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遺憾,我辦不到。」
丹楓瞠目。「為什麼?」
「因為我已經把錢用掉了。」他臉不紅氣不喘,毫無羞愧狀。
「嗄?」丹楓震驚地撫著心臟。「柯先生,希望你是在開玩笑,否則我們公司會告你侵佔。你該知道我們是美商公司,我的老闆是個得理不饒人的猶太人,他會告到你破產、告到你坐牢!」
「我不覺得我是理虧的一方,我也沒說我不還錢,只是不是現在。」
丹楓努力憋住悶氣。「你既然有還錢的打算,那就表示你自知理虧,不是嗎?我的老闆非常強硬,他不可能容許你高興還錢時才還錢。」
「說到理虧,是你們理虧在先。兩個月前我匯給你們十萬塊美金,請你們幫我理財,投資國外基金,那時候你們公司的趙小姐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我隨時可以贖回,作業時間大約三、四天。」
「原則上是那樣沒有錯。」
「可是,事實上,當我要贖回的時候,趙小姐不斷遊說我打消主意,說現在賠了一點,很快就會上漲,囉哩巴嗦一大堆,最後才答應幫我贖回。我急如星火地需要錢,每隔一天打電話問趙小姐我的錢何時會入帳。她每次都編一套說詞,要不是說時差的關係,就是說美國那邊的銀行可能作業延誤等等。」
「趙小姐說的沒錯。我們這邊周休二日,美國也周休二日,有時候因為時差的關係,我們台灣分公司跟美國總公司的聯絡,還有美國銀行跟台灣銀行之間的匯款作業,可能會有些許延誤。我們都會事先告訴客戶,從通知贖回到進帳,約三天到一個禮拜的時間。」
柯希凡發出嗤聲。「偏偏我特別倒霉,等了十幾天還沒等到錢,結果妳告訴我趙小姐離職了。」
「特別倒霉的人是我!我好死不死地接了你的電話,在你軟硬兼施,既威脅要上網破壞我們公司的名譽,又不斷訴苦說你多需要這筆錢周轉,我想維護公司的名譽,也同情你的處境之下,因此請總公司趕快匯款給你。結果昨天他們發現這樁鳥龍匯款案,現在我的老闆認為是我的錯,要我負起向你催討的責任。」
丹楓肯定她是被柯希凡帶衰的。如果她沒有接到柯希凡那通電話,沒有蹚這渾水,三年來她完美的職場紀錄就不會被這個衰人破壞掉。
「柯先生,請問這件事你打算怎麼處理?」
「很簡單。你們本來應該在四天內將錢匯入我的賬戶,結果拖到十四天才入帳,害我損失一個獲利非常豐厚的商機。所以……」柯希凡挑動一下眉毛,拉長聲音斜睇丹楓:「我也要拖上十四天才把錢還給你們。」
丹楓愕然瞠目。「那是不可能的事!我老闆給你的期限是明天還錢,如果你拖上十四天,他鐵定會告你侵佔。」
「你們糊裡糊塗地多匯一筆錢給我,我願意老實地還給你們,你們就該偷笑了。請妳回去跟猶太人說,我比他還強硬,十四天,沒得商量。現在請恕我沒時間奉陪。外面的人都在等我開會。」他站起來,皮笑肉不笑地擺出送客狀。
丹楓咬牙切齒。他強硬?他當她是軟腳蝦嗎?「請你想清楚,你這麼做會觸犯法令。你如果不肯妥協,明天就會收到律師寄給你的存證信函,接著就得對簿公堂。這場官司對你十分不利,台灣有溢領存款者被判刑八個月的類似案例。」
他的眸光轉冷。「我知道我只是一隻小蝦米,想要對抗美國這隻大鯨魚,無異以卵擊石。我不過是想討回公道,妳卻拿律師和官司來威脅我。你們可以拖上十四天才還我錢,我為什麼不能拖上十四天才還你們錢?」
他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可是丹楓必須站在公司的立場講話。「不是威脅,我只是明白地告訴你,你不立刻還錢將面對什麼結果。我們的確有服務不周、延遲匯款的過失,但我們是某個環節沒接好,陰錯陽差的無心之過,你卻是有意犯罪;我們不必因此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你恐怕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
「妳的意思是,我最好識相點,吃悶虧就算了,即使天賜良機使我有機會討回公道,我也必須放棄?」他彷彿被踩到尾巴的貓,粗長的眉毛每一根都怒聳。
「我的意思是,這不是意氣之爭,是法理之爭。」
「反正大財團就是吃定了我們小老百姓,你們可以高興什麼時候還錢,就什麼時候還錢,我們沒特權的,想跟你們抗爭,就要冒著坐牢的危險。」
「話不是那麼說的。我們當然希望每個客戶都能滿意我們的服務,我們跟每個客戶都簽有合約,完全依約行事,不可能吃定客戶。」
「我本來有一個買下法拍屋的大好機會,我都接洽好了,轉手之間可以輕易賺上一百萬。哪知等了一個禮拜,我的錢還回不來,我連兩成的投標保證金都交不出來,只好把那個自我開業以來最有得賺的夢幻機會拱手讓人,害我心痛得在滴血。妳說,這種損失你們能賠給我嗎?」他激動得提高聲音。
丹楓不准自己同情他,理性地說:「柯先生,我很遺憾你錯失那個賺錢的機會。如果你曾仔細讀過合約的話,你就會看到『本公司不保證匯款延遲的情形不會發生』的聲明。那則聲明使我們公司立於不敗之地,你不可能有勝訴的機會。」
「葉小姐,我雖然是小蝦米,但也有律師朋友。我向他請教過,他認為只要我在十四天內把錢匯回去給你們,證明我是要討回公道,不是惡意侵佔,我就不至於敗訴!」柯希凡挺有把握的微笑,炯炯有神的眸子閃漾自信的光彩。
丹楓一時無言以對。看來這傢伙不懼威脅,她再死催活催,也動搖不了他的決心。她只好改弦易轍,學他之前打電話催匯款時軟硬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