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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頁

 

  所以,她回來了。

  半年沒有清過的信箱中塞滿了一大疊的廣告單,孟語晨正準備丟進廢紙回收簍時,眼角瞥見一封不像是廣告的信件。

  那是一個米白色的信封,上面陌生的筆跡寫著她的名字,沒有貼郵票也沒有寫上寄件人的地址,似乎是有人直接投入她的信箱中。

  她有些好奇的打開信封,從裡面掉出一張紙片,上面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住址。

  那是一個在隔壁州靠海的小地方,她沒去過,但曾經在地圖上看到過,但是,為什麼這封信會出現在她的信箱裡,又是誰要給她這個地址,這個地址裡又住著誰呢?

  這些問題都無解,她也不再去想,隨手把紙條放在桌上,便開始打掃起積了半年的灰塵。

  但她雖然暫時忽略那張紙條,卻不代表她忘了它。

  幾天後,她又瞥見紙條還安放在桌上,她忍不住拿起來看了又看,想要找出之前沒有發現的端倪,但不管她用哪個角度看,都再也看不出來有任何的痕跡,就只是一張單純寫了地址的紙條。

  她又再度把紙條放回桌上,但這次卻不像上次一樣,放下後便忘了有這回事,她心中一直想著有關這張紙條和上面地址的關係,想著這件事到底是誰做的,又有什麼用意?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她決定不再只是想而已,既然那裡藏著一個謎,她就去解開它,於是她租了一台車,帶了地圖,往紙條上的地址開去……

  美國領土遼闊,雖然只在隔壁州而已,距離卻不近,她一早就出發上路,跨過州界時也已經是傍晚了,而到達那個靠海的小鎮時,又是幾個鐘頭以後的事了。

  她照著紙條到達那個地址所在之處,發現那是一棟離其他住宅有些距離,在海邊的小木屋,屋裡亮著一盞燈,可見得這裡是有人住的,孟語晨在門口找了許久,還是沒有找到電鈴,她敲了一會兒的門,也沒有人來應門。

  最後,她試著推開門,門沒有鎖,她探頭進去。

  「有人在嗎?有人在嗎?」

  她的聲音在屋子裡繞著,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但從屋子裡的整齊程度和亮著的燈,可以想見這裡有住人,而沒有上鎖的門,也表示著屋子的主人在裡面,並沒有出門。

  孟語晨試著往裡面走,一面喚著,希望有人可以回應她,但她把這個不大的房子繞了一圈,卻還是沒有見到半個人影。

  突然,她的目光被一間房間內的東西吸引住了,孟語晨走過去,推開半掩著的門,驚訝的看著印入她眼簾的景象。

  房間裡的牆壁上貼著滿滿的照片,照片中有各種不同的場景和不同的人,唯一相同的是,每張照片裡都有她。

  她猛然明白這裡面住的人是誰,但卻還是有點不敢相信,那個她以為早不在人世的人,怎麼可能會在這裡出現?

  難道是有人在惡作劇?

  但如果只是惡作劇的話,那人又何必這麼煞費苦心,暗中跟著她跟了大半年,還寫了張什麼都沒有、只有地址的紙條,如果那時她看到紙條時,把它當成垃圾丟了,沒有跑這一趟,那他佈置的一切不就白費力氣了?

  如果這不是惡作劇,那麼、那麼……

  正當她想著各種可能性時,身後傳來叩叩叩的聲音,她轉過頭,猝不及防的和來人打了個照面,然後忍不住淚流滿面。

  「你……你沒有死?」她好驚訝,也害怕這其實只是一個美夢,一直到她摸到他溫熱的臉,才確定他是真真實實的活著,不是她的幻覺。「你沒有死,你還活著,你真的還活著……」

  「對,我還活著。」完全沒有預期她會出現在這裡,賀時非的驚訝程度並不亞於她,他根本就還沒有準備好要見她,但她就在距離他不到三步的地方,就算他想躲也無處可去,更何況他根本不想移開他的視線。

  「既然你還活著,你怎麼可以騙我、怎麼可以不來找我……」她又哭又笑的捶打著他。

  「我也很想見你,可是我這個樣子……」

  這個時候,孟語晨才注意到賀時非還拄著兩根枴杖,她馬上就明白這一定是那天為了救她,被嫌犯開槍打中的傷。

  「那又怎麼樣?你以為我是那種只能同歡樂,不能共甘苦的人嗎?你既然有信心只要時間久了,我就一定會愛上你,你為什麼沒有信心我愛的不是你的外表、你的金錢或是其他外在的東西,而是你的人和你的心?」

  賀時非看著她激動的樣子,心中一陣悸動,拋開枴杖狠狠抱住她,把她抱得好緊好緊,一直到她幾乎喘不過氣來。

  兩人之間再也沒有距離,他們聽得到彼此的心跳聲,也感覺得到對方的溫度,這比什麼都來得真實。

  海邊涼涼的風穿過窗戶而來,浪濤一波一波的拍打著岸邊,一個人的海邊有些淒清,而兩個人的海邊,就是滿滿的幸福了。

  —全書完

  ◎編註:敬請期待唐絹全新力作。

  後記

  一種米養百樣人 唐絹

  平常寫稿時,絹仔常會到天母一家咖啡店去,通常差不多兩曠到三天去一次,若是處於黑暗趕稿期時,就會天天報到,去的次數多了日子久了,不但和裡面的工讀生、店長成為好朋友,就連店裡的常客,也開始有了點頭之誼。

  絹仔一直覺得天母是個有錢人很多的地方,就連我住天母的同學也是這樣認為,因此就算是平常大部分人都要上班、上課的下午時分,那間咖啡店也總是座無虛席,坐滿了許多有閒、有錢的客人。

  有時侯,絹仔會遇上一位差不多四、五十歲的先生,他常常和幾個朋友過來喝下午茶聊天。第一次注意到他們時,我以為他們是在談生意,畢竟四、五十歲的男人說退休還早了點,但又有點歷練經驗,足以擔任不必時時刻刻待在辦公室裡的主管職務。

  後來,先說好,我實在不是故意的,只是人很難去控制自己想聽什麼、不想聽什麼卜他們聊天的聲音就自動飄進我的耳朵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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