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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我去忙了。」兩百萬,就讓咖啡洗去你的銅臭味吧!

  為了讓更多的朋友品飲咖啡,原本氣派寬廣的大廳多設置了十餘張桌子,幸靈跟著幸福中的客人享用美食,話題東扯西聊,最後全落在她身上打轉。

  不知是誰先起頭的,她這麼問:「小幸,你幾歲啊?有沒有男朋友?為什麼有開分手咖啡館的想法?」

  問得好啊,全部的人都把注意力放在她的身上,「對嘛,聊聊你,我們都對你很好奇呢,尤其是你的感情事。」

  「我老嘍,二十又有六,開咖啡館賺生活費嘍。」她避重就輕的回答。

  「看不出來,你像娃兒,我一直以為你年齡比我小,只是個工讀生呢。」小名叫妮妮的女子頑皮捏著她的小臉。

  「植村秀的保養品拿來用喝的,天天大笑十來次,哈哈哈,然後還有……」她揉揉臉蛋做鬼臉,示範她所謂的臉部保養操。

  小葉大聲喊卡,「你別轉移話題,談談你的男朋友、老公、情夫,這才是重點。」

  「嗄?你講一堆,當我現代潘金蓮啊?」

  「總之,就是你偉大的愛情史啦。」

  「我很乏味,感情一片空白,哪像各位在情場打混多年,快樂難過、吵架打架都有人陪,令我很羨慕。」一眼望去雙雙對對,只有她落單……她根本不把角落的兩百萬放在眼裡。

  唉,寂寞空虛哪,原以為可以在新聞雜誌挖到心上人的消息,滿足渴望,可惜他行事低調,狗仔隊想製造緋聞都沒法子,也讓她沒幻想空間。

  「至少講講你過去的戀愛史。」

  「哈哈,我沒交過男朋友。」這一點從來沒有人肯信她,果真,話一出口馬上引來質疑。

  「少來了,你長得漂亮又聰明,個性活潑好相處,不可能沒男人追。」

  她像孔雀一樣驕傲,「是我不給追哩,很挑的啦。」

  「可是你經驗豐富耶,比我們任何一個人都還瞭解如何跟異性相處,不可能沒戀愛過。」一直以來他們都認定幸靈是情聖哩。

  她搖了搖頭,「只是旁觀者清而已。」

  「小心被砸蛋糕喔,快老實招來。」

  噢!最怕這種場面,她如洩氣的皮球,長長歎息,「其實我連跟男人牽手的經驗都沒有。」

  「愈說愈扯。」

  「真的假的,別誆我們。」又是一陣嘩然喧鬧,眼睛瞪得一個比一個大。

  「騙你們又沒有好處。」她橫瞪回去,威脅道:「別把我沒戀愛經驗的事傳出去,免得咖啡館生意清淡。」

  「我說啊,傳出去客人會更多,一票男人來追你。」

  「這下幸福缺氧中就變成幸福中咖啡館嘍。」

  妮妮很熱心翻開電話簿,「我有很多男性朋友可以介紹給你認識,我大姨媽是媒婆,還有大嬸婆是月老廟的……」

  她猛搖頭,「不了,我不打算交男朋友。」

  又是一片沉默,懷疑不解的眼光鎖定她,「你是不是有一票男友?不方便坦白啊。」

  「行行好,你們想像力太豐富了。」

  施瑤琴指著角落的男人,低語,「那他呢?」

  不知何時,愛八卦的藍嵐也湊了過來,「嗯嗯,雖然他長得不怎麼樣,不過你們之間的氣氛不錯,典型的小冤家對吧?」

  「拜託。」她的五官糾結,連談都懶得談,索性比出殺頭姿勢,接著橫倒裝死。

  「小幸!別想逃避話題,沒滿足我們,你今天甭想回家啦。」

  眾人你一語我一語,吵得屋頂都要掀了,數次把她與兩百萬湊成雙,最後幸靈無法招架,只好鬆口透露心事,「單戀,十年了。」

  鴉雀無聲,角落的男人怔了怔,咖啡濺出杯外。老早知曉單戀的事,可親耳聽聞感受截然不同,幸靈的話在他的心湖上激盪出圈圈漣漪,溫暖心房。

  他擦桌面的動作遲緩,拉長了發紅的耳朵,迫不及待想傾聽。

  很快的,屋內恢復轟然吵鬧,因為沒有人相信,他們認為以她的個性來說,她應該直接把對方壓倒,轟轟烈烈的告白,不管祭出什麼招數,絕對不可能是單戀,而且還十年,厚,當他們是小孩哄喔?

  「我夠瘋狂了!」吵得她頭痛,罷了,坦白就坦白。

  「為什麼?」

  「一見鍾情很不實際,但在剛念高一的女孩心裡是很自然又美好……」她的思緒飄遠,回到過去。

  一份情放在心裡十年,不能傳達讓對方知曉是種難以形容的苦,她忍不住想藉此機會訴情,假裝在遠方的心上人聽得見。

  出生於黑道世家,她比同年齡的女孩來得早熟,入學的第一天無端被一道叫愛情的雷劈到,當時她覺得很可笑只是幻覺。

  父親正式表態要漂白,問題接踵而來,雖然她從不插手幫派的事情,仍舊被壓得無法喘息,她慢慢發現生活裡僅存的快樂事,就是在木棉道上與揚中學長擦身而過,短短一秒鐘支持著她一整天的快樂。

  曾經休學一年的揚中學長足足大地四歲,完成高三學業就要離開校園,他們能擦身而過的日子所剩不多。

  學長冷漠孤傲、獨來獨往,女同學們對他愛慕從來只得到一個「滾」字,形容殘酷貼切一點,該說沒有任何女同學能讓他記住長相。

  幸靈不想淪落為被拒絕的一群,從不打算表白,求的是學長能知道她的存在,記憶中有她這個人就足夠。

  冷冰冰的他生活很規律,早中晚固定會經過木棉道三次,時間分秒不差,幸靈以他行走速度計算可以運用的時間,唉!少得可憐,不過沒關係,只要花招夠吸引人,一秒鐘就足夠。

  於是如何搞怪是她最看重的事,點子、道具什麼都一個人包辦。

  不出三天她成了校園的「瘋雲人物」,被老師、主任甚至校長訓了好幾回,她能言善辯,聰明又機靈,當然也是臉皮夠厚啦,很快大家都死心由她去了,可惜哪,男主角一樣對她視若無睹。

  嘿!她多得是辦法,再接再厲,活力十足是擷取不盡的本錢,她一點也不覺得心寒,只要學長肯天天經過木棉道,那麼就是最好的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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