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來沒關係,不用天天來陪我走路回家。我等一下要跟維亞去逛街,你先回去吧!」芙寧也覺得最近很少跟朋友聚會,是有些冷落了朋友。
誰讓這位閻先生像塊牛皮糖似的,天天黏著她不肯放。彷彿要補足這三年來的遺憾,他努力地想要瞭解她,也很興奮地分享自己的體驗。
「你們要去哪兒逛街,要不要我開車送你們去?」閻旭予的臉上有短暫的失望,不過他很快把那感覺隱藏起來。
維亞一直都在觀察他,所以並沒有錯過他神色的變化。「看在你這麼好心要送我們去的分上,我就做做好人,今天不當電燈泡啦!」
「維亞,沒關係,我很久沒有跟你去逛街了。」芙寧趕緊說。
「我真的沒關係,我並沒有跟芙寧約好。」閻旭予趕緊表示風度。
或許是他的處理方式獲得了維亞的認同,維亞笑了笑。「等明天羿絲從南部回來,我們再聚一聚吧!我先走了,兩位。」
維亞說完話,在他們還沒時間反應過來時就拿起皮包閃人了。
只留下閻旭予跟芙寧四目相望。
「維亞她喜歡你喔!」芙寧神秘地笑笑說。
「喜歡我?哪裡看得出來?」席維亞說話很直,態度通常也很冷淡,他都已經習慣而見怪不怪了。可是說她喜歡他?從何說起?
「她對你算很客氣了,維亞提到男人的態度都是皺眉頭外加噁心樣的,難得她對你說話都滿正常的。且她剛剛的行為就說明了她喜歡你這個人,才會自動說改天再聚。」畢竟相交多年,芙寧對維亞的瞭解總是比他多得多。
「這麼說我是通過你一個朋友的檢驗了。」他笑著說。「那你呢?什麼時候答應嫁給我?」
「我已經嫁過了啊!」四兩撥千斤,她閃過這個話題。「幫我把那些牌子放到櫃檯後面,我去拿包包就可以走了。」
看著她忙碌而去的身影,他只能歎口氣。
不過至少現在他已經守在她身邊,比以前那種以為再也見不到的狀況要好上許多了。
「要陪我走路回家嗎?」芙寧抬頭望著正在牽著她手的閻旭予。
「今天是週末,我們要出去玩。」他神秘地笑著,引著她走近他的車。
「你該不會又想去看電影吧?」想起上次看電影的情形,她忍不住呻吟。這傢伙哪是在看電影,三不五時就側過臉猛盯著她瞧,被她發現後還一直說她比電影更吸引他,所以他無法克制。
「我怕你不陪我吃爆米花。」他抗議著說。
「誰管你爆米花,又不是我叫你買大桶的,你這樣亂吃零食,說不定還沒中年就發福了。」她調侃他。
「我發福你就不愛我了嗎?」他一臉委屈地問。
「嗯……」她故意偏著頭裝出用力想的模樣。「可能喔,那我就拿你賺的錢去養小白臉好了,這樣不就解決了?!」
「那我決定以後還是別吃爆米花了,啊,改吃小桶就是了。」他心裡一陣竊喜。她這麼回答的言下之意就是,她現在是愛他的嘍?
雖然這種自我臆測很無聊,但他還是覺得心情很好。
「我看你這種人不大適合養小孩,小孩子會被你教得很幼稚。」她笑著看他開車門讓她先上車。
「你懷孕啦?」他倏地抬頭,—把抓住她的手,原本要繞過去駕駛座開車的身子也沒有動作。
芙寧一愣。「沒有,我只是在笑你愛吃零食。」
「喔,我還以為你有了,白開心一場。」他看起來確實滿失望的,終於願意上駕駛座去開車了。
芙寧暗自一驚。
她都沒有算日子,說不定她真的有了。月事好像很久沒來了,到底日子過了沒 ?她腦子一片亂,決定乾脆明天去買驗孕棒檢查看看。
他倆在一起大多由他負責避孕的工作,可是兩人住在一起,親熱的機會多,有時候難免熱過了頭,失卻了理智。說不定這樣就中獎了,那可能是她戴芙寧難得的中獎機奉,居然發生在懷孕這件事情上,說來好像有點好笑。
不過看他剛才那開心的模樣,好像真的很想要個孩子。
這段時間兩人住在一起,他確實對她好得沒話說。讓她常常都在懷疑,他似乎是真的愛她。可是既然愛她,當初為何要拋下她走人?
難道是那時候他的心還沒有能力去應付婚姻嗎?
這也說不通,畢竟當初提議結婚且把它付諸行動的人是他。話說回來,就算是他主動的,他也是可以後悔的啊!
想了半天,還是在那邊猜測跟繞圈子,她後來也就盡量不要想,以免鑽牛角尖。
「到底要去哪裡啊?我肚子餓了耶,想要吃點東西。」她最近很容易餓,或許這也是她可能懷孕的徵兆之一。
「本來是到了,如果你想先吃東西,我們就先去買點東西。」他說著把正要靠邊停的車子又開回車道上。
「等等。」她阻止了他,伸頭看了一下。「你要帶我去唱KTV?」
「對啊,這種約會我們還沒有做過,所以來嘗試一下。」他笑著說。
「真敗給你了。」她搖搖頭。「那我們停車進去吧,這家的東西滿好吃的,我可以在裡面點吃的。」
「真的嗎?那也好。」他又把車靠邊停,找了位子停好車。
十五分鐘後,她就後侮答應陪他進來唱歌了。
「天哪,人果然沒有十全十美的。」捧著牛肉麵吃得既開心又痛苦的芙寧說。開心的是牛肉麵真的好吃,解了她的飢餓,痛苦的是她忙著吃東西,沒空唱歌,所以這件重責大任就落到閻旭予身上,而他的歌聲非常驚人——驚人的難聽!
「啊啊,挖無罪無罪無罪,請哩不免同情挖啊……」
閻先生這個台語很破爛的人,五音不全的音癡,居然挑了首台語歌來唱,自然唱得零零落落,從發音完全聽不懂他在唱什麼。
芙寧忍著拿衛生紙塞耳朵的衝動,捧著碗猛吃,好早日去把他從麥克風前踢開,解救自己的耳朵脫離水深火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