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小青蛙的夏日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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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頁

 

  「是是是,我就是太寵你了。」左手被她緊緊握著,右手又被銬在椅背邊,教他想摸摸她的頭都做不到。

  沒想到她會為了他的事那麼辛苦,他不禁有點後悔來坐這個牢了。

  「如果你還在意小時候的事,為了還我什麼人情而這麼做,那麼大可不必。」他勸她。

  他的案子並不值得她花那麼大的心思。

  「我……」她一時語塞,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之所以一心救他,當然是想回報他小時候將她從生死邊緣救回來的恩情,她一直認為她的命是他救的,她也該還他一條命,但除了那個理由,她還有更多其他的理由想要救他。

  他是她的鄰居、她的青梅竹馬,兩個人至少是朋友一場,甚至她曾經在懵懵懂懂的董蔻年華喜歡著他……恩情、友情、戀慕之情,早就將他們兩個人緊緊地交纏在一起,分也分不開。

  「更何況,那一次你並不是毫髮無傷。」邵寒青舉起左手,輕輕撩開她左額的劉海,「我還是讓一個小女孩破相了。」

  在她的左額上,有一道快五公分的疤痕,可以看出該是受了很重的傷,不過,現在只留下淺白的痕跡。

  這道傷疤是在那次事故中留下來的,已經記不清楚到底是被酒瓶碎片劃傷,還是她想逃走時被公園的石子弄傷的。

  疤痕在額頭,也算是破相了,因此她母親要她留劉海將它遮住,也為了不讓劉海顯得太突兀,她才一直留著一頭長髮。

  「這沒什麼,我不在意……」

  這些年來,她從沒想過什麼破相不破相的事,而且劉海一遮,就什麼也看不到了,連她自己也很少想起,只除了想起他、想起那次意外的時候,她就會不由自主地摸摸這道疤,覺得那裡有些微的發燙,微微的,卻又那麼明顯。

  「可是我在意。」他反駁,「要不是那天裁丟下你先走……」

  要不是他在意同學的嘲笑丟下她先跑掉,還故意帶她到沒走過的巷子裡,她也不至於會遇到歹徒。縱然已相隔多年,這件事仍然不斷啃蝕著他的心。

  「不……」她拚命搖頭,喉嚨有些哽咽。

  那個炎熱的午後,真的深深地改變了他們兩個人的命運。

  彼此交織著深深的歉疚和情意,他們怎麼還能分開那麼久?

  「可以了,該進去了。」

  一名法警上前提醒他們,隨即拉開他們交握的手,將邵寒青的左手又銬進手銬裡。

  「我會救你……」辛含茵拉住他的衣角,再三保證道:「相信我,我一定會救你的!」

  就算邵寒青是全天下的罪人,他也是她一個人的英雄,她一定要救他!

  開庭的時刻終於到了,辛含茵深吸一口氣,努力要自己別去在意隱隱作痛的胃,坐上了辯護人席。

  該死!她的胃還是很疼呀!

  她的正前方,是雙手銬著手銬的邵寒青,他仍是一副不在意的表情望著審判席的法官,只有偶爾向她投過來的眼神,才包含著幾絲對於她身體狀況的擔心與不捨。

  今天出庭的法官有三位,除了傅立辰之外,尚有兩位法官也一起參與審判工作。

  她的正對面,坐著一位穿著紅邊黑袍的檢察宮,年近五十的張檢察官看似不經意地翻閱著手中的卷宗,似乎也不將這件案子當作一回事。

  望著在場的眾人,辛含茵發現一件事,雖然這些人立場各異,甚至是對立的,但他們的神情都帶著幾許罕見的輕鬆,讓一向嚴肅的刑事庭在此刻顯得閒適,似乎只有她一個人在緊張而已。

  怎麼會這樣呢?今天可是邵寒青的最後一庭,生死在此一戰,沒想到大家都如此輕忽?

  眨眨眼,她還沒有弄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書記官已經呼完案號,準備要開庭了,辛含茵只得收攝心神,把注意力集中在審判上。

  「檢察官有什麼耍提出的嗎?」

  開始審判程序,傅立辰依慣例簡單地詢問人犯的身份,再問檢察官的意見。

  「沒有。」檢察官的答案很簡單,「檢方一切的主張都載明在起訴書裡。」他的口氣十分平淡,不若以往那樣咄咄逼人。

  傅立辰點點頭,大略描述了一次案情,然後看著邵寒青問:「被告,對於你犯賣毒品的事實,有沒有要反駁或申辯的?」

  「沒有。」

  像是不關己事,邵寒青連頭也沒抬,一逕地望著自己的腳尖,雙手還像是百般無聊地玩弄著手腕上的手銬。

  「好。」點點頭,傅立辰也沒說什麼,只是再問:「辯護人有什麼主張需要提出的嗎?」

  終於輪到自己了!她可要好好表現.

  「有的,辯護人有幾點主張想提出。」辛含茵連忙拿出昨天熬夜寫好的狀子遞上前。「首先,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本案被告有販毒的事實。全案只是經過線人密告,而在被告家中起出毒品,但不能指為被告確有販毒的直接證據」邵寒青根本不願意和她合作,多提供點對他有利的線索,這個理由還是她抓破了頭才想出的。

  事到如今,只有努力攻擊警方的辦案手段有瑕疵,把一切導向證據不足,邵寒青才可能有救。

  本來就是嘛,雖說根據卷宗上記載的資料,以往警方所抓到的毒販都供稱有個叫「長腳青仔」的年輕人在販毒,但並沒有當場抓到邵寒青販賣毒品的記錄。

  這一次,是從一名警方潛伏在販毒集團的臥底密報,警方才在出其不意的情況下搜索邵寒青的住處,在他的衣櫃和口袋裡發現為數不少的毒品。

  那又怎麼樣?就算發現了毒品,充其量也只能說說邵寒青「持有毒品」,若說他有販毒,證據就太薄弱了。

  這原本可以當作案件的一大漏洞,偏偏邵寒青始終沒有替自己辯白,也沒有找律師,才會一直拖到現在。

  「其次,被告的住處十分簡陋,不像一般販毒謀取暴利者浪費奢華,可以推測被告生性自律節儉,應該沒有販毒的習慣。且警方並未在被告住處發現吸食毒品的器具,僅僅以線人的密告和在被告住處搜到的數包毒品,而認為被告有販毒的行為,檢察官的起訴顯然有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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