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流波上的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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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頁

 

  「你以為我說謊嗎?」

  「那就好了。」

  「但為什麼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訓練一下你的奮鬥心。而訓練你奮鬥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敗一下你。」

  於曼之哈哈笑了起來:

  「你怎知道不會是我挫敗你,我可是校隊裡最出鍇的擊球手了。」

  「那倒要見識見識。」

  於曼之忽然湊近李維揚,問他:

  「羅貝利是你的舊情人嗎?」

  「我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多舊情人。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畫店是他們兩夫婦的。」

  「那為什麼不見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國去買畫。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不管怎樣,謝謝你給我介紹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擁有自己的油畫店,賣自己喜歡的油畫和自己畫的畫。」

  「那我的麵包店就開在你的油書店旁邊吧!」李維揚笑笑說。

  「對,如果我的畫賣不出去,只好去你那裡吃麵包。」

  「那把鑰匙,你一直保存著的吧?」於曼之忽然問李維揚。

  「什麼鑰匙?」李維揚問。

  「日記的鑰匙。」

  「對了,你並沒有把鑰匙給我。」

  「王央妮說,日記的鑰匙,總共有兩把,一把在她那裡,一把在你那裡。」

  「是嗎?我沒有印象。也許已遺失了。」

  「這是你們之間的盟約。你不是應該一直保存著那把鑰匙的嗎?」

  「當愛情已經消逝,盟約還有值得保存的價值嗎?」他反過來問她。

  「當你不愛一個女人,你的盟約便不算數嗎?」

  「那當然了。」

  「太過分了。」於曼之忍不住批評。

  李維揚笑了笑:

  「女人總是希望,她不愛那個男人,但那個男人永遠會履行當天對她的承諾。當愛情已經不存在,我們有什麼資格要求對方繼續履行諾言?」

  「那是一種約定啊!」

  「是愚蠢的約定。」

  「你怎知道沒有這種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愛著對方吧!」

  「愛情並不是你所想的那麼短暫的。」她說。

  電話鈴響起,是李維揚的媽媽打來的。

  「媽媽,不用了,這種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現在很忙,遲些再談吧!」他匆忙掛上電話。

  「什麼事?」她好奇的問。

  「我媽媽常常要我去相親,她說有一個女孩子要介紹給我。」

  她笑了起來:「那你為什麼不去?」

  「看來一定是個醜八怪。」

  她格格地笑:「對方也可能這樣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別笑了,我明天會好好的挫敗你。」李維揚笑笑說。

  「是嗎?我們走著瞧吧!」她揚了揚眉毛。

  17

  那天黃昏的時候,於曼之來到海邊的公園。李維揚坐在石階上等她。他穿著一件灰色圓領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著一個棒球。

  看到了她,他臉上流露燦爛的笑容。

  他在開始時投出的幾個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為自己辯護。

  「我只是太久沒有練習罷了。」

  後來,她終於意態優美的擊中了他投出的一個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興奮地跑了一圈。

  「很高興你在天黑之前終於擊中了球。」他說。

  他把手上的棒球拋給她:「給你!」

  「給我幹什麼?」她問。

  「你拿著這個棒球,將來可以到我的麵包店免費換麵包。」

  「可以換多少個?」

  「能吃多少,就換多少。」

  「那麼可以用多久?」

  「這是永遠通用的。」

  「這算不算也是一個愚蠢的約定?」她把棒球拋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從那天以後,他們每個星期天下午都會來打棒球。就只有他們兩個。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歡看到她擊不中球時扁起嘴巴的樣子。擊中的時候,她又會天真爛漫的一邊在草地上亂跑一邊大笑。

  有時候,當太陽下山了,他們會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頭頂幾乎抵住對方的頭頂。

  在他生命中,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帶給他那麼多的歡樂。

  他從小就是個沉默的人。他有一個沉默的父親和一個老是愛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親。在他們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經在歲月裡消逝的愛情。

  他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事情。當他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就曾經說:

  「李維揚長大之後會是哲學家。」

  這個故事,他常常當成笑話說給他以前的女朋友聽。他談過好幾段戀愛,每一次,都是別人愛他多一點。五年多之前,他和一個愛看偵探小說的女孩子談戀愛。一天,她拿著一本暗紅色格子絨布封面的日記簿跟他說:

  「我們一起寫一本日記好嗎?將來可以留作回憶。」

  他雖然從來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還是答應了。對於女孩的舉動,他不覺得奇怪。女人總是希望她每一段愛情都有一份紀念品留下來,也許是一枚戒指,也許是一個音樂盒,也許是一張唱片。

  可是,當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麼,他日漸發覺,他和她的距離竟是如此遙遠。他們各自有自己的世界。當大家那麼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並不是對方所期待的人。

  那時候,是她提出要寫日記,讓日記成為回憶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記還給他的,偏偏又是她。

  當愛情已經消逝,那份紀念品也就變得可有可無,甚至成為負擔。

  拿到那本日記之後,他並沒有再看一次,他忘記了自己也曾經擁有日記的鑰匙。然而,日記的其中一頁鬆了,他於是抽出來看。那是關於酒保和那個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記後不久,他便收到女孩從波士頓寫來的信。她患了胰臟癌,生命的日子不會太長了。她懇求他去見她一面,她有些東西想要交給他。他本來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從來沒有看不起那個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記時,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剛好繼續,而且已經有了結局。人生有時候的確很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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