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應該還手。」
「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裡。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 裡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
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
「什麼事?」
「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
「是我拿走了。」他說。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台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像他那樣愛我。
站在陽台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