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勾心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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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因為我不希望小慈以後會受到傷害。」

  「你為什麼這麼強烈的認定小慈受到傷害?」

  「你是個什麼樣的人,我想你應該比我更清楚,所以不需要再問我為什麼。」他身為人父,就有這個責任保護自己的女兒。

  「以前的我從來不相信有『愛』這種虛幻的東西存在,男女在一起,不就是你情我願、互取所需,對於報上或八卦雜誌所刊登的緋聞我從不去在乎,也不去否認,因為女人對我來說根本不重要。」

  鮑佑年不會說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去解釋自己的過往,卻也讓天家人對他無形中又多了絲好感,至少他是誠實的。

  「但,我卻從紹慈身上看到了『愛』,她對朋友的真誠、對家人的無私、自然流露的親情,都是另一種愛的表現。」

  哇塞!夠酷。

  天紹艾在心裡稱讚他。再繼續加油,小慈就是你的了!

  「我不知道我對紹慈的喜歡是不是一種愛,但從沒有任何女人像她一樣,她讓我感受到一種安定和踏實的感覺,我對這樣的感覺是陌生和惶恐的。在別人眼中,我是只獵豹,相中目標就盡全力往前撲過去,等獵物到口,啃過之後隨即丟棄,從不眷戀。但我對紹慈卻不是抱著這樣的心情,這種不同的感覺讓我感到害怕,所以在那一刻,我退縮了。」最後這一句,他是說給她聽的,讓她明白當時他將她推開的原因。

  盧玉珍聽完他所說的話,沒有華麗的言語,只有真誠的心,不禁讓她感動得眼眶微濕,用袖子偷偷拭去淚水。

  天正祥並不是冷血無淚的硬漢子,聽了他的話當然也會感動,但感動歸感動,他還是不會有婦人之仁。

  「不管你怎麼說,我還是不答應小慈再回台北。」

  「爸,小慈是當事人,我們是不是要尊重當事人的決定?」天紹艾說。

  「小慈,妳的決定呢?」盧玉珍問著女兒。

  「我……我不知道。」天紹慈陷入兩難。在情感上她告訴自己,她願意相信他,在理智上卻又不斷的告訴自己,不要跟他回去,感情和理智就像繩索的兩端,不停的拉扯著。

  「這樣好了,我們來表決,支持小慈跟他回台北的人舉手。」天紹艾說完後,自己先舉起手,之後天紹仲和盧玉珍也紛紛跟著舉起手。就算小慈投反對票,也是三比二。

  「你們真的覺得小慈跟著這個男人一起回台北好嗎?你們不擔心她在不久之後帶著一顆傷痕纍纍的心回來嗎?」天正祥問。

  「爸,就算受了傷,也是另一種成長。」天紹仲客觀的說。

  「是呀,人生有太多的賭注,愛情只不過是其中一種。」天紹艾接著說。「就算小慈在愛情的路上摔了跤,我相信家人的愛,一定能很快撫平她心裡的傷口。」

  「小慈,妳仔細的想想,我會尊重妳的決定。」天正祥丟下這話後,站起來走進餐廳裡吃飯。

  「媽--」天紹慈望著媽媽,希望她能告訴她該怎麼辦。

  「隨著妳的心去做,不管做什麼事,只要努力過,就算失敗了,人生也不會有任何遺憾。」

  「媽,謝謝妳。」她再次緊摟著媽媽,像個三歲的小孩一樣撒嬌。

  「我們雖然同意小慈跟你回台北,但你要是敢欺負小慈,我絕對會真的打斷你的雙腿,讓你一輩子坐輪椅。」天紹仲還是護妹心切,對他提出警告。

  「大哥,你這樣子根本是威脅、恐嚇人家。」天紹艾樂於見到事情圓滿解決,她的雞婆也有了代價,算是彌補了她先前的無心之過。

  「你還沒吃飯吧,就跟我們一起吃,吃完再回台北。」盧玉珍說。

  「謝謝。」

  「他的司機阿德還在外面等,我去叫他進來一起吃。」天紹慈說完後,站起來就要往外走。

  天紹艾擋住她。「妳推他進餐廳吃飯,我去叫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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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飯,天紹慈整理了一些簡單的行李和重要的證件,在家人的送別下,坐上鮑佑年的車,跟他一起回台北。

  上車前爸爸對她說:「小慈,勇敢的去追求屬於妳的愛情吧!」

  這句話從媽媽或姊姊、哥哥口裡說出來,她都不覺得有什麼,但從一向嚴肅的父親口裡說出來,卻讓她感動得想哭。

  車子愈開愈遠,家和家人也愈來愈模糊,但她知道他們永遠在那裡,那裡永遠都是她最溫暖、最幸福的家!

  鄰居大嬸說的沒錯,她是幸運的,才能出生在這樣一個和樂融融的家庭裡,她真心感謝。

  車子上了高速公路,鮑佑年突然握住她的手,「對不起。」

  天紹慈以為自己聽錯了,愕然的轉過頭看著他。

  「對不起這三個字我這輩子從沒說過,也不習慣說。」鮑佑年有些艱澀的開口。「給我時間,別要求我一次全部改變,或許我們還是會為某件芝麻小事吵得面紅耳赤、不可開交,但不管我們吵得多凶,希望在事情過後,都別互相鬥氣好嗎?」

  「好。」天紹慈像個聽話的小孩,回應著他,因為他願意為她而改變,她就已經感動得泫然欲泣。

  她將手在他的大手中翻轉,與他十指緊緊相扣在一起。

  她剛開始當他的特別護士時,若有人告訴她,她會愛上這一頭豹子,她一定會覺得那個人瘋了。

  然而愛情是無法預期的,就因為如此,才更顯得愛情的可貴!

  「我住的地方已經被我哥給退租,回到台北後,我會先去我朋友方穎純那邊借住,等找到房子再搬過去。」

  「妳以後就跟我一起住在陽明山的房子裡。」

  「住在你的房子裡?」

  「妳現在還是我的特別護士,當然得跟我住在一起。」

  「可是--」她想到這一期的數字週刊,他住的地方一定二十四小時都有狗仔在盯梢,若讓狗仔拍到她住進他的房子,不就間接的證明了他們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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