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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頁

 

  燕寧從他恍然大悟的表情看出他已有答案,但仍不放鬆地逼問: 「難道你現在想娶的人不是我,而是歡歡?」

  「對不起。」方書寰愧疚地低頭道歉, 「我沒辦法娶你,因為我愛的人是歡歡!」

  「你終於清醒了。」燕寧滿臉笑意地說道。

  「……」他愕然看著她的笑臉。

  「你對我的感覺並不是愛,而是種偏執。我很高興你終於看清自己的心,不再被迷障蒙蔽。」

  「原來你剛才是在試探我!」他這才反應過來。

  「如果不這麼做,你還不知道要耗到什麼時候才能認清事實。」這是最直截了當的測試。

  「燕寧,謝謝你。」若不是她用計讓他正視自己的心,他可能永遠不知道歡歡早已取代燕寧在他心中的地位了。

  「謝什麼?」燕寧不以為意地擺擺手, 「你趕快去找歡歡吧,否則世上恐怕又要多一名父不詳的小孩。」

  「多一名父不詳的小孩?」方書寰不解地重複她的話,然後又若有所悟地大叫, 「啊!」

  繼而興奮得滿臉漲紅,結結巴巴地說:「……

  你、你是說……歡歡……」最後索性用比的,他在肚子前面比劃大圓圈。

  「沒錯。」這次燕寧沒再刁難,直接給他答案。

  「哇!我要當爸爸了!」他興奮得大叫。

  「你的確即將有一個小孩,但不一定當得了爸爸。」燕寧又說了一句令人費解的話。

  「什麼意思?」他有聽沒有懂。什麼叫作他有小孩,卻不一定當得了爸爸?

  「你以為自己過得了歡歡那一關嗎?」燕寧幸災樂禍地說完後,就前往「志工服務處」報喜訊,不再理會那個呆若木雞的笨男人。

  對哦!他竟忘了歡歡是個很固執的女人,能不能過得了她那一關,還不一定哩!

  不過惟一可以確定的是,他的苦日子來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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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燕寧談完後,方書寰迫不及待地趕往羅莛歡的住處。

  他按一下門鈴,見沒人回應,又按了一次,結果還是沒動靜。

  於是,他拿出之前她給他的備用鑰匙,卻仍開不了門,原來她連門鎖都換了。

  他開始用力敲門,還大聲叫人: 「歡歡,你開門哪!」

  敲門聲震耳欲聾,但屋內就是沒動靜。

  「歡歡、歡歡……」他還是死命地敲,叫喚聲也越來越大。

  結果羅莛歡沒出現,左右鄰居卻全現身了。

  「先生,你再這樣擾亂安寧,我就報警嘍!」一個中年歐巴桑語氣不善地威脅。

  「真是吵死了,我小孩才剛睡著,又被你吵醒。」另一個手上抱著嚎啕大哭嬰孩的少婦,更是凶巴巴地抱怨。

  「對不起、對不起,真抱歉吵到你們了。」自知理虧,方書寰趕忙道歉。

  看他謙恭有禮的態度,兩名婦人的火氣也減了不少,其中那名歐巴桑還主動詢問: 「你是歡歡的什麼人?找她有事嗎?」

  她與歡歡、葳葳和清妍為鄰好幾年,沒見她們帶年輕男子上門過。

  當初她們三個美女剛搬進來時,她還很擔心她們是招蜂引蝶的壞女人,會惹來一堆不三不四的人,沒想到她們個個潔身自愛,都是難得一見的好女孩。

  這幾年,葳葳和清妍陸續結婚,只剩下歡歡孤單單一個人。

  「我是她男朋友,好幾天沒看到她了,特地來看看她的情形。」方書寰沒說出全部的實情。

  王太太也就是那名歐巴桑,立刻發揮她的八卦功力,眼睛還不停地上下左右掃瞄他全身, 「你是她男朋友喔!長得蠻帥的耶。你們交往多久了?何時請我們喝喜酒啊?」原來歡歡也紅鸞星動了!

  他有些招架不住這等「熱情」, 「快了、快了。」只要歡歡答應。

  抱著小孩的少婦,眼尖地發現正走出電梯的羅莛歡。

  「歡歡回來了!」

  「歡歡!」方書寰興奮地想迎上前去,但王太太卻快一步將他擠開,自己搶上前。

  「歡歡,原來你不在家啊,你男朋友找你找得很急耶。」末了還在她耳邊說著很大聲的「悄悄話」,「你男朋友很帥喔!」

  方書寰也聽到王太太的「悄悄話」,嘴角自然地往上揚,但在聽到羅莛歡的回話後立即垂下。

  羅莛歡看都不看方書寰,冷冷地回道: 「我不認識他。」

  王太太滿臉疑惑地來回看著羅莛歡和方書寰,「可是他說——」

  「王太太,最近壞人很多,要小心門戶。」羅莛歡打斷地的話後,匆匆打開大門進屋,不讓方書寰有開口說話的機會。

  「歡歡……你開門哪!」他見羅莛歡進屋,立刻大力叫門。

  「見義勇為」的王太太語帶威脅地說: 「原來歡歡根本不認識你,我告訴你,你最好趕快離開,否則我請樓下警衛叫警察來嘍!」

  方書寰辯解道: 「我不是壞人,我只是——」

  「別說了,你快走吧!」王太太乾脆將他推向電梯,她雖然是女性,卻孔武有力,力道不輸男人。

  方書寰一時反應不及被推進電梯裡,他原想再奮戰,但略微思索後還是決定先回去再說。

  歡歡剛才都沒有正眼看過他,他知道再待下去也見不到她的面,她的脾氣沒那麼好擺平。

  先回去找母親一起想想辦法吧!

  第十章

  方書寰靠在羅莛歡住處外的電線桿上,神情索然地盯著她住家的窗台,窗子都被厚窗簾遮蔽,什麼也看不到。

  自從上次被那個歐巴桑趕走後,他就被警衛列為禁止進入的危險人物,不准再進入那棟公寓。

  打電話給她,她竟連電話號碼都換了,根本聯絡不上她!

  到「都會男女」找她,也沒見著人,那裡的職員說她已經很久沒露面了。

  連他母親都沒轍,所以他只能用最笨的方法——守株待兔,現在他只要一得空就過來站崗,希望能見到她。

  但他已經在這裡等了十幾天,卻連個影子都沒瞧見!

  他懊悔不已地咒罵自己,若不是因為自己死腦筋,看不清自己的心,也不至於搞到今天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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