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後面加那麼一句,反正我知道這又是要給阿傑吃的。」靠著沙發背,維琳一臉的瞭然於心。
「你媽也很疼妳,妳該不會跟我吃醋吧?」看著維琳,鍾傑不由開口取笑。
「我不會這麼無聊的!」她抬起頭,看著李美華說道,「媽,妳先不要忙,先坐下。我今天來,是要跟妳說一個好消息的。」
「好消息?」李美華懷疑的看了她一眼,依言坐了下來。她可不認為自己的寶貝女兒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好消息。
「對啊!」維琳拉著李美華熱切的說道,「我跟阿傑要結婚了!」
「真的?!」李美華一臉的驚訝,沒想到自己的女兒竟然轉性了。前幾天還一副要她結婚就像上斷頭台的樣子,沒想到現在……維琳肯定的點點頭。
「這真是太好了!」李美華拍了拍維琳的手,又看了看鍾傑,心中已經在盤算該去做件衣服,好在女兒出嫁當天打扮得體。
看到李美華開心的模樣,維琳立刻丟給鍾傑勝利的一瞥。
鍾傑見狀,只有無奈的在心中歎一口氣的份。他真不知道現在維琳在開心些什麼,重點根本還沒講到,就自認自己已經達到了目的。
「那阿傑通知你爸、媽了嗎?」李美華問。
鍾傑搖了搖頭。
李美華見狀,笑容立刻隱去,「還沒通知,怎麼會這樣?」男方家裹沒表示,她可不想給人家誤解說自己巴不得把女兒給嫁出去做的。
「伯母,妳不要誤會。」鍾傑說道,「我跟維淋之間還有一點細節談不攏,所以還不敢通知我爸、媽。」
「什麼細節?」李美華問,在她的想法中,既然是細節,那應該是屬於小得不能再小的問題,「該不會是小琳結婚的時候不想穿白紗吧?」身為一個母親,她當然知道自己的女兒並不嚮往穿上白紗。
「如果是那麼簡單就好了。」鍾傑歎口氣說道。
李美華皺起眉頭,轉身面對維琳,「小琳,妳到底又想怎麼樣?」
「媽,妳講這話實在有點讓人難過!」維琳忍不住嘟起了嘴,「我跟他求婚,放下自己的身段,現在他不同意,關我什麼事!」
「維琳,妳講這話實在不公平,」鍾傑忍不住開口,「妳自己說要公證結婚,既不發喜餅也不發請帖、不請客,妳這麼多不合理的要求,你要我怎麼答應跟妳結婚!」
「通常不講理的人才會說人家不講理,說人家不合理的人,自己才不合理!」
維琳不悅,「婚禮只是一種形式罷了,你幹麼非要把它弄得那麼嚴肅,好像作秀一樣?你想當呆子,我不想!」
「妳在胡說八道些什麼?」果然,就如同鍾傑所料,李美華聽到維琳的提議,心中對女兒處理自己婚禮的不滿立刻升到了極點。
「我沒有胡說八道啊!」瞪了鍾傑得意的臉一眼,維琳才轉頭看著自己的母親,「我只不過是說我想要公證結婚罷了!」
「妳都幾歲人了,怎麼還像個小孩子一樣,把自己的終身大事當成遊戲一樣?」李美華眉頭深鎖了起來。
「結婚是我跟阿傑的事,為什麼你們一定要把它弄得好像八竿子打不著的人都得要來湊熱鬧。」維琳看著李美華的表情一臉的疑惑。
「結婚本來就是結給別人看的。」李美華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生出這麼不受教的女兒。
「妳怎麼跟阿傑講的都一樣,我們可以改變不是嗎?」維琳反問,「畢竟現在時代不同了啊!」
「妳——」李美華氣得一時語結,維琳每次一有什麼異於常人的言行舉止就回她說時代不同了,她現在聽到這句話真是備覺刺耳,「好,妳要公證結婚可以!」
最後李美華大方的說道。
維琳一聽,露出一個大笑臉,「真的?!」
「真的,」李美華肯定的點了下頭,「不過妳不要開心得太早,妳要公證可以,不過照樣得發喜餅、發請帖、請客。」
「那還不一樣!」一聽完,維琳沉下了臉。
「對啊!這樣很好,」鍾傑奇怪自己怎麼沒想到,「妳要公證,我們公證,我要宴請賓客,我們就宴請賓客,我們一人各退一步,我們都達到對方的要求,開開心心的,這總行了吧!」
「別把自己講得那麼委屈!」維琳又瞪了他一眼,「如果你可以忍受婚宴上少了新娘的話,你大可去請沒關係。」
「別像個小孩子一樣。」鍾傑忍不住說道。
「妳這孩子怎麼那麼任性!」李美華也忍不住拍下下維琳的手。
維琳冷眼的看著眼前的兩個人,有時候,她還真覺得鍾傑應該當她媽媽的兒子,因為兩人的想法總是十分的契合,倒是她這個女兒,總是不能如自己母親的心,順母親的意。
維琳的腳無意識的拍著核桃木地板,閉上了嘴,臉上的表情寫著,要不就聽我的,要不就拉倒。
「總之,我不准妳這麼莫名其妙的結婚!」李美華站起身,丟下一句話,轉身面對鍾傑說道:「阿傑,我去弄點補藥給你吃。」
鍾傑一笑,點了點頭。
一等李美華消失在眼前,鍾傑才面對維琳。
「大小姐,現在妳滿意了吧?」他諷刺的問。
「別用這種表情看我,」縱琳瞄了他一眼,「我媽是很生氣沒錯,不過。今天結婚的人是我,只要我說可以就可以。」
鍾傑忍不住伸出手掐著她的頸項,「有時候,妳讓我有想殺死妳的衝動。」
「你若不怕坐牢的話,」她根本沒把他的話給放在心上,「隨便你。」
「維琳……」
「我們認識那麼多年,我的個性你應該瞭解,」維琳打斷鍾傑的話,「我做事有我的原則,你不要想說服我讓步。」
「妳想到妳的原則,那我的原則呢?」鍾傑感到不悅。「妳為什麼總是那麼自私?」
「你不也很自私嗎?」維琳側著頭,看著他反問,「你現在不也在強迫我聽你的,傳統的婚禮要怎麼做,你就要怎麼做,我反對,你就認為是我任性、不懂事,拜託!現在是什麼時代了,如果你真的是個衛道人士,當時我們根本就不應該同居,更不應該有婚前性行為產生,更不應該讓我有……總之,我已經說了,我們就去公證,如果你不想聽我的,那就算了,反正我們現在已經跟夫妻沒兩樣,結婚與否不是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