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毛筱秋造的謠可多了,上回還說他早就結紮了,說他根本「不行」,都在吃藥治療;連他是個Gay這種謊言都說得出口……聽得路堯熙冷汗直冒,害他被幾個朋友譏笑。
「謠言止於智者。如果這不是事實,自然會還你公道。」何況她若不下猛藥,早晚會被他那群愛慕者煩死。
與其這樣,只有犧牲他嘍。
「這種事怎麼止於智者?」路堯熙走上前,靠近她的臉。「是妳破壞了我的名譽,妳要為我負責。」
「怎麼負責?」幹麼靠她這麼近,嚇人喔?
「嫁給我。」
「呵,昨天我看到孫小姐到家裡找你,不知道有什麼事喔?」毛筱秋顧左右而言他。
「是嗎?那不重要。」
說起來潘烈緯還真是厲害,三兩下就搞定了孫薇妮,讓孫薇妮不再黏著他,或許他該頒個「惠我良多」的獎給他。
「你女朋友都不重要,那誰重要?」毛筱秋試探他,沒料到他聽見孫薇妮的名字,竟然沒有任何的反應。
他到底是太絕情,還是因愛生恨?
「她不是我女朋友,妳要我說幾次?妳若不信可以去查看,她現在跟潘烈緯在一起。」
他……知道這件事?毛筱秋好訝異,路堯熙居然能夠這麼冷靜地說出來。
太奇怪了,如果他真的不在意,那為什麼會時常在她面前露出憂鬱的表情?
「我喜歡的人是妳。」路堯熙真是無言,所有人誤會他沒關係,但他一定要跟她解釋清楚。「筱秋,我們在一起,這樣其他女人就不會再纏著我了。」這是兩全其美的奸辦法。
「你的意思是,要我當你的擋箭牌?」就因為怕其他女子覬覦他,所以他想跟她結婚?
他到底哪根筋不對勁?她怎麼可能會答應這麼荒謬的事?
「什麼擋箭牌?我是說真的。」
是嗎?毛筱秋覺得真奇怪,為什麼路堯熙常會用那種聽似很認真的口吻說喜歡她,那孫薇妮算什麼?他們在一起四年,時間說長不長,但說短也不短。失戀了,還被一堆花癡纏住,那更難受吧。
也許他真的想要找個替代品轉移自己的傷心,畢竟被女友和好友聯手背叛,心裡一定很難受。
可她不想當替代品。
「真的?是好朋友,就不要再跟我開這種玩笑。」毛筱秋口氣溫柔,卻有恐嚇意味。「除非你希望我們連朋友都做不成。」
她真的這麼討厭他嗎?路堯熙有些無力。
他到底該怎麼解釋才能讓她知道,他有多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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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讓事情再這樣下去了。
每當毛筱秋看見路堯熙那雙帶著憂鬱的眼神,就覺得於心不忍,很想告訴他,不管他之前做了什麼,或者他心裡愛的人是誰,只要他需要她,就算是當替代品,她也願意。
唉,她怎麼這麼沒志氣?
為了防止自己一時心軟答應了他,於是在百般無奈下,毛筱秋做出了一個決定——她要離開。
「什麼?妳說妳要搬到外面住?」路百東聽到她的要求,有些詫異。「怎麼了,這裡不好嗎?或者妳還需要什麼,不用客氣,妳可以告訴路伯伯。」
他幾乎把她當成自己的親生女兒看待,怎麼可能願意讓她搬出去?
「老闆,你對我們一家人已經夠好了,我們哪還有什麼要求?」毛老爹替女兒開口。「只是小孩子長大了,是該讓她出去學學獨立。」
毛筱秋費了一晚的工夫,總算說服了她爸媽,而毛老爹也答應要幫她告訴路百東這件事。
「學什麼獨立?我不答應。」路堯熙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筱秋一個人住在外面,我不放心。」
「你不放心什麼?我爸都同意了。」毛筱秋覺得他很愛管閒事。
「總之我不答應,除非我跟妳一起搬出去!」路堯熙大減。
「誰要你陪?」
「那妳就別走。」
「我偏要走。」
「我不准。」
「誰管你——」
「好了好了,兩個都住口,不要吵了。」路百東看著他們倆吵架,表情似笑非笑,忍不住搖頭。「我答應讓筱秋搬出去住。」
「爸,這怎麼可以?!」路堯熙嚷嚷。
「謝謝路伯伯,還是路伯伯最英明。」毛筱秋甜甜一笑。她就知道他疼她像女兒一樣,只要她有什麼要求,他都會答應的。
「我話還沒說完。」路百東悄悄地瞄了兒子一眼,要他稍安勿躁,這才又開口:「妳要搬出去可以,但是得答應我幾個條件。」
老狐狸的臉上寫滿算計,可惜毛筱秋毫無所覺。
「好好好,一百個條件都答應你。」只要他讓她搬出去,要她每個星期都回家吃飯她也願意。
「第一,妳所住的房子,由我安排。」
「喔,好是好,可是……不能租太貴的。」她薪水雖然不錯,但是在這種大戶人家眼中,根本是小意思。
「放心,我會安排。」路百東再提出另一個條件。「第二,妳得負責幫我照顧阿堯。」
「什麼?我都搬出去了,怎麼照顧他?」毛筱秋傻傻地問。
「我覺得阿堯這孩子依賴心太重了,既然妳想要獨立,那他也應該學學。」路百東回頭問兒子:「阿堯,聽到沒有?」
「是,爸,你說的對,筱秋都要獨立了,那我更該學。」路堯熙神色嚴肅、正襟危坐,但心裡不禁大喊:老爸英明,您真是太英明了。
什麼跟什麼啊?路堯熙到英國念了四年的書,哪還需要學習什麼獨立?毛筱秋不懂路百東在想什麼。
「很好,這件事就這樣說了算。」路百東站了起來。「好了,我要去找王老打高爾夫球了。」
「等等,等等——」這是瞎咪情形啊?毛筱秋還是不瞭解。「路伯伯,您真的要把阿堯交給我?可……可是我——」她哪行啊?而且她就是故意要逃避的。
「筱秋,妳還有問題?」
「是啊,我……我是很願意盡心盡力照顧阿堯啦,但是阿堯的身份不同,萬一有什麼差池,那我不就罪該萬死。」毛筱秋認為這個理由十分充足。她真的不敢負擔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