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的神情在方良善說完那句「前世情人」後微微一變,氣氛轉變得十分微妙,好像有什麼在體內滋長,相視的眼逐漸逼近……逼近再逼近,鼻與鼻輕觸,溫熱的氣息蔓延在兩人之間,形成一股無形的張力將他們圍入漩渦之中。
清柔的陽光由粉綠色的窗簾飄散而入,灑落一地艷麗的色彩,風吹動輕盈的簾幕,半掩半遮的擋去一室春光,交疊的人兒在晨光中袒露深情,任由那愛笑的雲羞紅了臉。
情之縫蜷來得綿長,自然而然的產生愛戀,不需言語不用多情,只要那一時的心動。
前世情,今生還。
愛永遠不滅絕。
路還很遙遠,只容兩人並行,升起的太陽將在東方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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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起司麵包、紅豆麵包、奶油麵包、花生奶酥、鹹蛋加肉鬆麵包……思,還有什麼呢?啊!忘了妞妞最愛的草莓果醬,瞧我這該死的驢腦袋記性真差,居然落東落西的忘了最重要的東西,真是要命呀!」
瞧他也不過才三十多……呃,一點點而已,正值意氣風發的大好時光,怎麼可以像七老八老的老人家一樣忘東忘西,他的人生才剛要開始,絕不能提早老化,否則怎能當史上最偉大的父親大人呢!
一想到他的寶貝囡囡,他就忍不住眉飛色舞的想笑,本以為她在那次意外也跟著往生了,而冰冷又瘦小的身體不知被哪個沒良心的葬儀社給載走,害他這些年傷心又難過的遍尋不著,差點跟她們母女一起走。
幸好蒼天有眼留下一點命脈,讓他在絕望之際開了一扇希望的窗,在分離了一十三年後還能與她重聚,他可是大大小小的廟宇全去致謝,以免錯漏了一神引起神憤可就吃不消。
台北街頭佇立了位風采過人的俊逸男子,白色休閒服搭配藍色長褲,桃花眼瞇笑滿面春風,笑起來隱約可見兩頰小小的酒窩,可愛的讓人想將他抱來一親,順便掐掐那嫩得足以滴出水的臉頰。
以男人而言他長得太俊美了,簡直美得太不像話,根本把真正的女人給比下去。
站在馬路旁如招牌般傻笑,齊耳的短髮帥氣有型,雖然頻頻回顧的雌性生物很多,但沒人會上前與之攀談,多看一眼就走開,然後歎息聲幽然而出。
原因無他,大部份的美形男不是過度自戀便是同性戀,要不然怪癖也會多如牛毛,E世代的小孩個個是龍子龍女,誰肯彎下身軀去伺候人,找個比自己漂亮的男朋友是自找苦吃,何必為了一時的意亂情迷而讓日後痛苦。
不過真正令人卻步的是他大包小包的捧了一堆剛烤出來的新鮮麵包,穿著體面卻像土包子逛街似,愛面子的年輕人誰敢靠近,只怕會被笑「聳」。
「你到底笑夠了沒,跟你走在一起很丟臉耶!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含蓄。」真是受不了他的「病」,藥石罔效無可救藥。
也就是說等死算了省得浪費米糧,一把年紀還裝瘋賣傻……呃,不算一把啦!頂多看起來二十七、八歲,居然不知羞的表現得像情竇初開的小男生,要她不唾棄都難。
很想哭喔!為什麼她會傻到被他說動,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去過,偏和他兜在一塊「丟人現眼」。
「高興自然會笑,難道要我哭不成。」他要去見他的寶貝耶!當然得開開心心堆滿笑容。「還有呀!小女生,記得要叫我一聲伯父,不可以沒禮貌,起碼我長你一輩。」
臉色突然一綠的美麗女子狠狠的一瞪。「你這位騙世欺眾的『老人家』臉皮可真厚,你出門照過鏡子了沒,有膽佔我便宜。」
氣呼呼的鍾麗艷很想親手掐死眼前一點也不老的「長輩」,唇紅齒白的小生樣好意思倚老賣老,她真的非常不齒他。
兩人走在大馬路上看來是一對男俊女艷的完美情人,東瞧西瞧十分相配的找不出一絲缺點,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雙呀!沒人敢說他們貌合神離,天生世仇的會拿刀互砍。
但是年齡「相當」只是假象,俊美如牛郎的年輕人已經高齡三十六了,和二十出頭的小女生相差整整一輪有餘,叫她怎能不恨到骨子裡,她又不是故意長得比較「臭老」。
「女孩子家要溫柔些,別動不動大吼大叫有損身份,你要跟我家囡囡多學學,瞧她乖巧又聽話,從不惹是生非,溫順得有如綿豐一般,是每個為人父親的驕傲,讓我心頭暖呼呼的想把她揉成暖包隨身帶著。」
她還小不懂事,不瞭解失而復得的喜悅。
一談到女兒就失去理性的方大同是標準的戀女狂,他不只把女兒當心肝寶貝來疼,還看得比他的命還重要,三不五時的打老遠的台中趕來送愛心,一解多日未見的相思苦。
當年和女兒分散實非得已,正在外島當兵的他每半年才能回台灣本島和妻女團聚,所以他根本不曉得當他在倒數日子的當頭,妻已因車禍送醫途中氣絕,沒人留意到路旁呆坐著一個滿身是血的小女孩。
後來她在被人當走失的小孩發現時,由於驚嚇過度又親眼目睹母親為護她而受重傷,她已失語好一陣,恍恍惚惚的說不出自己是誰,讓拾到她的善心人士大感傷神,不久就由附近的育幼院收養。
一轉眼間小女孩長大了,要不是他一張不老的娃娃臉很好認,再加上她的聰明伶俐記性佳,他們父女這輩子可能就要錯過了,到死都無緣再相見。
他可憐的女兒喲!不多疼疼她怎成,這些年一個人孤零零的過活,他每回想到此事便感到心酸,為他未盡父親責任愧疚不已。
「拜託,不要把她的膽小看成乖巧聽話,她只是不敢反抗而已,我要跟她一樣就換我該哭了。」這個變態父親,等一下有得他嚎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