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叫Eric沒錯。請問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沒有留言,倒是有張紙條。」老人從胸前的口袋裡掏出一張紙,笑呵呵的拿給他。
莫靖遠道謝接過,很快打開。紙條上沒有字,有圖。上面畫了兩隻動物,烏龜與兔子,畫得很可愛,沒想到她居然會畫圖,不過……這是什麼意思呢?
一時之間,他被羅藍的畫考倒了。但腦中閃過一個畫面讓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麼地方。他見過這兩隻動物!就在他們第二次見面時曾經一起走過的地方……對了!就是那裡,卡布利廣場,那裡有龜兔賽跑的銅雕,她在那裡。
再度對老人點頭致意後,他定回車上,很快開車過去。
突然有點好笑的領悟了:原來所謂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現在的行為。她給了指示,他就得去。沒人強迫,卻心甘情願的勞役……
古來芳餌下,誰是不吞鉤?(唐·張繼)
以前讀過的詩句在這時浮上心頭,讓他淺笑的在心底低吟細品,心甘情願當只笨魚,拚命追逐芳餌而去。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黃昏了。
坐在龜兔賽跑銅雕旁的公園椅上,羅藍把素描本子放在膝蓋上,扭扭脖子,舒緩著略略僵硬的情況。有點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氣就是這樣,白天溫和舒適,晚上卻冷得緊,不知要多久才會習慣。
他……會來嗎?
羅藍不大確定自己要等到什麼時候,只知道現在就算覺得冷,也還沒打算走。
五點二十分。今天陽光不多,四周都逐漸暗了,已經不適合畫圖或看書,那接下來做什麼好呢?低下頭看著詩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沒有苦惱太久,因為……
「嗨。」一個陰影罩上她的天空,頭頂上方傳來溫和低沉的打招呼聲。
他來了,他找到她了!
有點不敢置信,顯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著地上那一雙小牛皮精製而成的淺咖啡色休閒鞋,目光緩緩往上挪移,從他習慣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還來不及看到他的臉,一件披風左右向她張開,吞噬而來,她驚得叫了聲,纖細的嬌軀被捲進暖乎乎的懷抱中。
「怎麼沒穿外套出來?」他問。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從他的披風裡掙出生天,對著他的臉皺鼻子。
「哪裡有?」
「這裡有。」縮在他大披風裡的雙手圈住他的腰。
他聞言笑了,不再念她。摟著她,不急著離開,兩人溫暖的擁抱著。天色轉黑,一盞路燈在不遠處亮起,把他們相擁的身影拉得好長好長……
好喜歡他的擁抱,但可不要太習慣才好,她在心底輕輕的告誡自己,也告誡著緊摟著他不肯放的雙手。
愛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預料。
第三章
說了再見,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請勿回頭。
不管他們對這段感情有過怎樣的設想與預期,決計沒想過會是這樣——如此的迅速,又這麼地契合,彷彿他們生來就是為了與對方戀愛,沒有其它選擇似的。
從陌生到習慣,把親吻與摟抱練習成一種嫻熟。兩個喜歡獨寢的人,開始覺得床的另一邊有些空曠冰冷,放上了一顆枕頭,像隨時在等待誰來。沒人來時,把那一邊弄得凌亂,像是來過,想像著某種溫存——真是糟糕的習慣,太糟了,他們決定不讓對方知道。
已經太過喜歡了,超出他們原先的打算。才一個月的時間,怎麼會進展得這麼難以收拾?再這樣下去,該怎麼辦?
愛情居然變成一個難題。
「要一起吃晚餐嗎?」星期天下午三點,他從紐約打來。
「吃晚餐?可你不是還在紐約?」她正在宿舍看書,手上一本建築概論,快看完了,身旁有本《文藝心理學》正在Stand by中。
「如果我們共進晚餐,我會開車趕回去。」
「你要大老遠的開回來?」兩三個小時的車程耶,有必要這麼舟車勞頓嗎?以一個已經二十個小時沒合眼的人來說,還是不要這麼奔波比較好吧?
「如果妳要,我馬上開車過去。」
如果我要?羅藍聽了,忍不住皺眉,想也沒想的就衝動的回答他:「不必麻煩,我沒要的。」
說完,那邊沉默,她也沉默,為著這聽起來過分尖銳的拒絕。噢!她在搞什麼呀!懊惱的把書丟開,轉而耙抓著頭髮,用力過度到有幾根被扯下來。痛,卻還是下收手,繼續自虐著。
不,她的意思不是這樣。沒想與他鬥氣,只是想著他從昨天去紐約後,就一直在工作。身為「莫氏」王國的未來繼承人,他有太多嚴苛的訓練要捱,每個假日都被召到紐約去受訓,回來還得全力應付繁重的功課。這些日子以來,他們幾乎天天在一起看書,所以他的辛苦她都知道的……
「對不起,莫,我的口氣太沖了。我只是覺得沒有必要特地趕回來,只為了吃一頓飯。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良久之後,她艱難的道歉,並解釋著。
「我瞭解了。」他平淡的回道,語氣裡聽不出任何情緒,還是一樣的好聽而沉穩。
你瞭解?你瞭解什麼呀!她在心裡歎氣,知道雖然這個聲音聽起來似乎非常的理解,情緒也非常的溫和,但其實他已經生氣了。不然他不會只敷衍的講完這四個字後,就繼續沉默,讓人七上八下的吊著一顆心。
「莫,本人竭誠歡迎你回到波士頓與我一同共進晚餐,不過我希望你身邊有人可以幫你開車。我們吃義大利菜好不好?」她低頭,可以了吧?
「……抱歉,恐怕我必須拒絕妳。因為我突然發現紐約這邊待做的工作還很多,不宜為了私人任性的理由而耽擱。」聲音有禮、客氣、疏遠。
「你……」火山爆發啦?!羅藍當下傻眼。
他接著說:「那些工作會讓我一直忙到凌晨二點,然後我會『一個人』開車回波士頓,趕著上明天早上八點的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