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悍王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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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頁

 

  少年見她平安被婢女帶回去,暗自下定決心,離開舜天國,前往成戟國。唯有在那裡,才有機會實現他的諾言。

  他要稱王,娶她為後!

  【全書完】

  後記

  《悍王奪愛》發生的時間,是在《英雄難為》之前,只是我將它放在這個系列的第二本來創作。

  關於書中所寫的壞人當眾在殿堂內殺人的劇情,或許有些人會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有人敢在皇帝面前這麼做?

  事實上,在過去的歷史中,就有記載許多類似這樣情況的事跡。

  在創作《悍王奪愛》時,我參考了許多關於宮廷鬥爭的書籍,每看一本書,就讓我更為訝異。

  無論任何朝代,都會有人為了自身權益、慾望,在暗中做出許多傷天害理之事,就算是犧牲親人也在所不惜。

  但我還是為這些事跡、記載深深著迷。

  偶然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青少年上網最喜歡使用的文字是「火星文」。而火星文是中文、注音,加上英文字母,及一大堆數字、符號組成。

  有時我在閱讀一些網路上的文章時,看到那些網友所寫的文句,真是讓我猛搖頭,直歎氣,不得不佩服那些網友竟能把一句話寫成那樣,實在不簡單。我可得照字發音,念過好幾遍,才知道究竟上頭在寫些什麼。

  我承認是我笨,真的看不懂那些「火星文」。

  開始憂心,日後的孩子們,該不會國字都不認得幾個了,連字也不太會寫,更別提寫出什麼好文章了。

  有的時候,台灣的新聞媒體記者、新聞主播,也真的該深深檢討,別亂用一些字詞、成語,誤導民眾。

  某日在用餐時聽到一則新聞,「在被害人身上發現許多『琳琅滿目』的傷痕……」

  頭上頓時有許多問號冒出。傷痕是用「琳琅滿目」來形容嗎?如果用「怵目驚心」應該會好一些吧?

  如有任何批評指教,敬請上禾馬官網,點選作家連結,嘉恩的小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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