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他表現得真像是個捍衛清白的小處男!
看來,她很有顛倒眾生的本錢,以後應該好好善加利用才不會浪費!
「何必這麼見外呢?我們剛剛差點就——」
「你給我閉嘴!」「循規蹈矩」先生聲色俱厲地大吼,胸口急速起伏,俊臉在三秒內脹成紅色,看樣子血壓逼近警戒範圍。
哦喔!原子彈要爆發了,她還是別做得太過分,免得被他當場掐死。
尉子京在廚房裡走來走去,每看她無辜的表情一眼,他的臉色就越是黑沉。
他到底是怎麼回事?
康唯晞是很美——好吧!他承認,她根本是美得很不道德,但是,他們也才見過兩次面啊!頭一次見面她就讓他遭受血光之災外加一張超速罰單,今天更誇張了,他差點讓自己變成色情狂!
她不愧是在做「那一行」的!
她的美貌加上她狀似無邪的挑逗,他懷疑這世上有哪一個男人忍受得了!
但她到底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
慾望的紓解?還是揮霍不完的金錢?
尉子京終於停下腳步,站在她的面前。
「我不是你以為的那種男人!」他突然開口。
唯晞眨了眨水眸,不解地問:「什麼?」
「你自己也知道你長得很美,但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吃這一套。」
哪一套?她更迷惑了。
她的表情令他緩下嚴厲的口氣,好言勸道:「你還年輕,但是青春不會是你永遠的本錢,你不應該隨意揮霍,而是應該好好把握機會,找個正當的工作。」
火氣微微上揚。他到底是對她的工作有什麼不滿?話題扯來扯去,最後又扯回
「我的工作哪裡不正當了?至少我自食其力!」
「這種工作不久長。」他理性地指出。
可惡,竟敢詛咒她!衝著他這句話,她偏要寫一輩子!
「見鬼的!我就是要做一輩子不行嗎?」
「你——」面對唯晞的不受教,尉子京氣結。「你難道不打算結婚成家嗎?你做這種工作有誰敢要你?」
「轟!」的一聲,康唯晞發飆了!
「什麼叫作『這種工作』?好像有多見不得人似的!做我這一行的滿街都是,招牌掉下來可以砸死一大群,有什麼好大驚小怪?你又憑什麼對我們投以歧視眼光?你是律師就了不起嗎?說穿了律師還不是為有錢人跑腿辦事,滿身的銅臭味,又比我們清高多少?」
她罵得口渴,倒了一杯白開水一口氣喝完,玻璃杯重重往流理台上一放,又繼續開罵。「還有,我結不結婚關你屁事?就算有一天我在這一行混不下去了,還是會有人願意養我一輩子的,不勞大律師你費心!」
尉子京的一番好意卻被指為滿身銅臭味,氣得他臉色一陣青、一陣白。
「算我多事!」他脫下圍裙往餐桌上一扔,跨著重重的步伐大步離去。
該死的男人!虧她還有那麼一點點欣賞他……
唯晞衝動地追了出去,剛好看到尉子京正打開車門,她提起一口氣,放聲大吼:
「尉子京,你最好出去給雷劈到!」
他回過身,冷眼看她,很快地上車絕塵而去。
揚起的煙塵落進她的大眼中,她的眼眶突然發紅,俏鼻也過敏了起來,害她說話時氣有些不順。
「臭男人,大笨蛋!」她有些哽咽的罵道。
第三章
「喂!什麼叫逃稅?」
「就是非法的避稅。」
「那什麼又叫避稅?」
「就是合法的逃稅。」
「靠!你以為在玩文字遊戲啊?」
這番話一出,理昱律師事務所內傳出難得的大笑。
此刻已接近下班時間,又是小週末星期五,不管是手上有案子的或是沒案子的,都已作好準時下班的打算。
「其實,大企業中十有八九都有逃稅現象。商業上常見的逃稅招數有三種,第一是將稅款轉入空頭公司,第二是找來人頭頂替——之前新聞報導一名拾荒的流浪漢收了三千元借人圖章與身份證,最後卻背上一億元稅款就屬此類。第三則是轉入其他國家的帳戶裡。」事務所內唯一的女律師秦熳華給自己倒了杯咖啡,加入代糖與奶精。
江偉蹺著二郎腿,端起咖啡啜了一口後問:「不過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鬼吧?」
精通稅務法的徐書齊搖頭晃腦地道:「是沒錯,但是被抓到有四種應變方法。」
「哪四種?」江偉又問。
徐書齊豎起食指。「第一種就是乖乖補稅。」
「你這不是廢話嗎?」陳鼎風冷嗤,外加一個不層的白眼。
徐書齊不鳥他,繼續說道:「第二種就是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第三種叫作脫產,也就是把存款轉人另一人名下藉以逃稅。」
專攻刑法的張伯昂頻頻點頭。「嗯嗯!那第四種呢?」
「第四種跟我們有點關係,就是找金融理財專家或律師來鑽行政法漏洞。」
語畢,大伙發出長長的一聲。「哦∼∼」
沈千智以指節敲擊桌面,深思地問道:「如果有人因此而找上我們,這case你們接不接?」
「接啊!幹麼不接,反正我不接也會由別人接,接了之後給他狠狠敲一筆!」江偉說得毫不猶豫。「書齊,你呢?」
徐書齊搖頭。「不接,免得惹出一身腥。子京呢?」
所有人的視線落在始終沒接腔的尉子京身上。
聽到自己被點名,尉子京調回視線,望向人手一杯咖啡的同事們。
「書齊,你說什麼?」他根本沒在聽。
他現在滿腦子只想著幾天前康唯晞恨恨詛咒他被雷劈的畫面,他始終不明白自己做了什麼讓她這麼火大,他只是勸她換個工作,不要出賣肉體,依附在男人給予的金錢中生活,這樣有錯嗎?
「你不會是撞傷頭的後遺症發作了吧?」沈千智蹙起眉問道。
尉子京從來不會把事情浪費在發呆上,他總是有條理的列出當天行程,然後有計劃的實踐每一件項目,完成度高達百分之百。
他是那種立法院一頒布新法規就立刻身體力行的人,他倆在法學院念法律時,他是唯一一個遵守宵禁準時返回宿舍的人,而且沒有一天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