,除此之外,找工作也四處碰壁,差點無飯可吃。若非房東好心替她介紹工作上門,她還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奇怪的是,無論那時她遭受多大的痛苦和折磨—她竟從來沒有動過要拿掉小孩的念頭。還好她沒想過,否則哪有永璇這個可愛又貼心的兒子,他是她最大的驕傲!
當初在孩子滿月之後,她鼓起勇氣抱永璇回家,由於他可愛的模樣,父親的怒火因此減弱不少,讓她得以重享天倫之樂;只是鄰居和親戚的閒言閒語,促使她再度搬出來租房子,以避免為家裡帶來更多的羞辱。
她無法忘記自已和家人之所以會飽受這此」責難和攻訐,都是因為他!
「你可以跟我討,只要你還願意給我機會。」這就是他此行的目的。「太遲了。」很多事物錯過之後便回不到從前,感情和時光尤其是如此。
「不,一點都不遲!雖然晚了八年,但是我們未來還有幾十年的時間,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永遠不嫌遲!」失去她八年已讓他痛苦欲絕,他可不願剩下的歲月再沒有她相伴,那會讓他痛不欲生。
「你以為我還會稀罕你嗎?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我如果還執著於你,當初就不會跟別人生下永璇!」跟八年前的他」樣,現在的雪峰只想用話傷他。
「我知道這幾年來你可能已經有其它的愛人,但我愛你的心不會因此而改變,我會用行動來證明我的心意。」錯過她的這八年來,他也曾擔心她另結新歡,自己的等待和找尋到最後都會是」場空,但他還是決定繼續尋找;因為除了她以外,他已無法再對其他女人動心。
如今,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只要還有機會,他誓言將以行動再度贏得她的心。
「隨便你,只怕你會徒勞無功!」他幹麼用那種認真的眼神說出這些噁心的情話,存心作弄人嘛!
她知道自己無法阻止他的行動,但只要她沒有響應,久而久之,他覺得無趣就會自動放棄。 得不到的就永遠是最好的,等到上手後,就棄如敝屐!
這不就是男人的心態嗎?
第七章
如果你問雪峰,要用什麼動物來形容棨武? 毫無疑問,她的回答絕對是……
蟑螂!
而且還是打不死的那一種!!
這一個月來,無視她的冷嘲和永璇的熱諷,他每天照樣上門當食客,簡直把這裡當作是他第二個家,一下班便往這裡跑,每每待到半夜才依依不捨地起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