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等在前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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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

 

  左邊。

  痛--

  我皺起眉,細聲道:「不要拉了……不要拉了好不好?」

  沒有人理我。

  我只是他們吵架的籌碼。如果沒有我,他們還吵得下去嗎?

  啊,難道說……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原來……他們都沒有錯,錯的人是我。

  「楚歌,你一向獨立,你自己決定,你要跟爸爸,還是跟媽媽住?」

  「楚歌,你說,說你喜歡跟爸爸住,你喜歡你的新媽媽,她比你媽媽好多了。」

  這是個遲來的問題。當初離婚時,他們從沒問過我的意見,現在突然問,沒有心理準備的我,有些措手不及。

  讓我想一想……

  「楚浩遠,你不要做人身攻擊!」

  「記住!這一切是你開的頭--」

  吵吵吵,只會吵,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場合,丟不丟臉啊!

  「都不要說了!」我大聲叫了出來。

  我決定了。

  我把右手從媽媽手裡抽了出來,再把左手從爸爸手裡抽出來。

  「楚歌……」他們倆訝異地看著我。

  我深吸一口氣,緩緩地說:「沒關係……我跟誰住都沒關係。」

  「楚歌?」

  對,真的沒有關係。

  最好都不要理我,讓我一個人住。我不需要人照顧。

  我仰起臉,看著他們,有點哀傷,但是很確定地說:

  「沒有關係,不要為我的事吵架,我沒有哭,我很堅強。」

  ☆  ☆  ☆ 

  一直以來,他們都說我堅強。

  總算,我慢慢地長大了。

  上國中的時候,我被分配打掃廁所,結果一掃就掃了三年,原因是因為我比較堅強。

  或許堅強的人注定要多災多難,不過我覺得納悶,掃廁所跟堅不堅強有什麼關係?

  這個問題我一直想不通,但我知道,當一個富同情心的男孩同時愛上兩個女孩時,最後被放棄的,總是比較堅強的那一個。

  十七歲的純純初戀就這樣無疾而終 因為我比較堅強。

  他的說法是:「楚歌,你一向堅強,沒有我,你還是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她不行。」

  想當然耳,這個「她」,就是另一個女孩。

  分手時,我只是聳聳肩,佯裝不在乎地說:「沒有關係,你走吧,我會堅強活下去的。」

  其實並沒有活不活得下去這種問題 我這樣說,是不想傷他的自尊心。他看起來很需要我向他揮一揮衣袖,好讓他不帶走一片雲彩。

  我順了他。

  對我來說,分手這件事就像跌倒一樣,不管有沒有人扶你,最終你還是得爬起來,畢竟不能因為沒有人扶就一輩子趴在地上!

  會這樣想,也許是因為我真的像大家說的,很堅強。

  也或許是因為,我可能不是很愛他。

  當初與他交往主要是一時新鮮,而且有人陪的感覺很好,短短幾星期的交往過程裡,還是有放進一點點感情的,至於有沒有愛,我不知道。

  這個問題問我最不適合。

  有沒有人可以回答我,什麼叫做「愛」?

  我不知道什麼叫做愛。

  所以我可能有一點愛他,不然不會答應他的追求。

  但也不可能非常愛他,不然不會輕易答應分手……不過,這也難說啦。

  反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弄清楚也不會死。

  因為沒有迫切需要,再加上偷懶,所以這個問題我並不常去想它。

  我覺得這樣子比較好。

  不去想的東西通常會忘得比較快。

  ☆  ☆  ☆

  有時候,我站在路的盡頭想要回望,可總有一個聲音在心底響起。

  那個聲音這樣說:楚歌,不要回頭。

  我不聽話,總是回過頭,卻發現身後只有大片大片的白霧。每一次回望,入眼都是蒼白的顏色。

  跟夢境同樣化解不開。

  若是轉過身來再往前走,腳步就會踟躕。

  冷霧瀰漫的街道上,冬天蕭條地降臨。不管再怎樣跨大步伐,路程依然如此遙遠。

  我總期盼著盡頭的那一端有著黃昏彩霞般絢爛的顏色,但圍繞在身邊的霧,似乎沒有散去的意圖。

  深夜裡,只聽得見腳下的鞋踩著紅磚步道的聲音,連腳步聲都彷彿不屬於自己。

  抬起頭時,偶然可以捕捉到隱藏在冷霧後的星星,但清冷的星光曖昧不明,無法要求它傾聽願望,或賜與一道光。

  如果這個時候下起雨來,我也不會感到意外。

  而理所當然,我沒有傘。

  濕的感覺從腳底一路蔓延到鼻樑上,水珠從髮梢滴下,如同晨間凝結在葉脈上的湛湛清露。

  不可能是我的眼淚,因為我夠堅強。

  可如果這是眼淚,也只有霸王的別姬才可能看見。

  但她事實上是看不見的,因為別姬……

  我的「別姬」,是一個網路聊天室的ID。

  第二章

  「霸王」--是我縱橫在網路裡的暱稱。

  當初栽進網路這個虛擬世界時,這個名稱很自然地就從腦袋裡浮現出來。原因無它,只因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個楚歌。

  當我使用霸王這個代號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在網路的另一端遇上一個別姬。

  我們的相遇,要從三年前說起……

  ☆  ☆  ☆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歲,剛從大學畢業,主修電腦資訊。

  有很多同學在畢業前半年就陸續寄出求職信,唯獨我,在畢業的時候,還沒有打算立刻進入職場。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學四年的一切花費全賺自這裡。畢業後,我仍留在這家速食店裡賺取時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經想過要把它當成正職,倒不是因為喜歡,只是覺得速食店的工作較單純,所以沒有很想離開的慾望。

  反正同樣是賺取生活所需,當店員跟當工程師對我來說並沒有很大的差別。當初我之所以選擇念資訊,主要是覺得面對沒有生命的電腦,比面對複雜的人腦來得簡單,並非對玩電腦特別有興趣。

  有一天,幾名意料之外的客人來到速食店。

  他們是我大學時的學長,長我一屆。

  這幾個學長畢業後便自組科技網路公司,平常我跟他們只是點頭之交,談不上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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