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熊女相親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0 頁

 

  「好不容易外公才願意成全我們,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昨天你說過你喜歡我,難道只是在戲弄我——晤!」

  真是要命,才這麼跑不到一百公尺,他那不堪一鍋湯的肚子又開始作怪……他得忍住才行。

  「聖佑你……」怎麼回事?他追來這是表示她還能抱有希望嗎?海瑪開始產生心搏過速的現象,臉兒漲紅,呼吸紊亂起來。「喔,電車……電車要開了,我得趕快——」

  「你給我待在原地那兒也不准走!我去接你!」大喝一聲,不管後頭有多少鐵道人員在追他,宗方聖佑就是飛快的跑進三號月台,開始四處搜尋她的身影。

  「但是——」

  「沒有但是!你是我的女人,除了我身邊你那兒也不許去!」到底在哪裡?後頭的月台長與他的保鏢扭打成一團,不過宗方聖佑依舊視若無睹。

  「你好霸道——」他竟然說了她是他的女人。他想要她嗎?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原來不是她單戀而已呀……但是他沒說喜歡……意義不太一樣?

  「這句話你以前就說過了,換點新鮮的!在你招惹我以前早該想到我是什麼樣的人!」這小妮子還真會躲!人呢?

  「如果你只是因為你無法忍受有女人擅自離開你……我知道我配不上你,在你趕我走以前,我會自己走的,你不喜歡我,我不會留下來礙著你——」事到如今,她不聽到他親口告訴她真相,也不敢貿然留下。

  「該死的!是誰說我不喜歡你?」等他逮到她,可有她受的了。該怎麼證明他有多喜歡她?哼哼哼……走著瞧。

  「但是你怎麼可能喜歡我?連尊子小姐那麼美的女人你都看不上——」

  「假若一定要有理由才能喜歡,我也想知道我是看上你哪一點!再完美的人也曾有缺點,這麼十全十美的我,挑選心愛女人的眼光太差也可以理解。」

  什麼嘛!這次是他來追她,她還得忍受被他數落的這麼體無完膚啊?

  「你如果不喜歡我幹嘛來追我?你回去啦!」難得的賭氣起來,海瑪卻是不敢相信如他坦承告白的,如此優秀的地竟然會選擇什麼都不是的她?他喜歡她?

  老天,她開心的快要暈過去了。萬一又是另一場空歡喜,這次她恐怕再也無法承受。她的王子……真的來了?

  「你再敢說我不喜歡你,等會就有你好看!我都已經說了你是我最心愛的女人哪!」他開始失控的大喊:「你以為我會想娶自己不喜歡的女人嗎?昨天不是當著爺爺的面訂了婚,發表了訂婚宣言,你以為那也是演戲嗎?」

  「可是上次你也演過一次。」破涕為笑,海瑪開始甜蜜的撒嬌。喔,她得趕快回到他身邊。

  才走沒幾步路,她便意外尖叫起來。「呀——」有人抓著她!

  「怎麼了?現在還不給我回來!」走遍月台就是見不著她,怎麼回事?

  「可是聖佑,那些人不讓我走啊——」

  「告訴他們你是誰!你儘管過來我這裡!」誰又敢打他未婚妻的主意?

  而當宗方聖佑吃驚的看著,那輛從眼前移動的電車車窗裡頭映出的人影時,他差點摔掉手中的手機。

  「該死的,你怎麼敢偷偷上車!我都已經要你回來了呀!」他簡直不敢相信那隻小海瑪又作了什麼好事!「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你在車上——」最後她還是要逃離他?她怎麼能——

  維蘇威火山……爆發。

  「我早就坐在車上等發車,剛剛想要下車,你又叫我留在原地不要動,等你來接不是嗎,我全聽你的呀——」

  對他的控訴感到有些莫名委屈,海瑪一面看著沿著月台氣急敗壞追著火車的聖佑,自己也一面半跑半追的在車廂間移動。

  明明相距就不到二十公尺,卻只能隔著無情的車窗看著彼此漸行漸遠。列車長說什麼也不肯讓她下車……怎麼辦?拍打著電動車門,海瑪好想哭。

  「少爺!到底了,小心你跌下去!」保鏢們及時拉住光跑不看路、差點摔下月台底的宗方聖佑,不讓他繼續追下去。

  「別以為我會這麼算了!」宗方聖佑轉身跑向來時路,揮手指揮浩浩蕩蕩的一群人跟上他的腳步。「快點到下一站去攔人!」

  他與她,這次不會再錯過,也不許再錯過!

  ********************************************

  「追上了?在哪裡?千萬別告訴我在小樽才找到人。」

  「那位耍寶小姐半途下車又上錯車,讓聖佑完全追錯方向,最後聖佑到達函館的時候,派人在橫濱找到她;他再趕回橫濱去接她。現在他們應該已經順利的在往台灣的飛機上了吧。如果那位小姐沒又出狀況的話。」

  「沒想到聖佑這麼有勇氣。」選擇這麼一個一定天天都能增添生活樂趣的妻子,到底該不該為聖佑祝賀呢?青龍輕輕仰頭,要是他,可不敢呢。

  「爺爺對她的廚藝讚不絕口,也已經有不少殺手集團派人來表示想討教了,她也還算有點可取之處。各花入各眼,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為他祝福吧。」朱鷹豪爽的雙手一攤。

  征司似笑非笑問道:「那麼,尊子該交給誰呢?」尊子雖然美,就是不對味。

  各懷鬼胎的三人相望無言,達成了和平協議。現在白凰院四公子沒出席的還有一個……三票對—票,表決通過。

  沒有人有異議。應該……沒有人有異議吧?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封面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