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奈河橋,奈河橋,過了奈河橋,今生斷了緣;
奈河橋,奈河橋,過了奈河橋,黃泉路不奉……
一進鬼門,就聽見淒厲的哀歌傳遍地府,再走幾步,發現那歌聲來自奈河橋下的死魂在哀唱,愈近奈河橋,歌聲愈大,一分為二,二分為四,愈分愈多,彷彿齊聲在哀唱。
「平康縣馬畢青,妳過了奈河橋之後,就算是妳丈夫成了瘟鬼也無能為力了。」陰差說道,轉身召來兩隻小鬼,同時看向手中罪簿:「下寧鎮馬家夫婦,我已修改罪簿,你倆功過相抵,還剩下五十年罪刑,帶下去吧。」
馬畢青目不轉睛地注視馬父馬母離去後,緩緩看向四周,有點陌生又熟悉,想不起來半年前在地府裡,到底是被佛哥哥怎麼救上去的。
奈河橋下的哀歌不斷,不停干擾她的思緒,總覺得在這裡待愈久,她就愈容易忘記對佛哥哥跟小四的感情。
垂下眼,看著自己的十指,一根一根吃力地數著——
「第一年成親,第二年有孕生子,第三年養兒……第八年……」
夫妻緣份八年,明明說好,兩人要到很老很老一塊走的,卻被自己的爹娘給毀了。對不起,對不起,佛哥哥,她答應的,卻毀了約。
陰差自奈河橋下走回,陰聲說道:
「可以過了。過了奈河橋,先拘妳進枉死城,待鍾老爺離去再行審理。」
馬畢青聞言,心裡微疑,再往奈河橋看去,注意到死魂一批十人上橋,唯獨她,獨自一人,留在最後走。為什麼?
「走了。」陰差拉著她的枷鎖,抱怨:「三不五時淨出些亂子,人都死了還去看什麼回溯鏡,到頭來還不是會怪下頭的差役辦事不力。」
正欲上橋,忽然聽見有小鬼喊道:
「那是什麼?」
小鬼們個個舉起火把仰望天上,馬畢青不由得也跟著抬起頭,看向黑漆漆的天空。
天空上層,好像有什麼東西飄落下來了。愈飄愈多,遠遠看像是漫天飛雪,一近地面才發現飄下來的全是紙。
好多好多的紙,紙非純白,透著暗色的字跡,落到身邊時,陰差隨便抓了一張,馬畢青注意到暗色的字跡原來是血書,當許多血書飄落到奈河橋下的水面時,薄紙迅速浸溶於水失去蹤跡,鮮紅的血卻滲進了黑色的河裡,迅速蔓延開來。
一張接著一張都沉進水底,血卻不停不停地從紙面浮了上來,逐漸覆蓋整條黑沉的河面——
半年前自她復生後,她曾看過許多形容陰曹地府的古書,從未提到過這種景象啊。
「我妻青青……」陰差念道。
馬畢青立刻轉頭,瞪著陰差。
陰差一頭霧水,繼續念道:
「我妻青青於庚子年八月初八嫁於萬府獨子,年十六,成親之日,我允她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此情末變,此誓不改。天不公,我妻青青七歲成孤,於此亂世生存,受盡苦難,未曾怨天;年值十六,我迎她入門,要她從此有家有夫有子有孫,共活於此亂世,如今天生瘟鬼來作祟,奪我妻青青之命……」陰差呆了呆,不再念下去。血書飄不完似的,放眼所及,地府如下大雪,他再抓一張,定睛讀道:「……天不公,我妻青青何辜?遭親生爹娘拖下地府,天與我民五常,使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如今遭地府閻王所迫,父不成父、母不成母,累及我妻青青背負不孝之罪,天惟與我民彝大泯亂!不公不正,不平……」
陰差心一跳,再取一張,瞪著上頭斑斑血跡!
「又是天不公!哪來這麼多不公?這書生根本在胡說八道!」他脫口道。立即下令:「快將所有狀紙撿起,不得流出!快!你,去守在馬畢青身邊,千萬別再教她逃離地府!」
佛哥哥……馬畢青看著四周忙著撿紙的小鬼跟陰差,整個地府一時之間鬧轟轟的,奈河橋下的水變得好鮮紅,鮮血流過之處,哀歌盡滅。
天上還飄著血書,她慢慢舉臂,任由其中一張落在自己雙手裡。
她注視上頭龍飛鳳舞的字體,緩緩讀道:
「我妻青青自幼跟隨雜耍藝人流浪大江南北,無力讀書,每年她隨團到平康縣時,我教她識宇讀書。她聰明,可惜出生亂世,爹娘無力扶養,她不卑不怨,雖所學有限,仍然知足常樂。亂世,戰爭起,一國之君無能,民不聊生,京盛鄉衰,我經年擔心,於她年十六迎進萬家,成親之日,她輾轉難眠,我以為她不習慣與人共睡,後而聽她反覆低念:萬家人馬畢青。我方知她心裡所想所念。我妻青青,於庚子年八月初八入萬家門,生是萬家人,擁有一夫萬家佛,一子萬佛賜,縱然死後亦是萬家鬼。事實不改,情意不改,我入土之後,夫妻並葬,我妻青青可不懼不怕。」馬畢青輕輕撫過上頭的血跡。
這不是狀紙,這是寫給她看的啊。
她的佛哥哥怕她死後被怨恨所纏,被爹娘傷透了心嗎?原來他也知道成親那天她既高興又害怕,難以入睡,想著從此她不必再東奔西走,想著她終於跟佛哥哥有個共同的家了。
看著眾家小鬼還在手忙腳亂,好像漏了一張就會被判下十八層地獄一樣。她老覺有異卻沒有多作揣想。順勢又接住一張,依舊是他以血代筆——
「……八年夫妻生活,極其短暫,其子佛賜年僅七歲,卻遭生死別離,天雖不公,我不怨、子不怨,我妻青青也莫怨!我曾說過,縱有一天我不幸離世,我也不會擔心佛賜,在這七年間,絕非空白度日,我要教的、我要讓他明白的、我要讓他體會的,七年夠了。我妻青青,八年雖短,但我憐妳愛妳疼妳怕妳,佛賜敬妳愛妳懼妳,在這八年內無不一日如此,妳憶往即可明白。縱然……妳我無再見一日,縱然妳我無法頭髮白白,八年足抵他人一生。我,萬家佛,於此時此地起誓,當年廟前立約,我未曾後悔;為妻下地府,我未曾後悔;僅有八年夫妻生活,我未曾後悔,此時此刻我心懷滿足,天雖不公,卻讓妳我相遇,生下佛賜,我滿足,不怨,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