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歡迎——嚴旭!」主持人在台上賣力的吼,台下,打個人們歡聲雷動,尖叫聲大得可以掀掉體育館。
嚴旭穿得一身黑。皮衣、皮褲加上腰間金屬飾品,全是黑色的;留長的頭髮剪成平頭,造型師用慕斯將頭髮梳理得又硬又直,當然同樣是黑色。
他一出場,原本就不小的尖叫聲更是高了八度,回音蕩得體育館地面在震動,從十幾歲的少女到三十多歲的女人,全部伸長了脖子、揮著五彩螢光棒,聲嘶力竭的喊著嚴旭的名字。
抒情音樂響起,群眾聲音漸歇,開始跟著嚴旭數著節拍,搖頭晃腦的,嘴裡還跟著哼歌。
「……妳的一個微笑,就是我最美的慰藉。」
嚴旭唱完最後一句後,燈光忽暗,音樂重新響起,這回是熱情的搖滾樂,女性觀眾的情緒再度被挑高,又開始嘶吼、尖叫著「嚴旭、嚴旭」。
燈光乍亮,嚴旭架式十足的站在舞台中間,開始賣力的演唱,並跟著音樂舞動身體,引起歌迷一聲又一聲的尖叫。
「……我不放手,只因為愛妳。」
動感音樂停歇,燈光趨暗,嚴旭揮汗,在舞台上換起衣服來,若隱若現的曖昧感讓女歌迷們又是一連串尖叫。
嚴旭一連唱了新專輯的三首主打歌跟前三張專輯的主打,短短的一個半小時,場內的氣氛熱絡,毫無冷場,當嚴旭結束安可曲,回到後台時,已經晚上九點多了。
「今天辛苦了。」舞台製作拍拍嚴旭的肩,帶著笑容說道。
「哪裡。」嚴旭簡短的響應,罩上自己的皮夾克,俊臉上沒什麼表情,他深呼吸一口氣,跟著小吳走出去,準備面對另一場硬仗。
剛走出後台的休息室,眾多興奮的女歌迷立刻團團包圍住他,尖叫著「嚴旭好帥!」之類的話,不時還有人伸出魔掌想摸嚴旭的胸膛,不過都被能幹的小吳不著痕跡的化解掉。
「各位各位,不要急,有號碼牌的站出來,嚴旭會幫各位一一簽名。」小吳穿著西裝,安撫著歌迷激動的情緒。
嚴旭坐在臨時準備的簽名桌前,拿著麥克筆,龍飛鳳舞的幫歌迷在CD上簽下名字。
這之間,還是有不少瘋狂的歌迷試著擠到嚴旭身邊,造成不小的混亂,還出動了保全來維持秩序。
等這簽名會結束,已經是一小時後的事了。
嚴旭跟小吳道別後,面無表情的從後門走出體育館,心裡覺得很厭煩。剛開始走紅的時候,走在路上有人認出他,他感覺很新奇,甚至有些興奮;但現在,他出門要是不戴墨鏡,只要一個人認出了他,他就肯定不能脫身,因為聞聲而來的人會越來越多,讓他感覺自己鹹了動物園裡的猴子。
媒體說他帥、有型、歌聲好、音域廣,什麼歌都能唱,是實力派的偶像歌手;經紀公司每星期給他滿滿的一箱東西,全是歌迷寄來的信及小禮物;報紙上沒幾天就出現他的新聞,連他換了部跑車都可以寫上去,是貨真價實的媒體寵兒。
他出道五年多,得到的全是別人給他的掌聲、吹捧與讚美,他聽慣了,甚至聽煩了;不用費什麼心力荷包就填得滿滿的,他開始覺得,他有了工作倦怠感。
手機響了,他看了看來電顯示,懶懶的接起電話:「喂。」
「是我,你要不要過來?」嬌媚的女聲說道。
電話那頭,是他最新一任的女朋友,叫鄭麗岑,他們是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第一次見面,她就明白表示出對他的好感;而他在女人堆中打滾了幾年,很輕易的看出,身材惹火的鄭麗岑是個喜歡刺激放縱的大小姐,要的只是沒有負擔的關係,所以兩人一拍即合。
「好,我現在過去。」嚴旭簡單回道,切斷通話,駕著自己的銀豹跑車,疾駛在寬闊的馬路上,準備去赴約。
幾小時後,嚴旭從女友的床上爬起來,到浴室去沖了個澡,洗去一身汗味;洗完後,他走出浴室,對還傭懶地躺在床上的鄭麗岑點了頭,「我走了。」
將車駛離鄭麗岑所住的大廈,已經是凌晨了,嚴旭將夾克甩到後座,打開車窗,讓夜風吹拂著他,享受今天難得的寧靜。
剛剛,他還在床上與女人廝纏;更稍早,他還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然而,他現在的心情卻很平靜,更不可思議的是,他的腦海中居然浮現一個人影:白伊瑾。
嚴旭對自己挑挑眉,心裡頗為詫異:他為什麼會想起她?不出三秒,他找到了答案——肯定是因為跟冷傲青的賭約,時間已經所剩不多了。
白伊瑾哪……嚴旭腦海浮現出她的模樣:小小的個子,長而直的頭髮,精緻美麗的五官,雖然她總是用那副醜陋的黑框眼鏡遮掩住美貌。
還有,每當她說話,那表情跟口氣,都像極了單純的小孩,他突然想到,她是第一個沒對他搔首弄姿,也沒對他做任何性暗示的女人。
她對他似乎真的沒興趣,這倒引起了他的興趣。說是男人犯賤也好,習慣了女人自動投懷送抱,對白伊瑾這樣的小女人,他反而特別掛心。
對她來說,他是什麼樣的人呢?她似乎不把他當偶像明星看待,反而把他當成普通人。從他走紅後,哪個人見到他不是尖叫或用異樣眼光看待的?白伊瑾的態度,讓他很能夠放鬆,不必頂著偶像的光環,一舉一動都要時時注意。
深夜車子並不多,嚴旭難得放鬆的以正常速度駕車,他想到上回的對話,不禁皺起眉頭。
這個白伊瑾,該不會真的跑去賣魚吧?不是他看不起賣魚的,而是看她那嬌弱天真的模樣,很難把她跟市場裡粗聲吆喝的婦人聯想在一起。
嬌弱天真?嚴旭大皺其眉,他怎麼會這樣形容她?話說回來,管她嬌弱天真還是陰險狡詐,他都不在乎,他跟她攪在一起,只是為了冷傲青的賭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