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南宋年間臨安城
和平日一樣,臨安城內數一數二的有錢人家——方府,今日又來了許多不速之客。
這些人當中有些是有錢有勢的公子哥兒,也有些是花名在外、不務正業的富家子弟,當然也有一些沒有名氣、沒有家世背景的人;這些人雖然有著不同的背景,不過他們卻是有志一同,他們的目標只有一個——方員外方紀禮的獨生女方浣青。
方紀禮在臨安城是赫赫有名的商賈,他最令人津津樂道的傳奇事跡就是他白手起家,以短短十年的時間在臨安城開了四家布莊、四家繡坊。在努力經營之下,現在的他已經是個家財萬貫、富甲一方的商賈,這八家鋪子為他賺得金山銀山,也讓他成了臨安城頗有名氣的富豪。
可惜,他犯了個有錢人多半會有的通病,就是小氣,他小氣的程度比他的財富還要出名。
他賺來的錢只供自家人享樂,對外人卻一毛不拔,這十年來,不曾見過他拿錢回饋鄉民、不曾造橋修路、不曾捐助廟宇、不曾開倉放糧救濟過任何窮人……總而言之,他就是小氣鬼一個,空有財富卻得不到任何人的景仰和尊敬。
可是,這麼不受歡迎的方紀禮,他有一個最大的優點,這個優點不是出自他本人,而是出自他的女兒方浣青。
方浣青今年芳齡十八,是臨安城的第一美女。有幸見過方浣青的人都會驚為天人,更有一些看過方浣青的人說,想見識什麼是傾城傾國的美貌,見過她就明白了。
由此可見,方浣青長得有多美,難怪她才到及竿之年,來方家提親的人就沒間斷過,直到現在沒有一千個也有九百個,方家的門檻真的被踩平了好幾次,這是事實,絕不是誇張之辭。
在方浣青為數眾多的仰慕者當中,有些是為了方紀禮的財富而來、有些是為了方浣青的美貌而來,但是不管這些人的目的是什麼,到目前為止沒有人能如願以償地將方浣青娶到手。
大部分的追求者都被視錢如命的方紀禮擋下來了,只有少數幾個有錢有勢的公子哥兒能過得了方紀禮那一關,可是這些人卻沒有一個能夠得到方浣青的垂青,將她娶回家。
是方浣青的眼光太高,還是有其他的原因?至今仍是個謎,沒有人知道。
雖然如此,對她的仰慕者來說,只要她一天沒有嫁為人婦,就仍然有機會、有希望,所以他們每天都會爬上方家的圍牆等著方浣青露面,一定要看到美人兒一笑,大家才會死心,然後第二天再來,再等美人兒笑,如此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眾人都期待哪天方浣青會接納自己,讓她美麗的笑容只為自己一人綻放。
「小姐,你就露一下面吧,要不然這些人不知要吵到何時呢!」方浣青的丫鬟秋香看著一顆顆露在圍牆外的頭,心中非常無奈。
每天都這樣,這些人真的吃飽沒事幹嗎?前兩天,有個姓黃的公子就是從這牆上摔下去的,聽說到現在還躺在床上爬不起來,難道這些人不怕步上黃公子的後塵嗎?他們都不怕死嗎?
「唉!」方浣青纖細的手托著腮幫子,美麗的臉上有著淡淡的憂愁。
難道美麗真的是一種錯誤?她不去招惹這些人,怎麼這些人就是不肯放過她呢?如果她不是長得這麼美就好了,唉!
「好吧,我去打發他們。」
方浣青無可奈何的走出房間,她愈靠近圍牆,眾人的眼睛就瞪得愈大,呼吸也變得急促起來。
「謝謝各位公子來方浣青,請各位回去吧!」她的目光很快地掃過每一個人,臉上帶著微笑。
「哦……」眾人不約而同地發出滿足的歎息聲。
對於這些曾經被方浣青拒絕的人來說,有幸能見到她的笑容,他們這一天就會過得很愉快。為了能在明天再次看到她的笑容,大家都乖乖的從牆上下來打道回府,完全不敢糾纏他們心目中的天仙美女。
呼,總算都走了!看到人全走光了,方浣青這才如釋重負的回到屋內。
「真不愧是小姐,只要一個微笑就可以把那些討厭鬼打發走,我想普天之下有這等能力的,除了小姐之外就沒有第二個人了!」秋香對方浣青的「特異功能」可說是佩服至極。
「哼!是他們有自知之明,要是我一個笑容還打發不走他們,他們明天就休想看到我。我肯對他們笑已經是很大的恩惠了,他們要是再不滿足的話,別想我再多看他們一眼。」方浣青扁扁小嘴,不悅的說。
秋香認同的點點頭。「小姐說得是,不過這些人也真奇怪,他們應該知道小姐討厭他們才對,怎麼還天天來呢?難道他們不怕小姐一氣之下,再也不理他們嗎?我說小姐啊!咱們要怎麼做才能教這些人死心呢?難道一定要小姐許配給某個人,他們才能死心嗎?」
「如果其是如此,那就糟了!」方浣青秀眉緊蹙,一副很煩惱的樣子。「到目前為止,能讓我看上的男人一個也沒有,若真要如此才能讓這些人對我死心的話,那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喔!」
方浣青一想到這個,心情就會不好,她知道自己的眼光是高了一點、脾氣是驕縱了一點,她之所以到了十八歲還是小姑獨處,她自己應該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這是她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
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她好像從來不曾對任何男人動心過,但事實並非如此,這是她最大的秘密,一個只有她自已才知道的秘密。
她曾經對一個男人動心過,只有一個,他的名字她一輩子都會記得,他叫諸葛曄。
與諸葛曄相識時,她才十四歲,而諸葛曄那時好像是十五、十六歲,雖然已經是四年前的事,可是她至今還記得他的模樣。
他的皮膚有點黑,每當他站在陽光下時,看起來是那麼的耀眼,他的長相並不是很出色,卻足以讓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她還記得他的聲音渾厚、低沉,讓人百聽不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