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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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頁

 

  她不怕有誰認出她來,以前的閻金玉養在深閨裡,見過她的人沒幾個,從前的她是少女,現在是婦人裝扮,行事低調,哪天真的烏雲罩頂被指認出來,她抵死也不認的。

  她就不信對方能拿她怎麼辦?

  春天悄無聲息的過去,邊關戰事終於結束。

  程門笑回來了。

  閻金玉匆匆見他,什麼體己的話都還沒來得及說,又接奉聖旨,說突厥餘孽死灰復燃,他又得隨著浩然將軍出征。

  突厥人打完就完結了嗎?很顯然不是,班師回京,他幾乎不在家,除了訓練軍隊之外,皇帝不想放他走,給了他一個國師的封誥,綁他在皇宮。

  閻金玉無言的等待。

  說到底,他到處奔波勞累為的是她。

  要不是要保她的命,他不會去欠皇帝老兒人情,受他剝削利用,四處為他打戰,終年回家過門而不入。

  四年過去,春夏秋冬已經過去四遍的他,已經有早生的華髮。

  宅子打理起來了,一個家庭的所有都上了軌道,但是,這座雅致的宅邸卻永遠只有女主人,不見男主子。

  同年,下了一場不同以往的大雪。

  大雪蓋去了許多金碧輝煌的樓閣亭台,也一視同仁的遮去平民小百姓的茅屋小舍,京城交錯的街道化為皚皚銀白。

  專為國師砌起的觀星台上佇著一條人影;隆冬大雪呼嘯而過幾乎將他覆蓋成為雪人。

  「國師大人……」皇宮侍衛長告進。

  「我在外面。」

  「大人,夫人的急信。」侍衛長拿出閻金玉交代的書信還有一件厚厚的冬衣。

  看著密密針腳的冬衣,他沾了雪的唇露出難得一見的笑。「她還以為我在玉門關嗎?」

  雖然嘴巴說得不在意,卻是緊摟著充滿情意的襖子。

  揮退了侍衛長,程門笑拆開上了朱紅色漆印的信箋,卻因為手指太過僵硬,顯得力不從心。

  信裡只有一首詩--

  桃花塢裡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摘桃花賣酒錢。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換來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復日,花落花開年復年。

  但願老死花酒間,不願鞠躬車馬前;車塵馬足富者趣,酒盞花枝貧者緣。

  若將富貴比貧賤,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將貧賤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閒。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別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那是他曾經嚮往的生活不是嗎?

  這些年他的所作所為該還清全部人情債了吧?

  大雪纏綿不去,隱含風雷,像在昭告什麼。

  十日過後傳出國師不堪勞累,孱弱的身體感染風邪,告假返家休憩,哪知病情一日沉過一日,拖過冬至,藥石惘然。

  消息從國師府邸傳回正為新年到來忙碌歡欣的皇城,內苑愕然,皇帝更是匆匆下了早朝,下令御醫院的全部御醫會診。

  文曲星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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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城春色,春風催開了一瓣又一瓣的百花。

  達達的馬蹄踩著青蔥的草地停了下來。

  曾經是大宅邸的人家吧。

  只是多年過去沒有人管理,到處顯得荒涼不已。

  馬車裡走出一對男女。

  男的青衣短袍,斯文爾雅;女的素衣長裙,眉目如畫。

  「你瞧……是桃花。」高高的圍牆外有棵桃樹探了出來,枝枒上居然開滿跟季節完全不搭軋的粉嫩桃花。

  「想要嗎?」男子看到妻子眼中的氤氳,自告奮勇。

  「想不到它們也會開花……」帶著迷惘的神情,以前那些往事全活了過來啊

  「氣候到了,它想開就開。」像是知道親愛的妻子心想什麼,男子溫暖的摟著感觸良深的另一半。

  「它好不容易開花,就讓它這樣開著直到凋謝吧。」

  「也好,以後我們家會有更多桃子桃孫,吃不完的桃子酒,看不完的桃花,妳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是專程來憑弔,這一路往城郊而去,他們就不會再回來了。

  他們往後的人生不會再回到這繁華、破蔽交替的城都。

  「是啊……」只要有心愛的人同在,處處都是人間淨土。

  「我們走吧。」

  四目交遞,不遠處有頭騾子塵土飛揚的直往他們來。

  一個男人晃著兩條太過瘦長的腿著地,真不知道是他騎騾子還是騾子騎他……總之,氣喘吁吁的停在夫妻倆前面。

  「老爺、夫人,你們可不能撇下我!」

  「公孫策動?!」

  「是我啊,夫人。」

  「我們要去的地方不需要管事的。」他們走得非常機密,是怎麼被這年輕人發現的?

  「夫人,我是農家子弟,妳跟老爺想種桃樹絕對少不了我的!」他自信滿滿。

  「我怎麼覺得他很像第二個善詠的翻版……」閻金玉喃喃自語。

  程門笑一笑置之。

  「也好,這樣我們的旅途比較不寂寞。」

  是嗎?到時候恐怕會嫌吵吧?

  馬車重新往前奔去。

  他們的人生終於可以自己掌握,而,人間有情,情人成眷屬……

  【全書完】

  後記

  我的男主角  陳毓華

  程門笑的名字打哪來的?

  誰都聽過城門城門雞蛋糕吧?

  城門城門雞蛋糕三十六把刀,騎白馬帶把刀,走進城門滑一跤。

  很好玩的兒歌對不對?

  截至目前,程門笑是我最滿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開始把男豬腳寫成滷肉腳心想大概要捱罵了,書裡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擁有現實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無敵手,一個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種。

  最近看啊看的,對那種男人實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雖然擔心這樣的男豬腳徐姊看了會不會把稿子扔回我的臉?天生沒啥造反的骨頭和本錢,卻也厚著臉皮,硬著頭皮寫完這本《逃花》。

  花四個月寫本書……好啦……阿華招認……前面兩個月都在玩,即使開了稿也沒認真,想說每天只要有進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變,就連窩在計算機前面打字都覺得快樂許多,很多年找不回來的寫作快樂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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