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不騎白馬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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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我已經好久沒見到她了,」他的目光變得深邃,「記得我是國中時喜歡上她的,不過,她後來就搬家了。」

  國中--她被咖啡嗆了一下,咳了幾聲。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

  總經理居然這麼純情,他現在少說也三十歲了,就算是國三發生的事,距離至今也有十五年了。

  她不禁為圍繞在這隻金龜婿身旁的女人感到不值,人家心裡早就有喜歡的女人了,而她們只是他排解寂寞的工具而已。

  「怎麼了?妳的表情為什麼看起來那麼不以為然?」易嵩笑問著,心裡當然知道她在想些什麼。

  「不,沒什麼,那總經理,你現在的意思是……」

  「我想請妳幫我找人,在一個月之內找到她。」

  「啊?」

  哇咧∼∼要找人應該要找「阿亮」才對啊!她哪有這麼神通廣大,可以找到他失散多年的小情人?她又不是神。

  十五年了耶!可不是十五天,不要丟這麼大的難題給她好嗎?

  「總經理,我想你應該去找阿亮才對。」她給他一個很好的建議。

  「關於這個問題我也有想過,不過我如果找上他,我父親一定會知道,對我來說,這個方法並不是很好。」

  「我拒絕,我的工作並不包括這個。」白癡才會把這等難事攬下來做,「好了,總經理,你已說出你的心聲,現在應該比較舒服一點了吧?時間不早了,我要下班了。」她站起身,一副就要拍拍屁股走人的樣子。

  易嵩笑笑,看起來奸詐無比。

  「我知道這不是妳分內的工作,如果妳願意接受的話,在妳幫我尋人的這段期間,我可以幫妳加薪三萬塊。」

  三萬?好多!她吞了吞口水。「但是……」

  「當然了,我這個人一向不會強人所難,妳若不想也可以拒絕。」他涼涼的說。

  「我拒絕!」她還是忍痛放棄,每天上班已經很累了,她哪還有多餘的力氣去尋人?

  「公司章程第三條第九款,職員不得在外兼差。」他懶懶的說道,啜了口咖啡,整個人看起來悠閒極了。

  既然他好言相勸無效,就別怪他使出卑鄙的手段。

  「總經理你--」太過分了,竟然威脅她!

  「妳知道在外頭兼差,公司會怎麼處理嗎?」

  「我……」

  「公司可以請妳走路,而且不發遣散費,每個進公司的員工都有簽下這份契約。」

  「可是……我不是在兼差,那家汽車旅館是我爸開的。」她試圖做最後的掙扎,「我只是幫忙看一下旅館而已。」

  「妳的意思是--妳家是開汽車旅館的?」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啊!

  「是啊!不行嗎?」她說話的口氣有些沖。

  「別誤會,我沒說不行,只是覺得意外。」

  「那我這樣不算兼差吧?!」她反問,暗自鬆了一口氣。

  「應該還是算,雖然那是妳家開的旅館,不過妳在不屬於我們公司的地方工作,那也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妳還有疑問,我可以請律師向妳解答。」

  「那是我家開的!」她再一次強調,萬分的不爽。

  該死的!都是臭老爸害的,叫他找工讀生他不要,現在可好了吧?害她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中,她最討厭這種感覺了。

  「我沒說那不是妳家開的,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打電話叫律師來解釋那算不算是在外頭兼差。」

  看她那「赤耙耙」的樣子,雙眼幾乎要噴出火花,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她這麼生氣呢!

  「你不要太過分了!」芷菱憤怒的指著他。

  「我做人、做事一向如此,怎麼樣?」

  「我還能選擇嗎?」

  幸好他不是逼迫她去作奸犯科,不然她就真的是完蛋了。

  「別說得這麼哀怨,高興點可以嗎?也許那會定件不錯的差事。」

  「很抱歉,我無法如此想。」

  「那妳接受了?」

  「我可以說不嗎?」

  「妳很生氣。」他指出事實。

  「對,我、現、在、很、不、高、興。」她的語氣顯示出她的憤怒程度。

  「很好,我已經接收到妳傳達的訊息了,現在,請妳平心靜氣的聽我說。我會提供妳對方的特徵、年紀和以前的住址,請妳務必幫我找到她,而且每天都得向我回報妳的進度。」

  「盡我所能,行嗎?」她翻翻白眼。

  笑話,如果那人就這麼從人間蒸發,要她上哪兒找啊?

  「妳可以做得到的,我親愛的芷菱。」

  「別如此看重我!」她咬牙切齒的說道,「我極為厭惡的總經理。」

  「哈哈哈……」他狂笑著,「果然,妳可是朵解語花呢!和妳談過之後,我的心情好多了,晚餐也可以多吃一點。」

  「謝謝總經理的誇獎,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當的是『食人花』好嗎?」先將十大惡人之首易嵩吞進肚子裡。

  他對她的話不以為意,「讓我想想要怎麼報答妳好了,這樣吧……」他偏頭想了下,視線不著痕跡的掃了那張絕美的怒容一眼,「我請妳吃飯,隨便妳指定一家餐廳。」

  「謝謝,我現在只要看到你就吃不下。」就算勉強吃下也會拉出來。

  「呵呵!那真糟糕。」

  第三章

  「這算什麼特徵啊?那個易嵩分明是在給我出難題!」手拿著易嵩寫給她的紙條,芷菱的一雙柳眉幾乎打了十幾、二十個結。

  特徵:女性。

  年齡:不詳。只知道我國中的時候,她還是個小學生,至於小几則不清楚。住址:當時住在我家附近,後來搬家了。

  他一定是和她有仇!芷菱如此認定。

  只有這麼點訊息,其它的全都不知道,這樣要她怎麼找?他家的住址……這個住址她似乎有點印象耶!

  她小時候好像也住過這裡,不過沒住多久就搬家了,難不成易嵩想找的人是她?

  「哈哈……」她被自己的阿Q想法給逗笑了。

  不過,如果以他提供的條件來看,她還真的滿符合的,依照他倆的年齡差距,他國中的時候,她的確還是個小學生。

  但如果再客觀一點,符合條件的人可是多得數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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