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與下馬之間,也有約定。上司給下屬發展機會和合理的回報,下屬努力為公司工作。除了薪水和合約,這應該是有情有義的約定。
我寧願相信,人與人之間,是有許多美麗的約定的。在掌心裡,在子宮裡
女孩子說,她很愛她男朋友,她男朋友也很愛她。跟他一起,她覺得自己好像被他捧在掌心裡愛著一樣。
被捧在掌心裡愛,一定很幸福吧?他是巨人國的巨人。一隻手掌比屋頂還要大,她被他捧在掌心裡,就像走進遊樂場一樣,可以隨便蹦蹦跳跳。他也像如來佛祖,他的手掌廣闊得像一片草原,她可以在上面奔跑和歇息。萬一她不小心掉進他的指縫裡,他會把她接住,不會讓她掉下來。
一個男人能夠翻手為雲,覆手為雨,還是不夠的。他要把他的女人捧在掌心裡呵護,她倦了可以在他掌心裡睡,不開心的時候可以咬他的手指頭。
女人愛一個男人,不是把他捧在掌心裡,而是把他收進子宮裡。女人的子宮是最溫暖最安全的,男人也不過是從那個地方走出來。她愛他是愛到好像把他藏在子宮裡,他是她身體的一部分。他能聽到她的呼吸,她也聽到他的心跳。他可以頑皮的在她的子宮裡翻觔斗,也可以在她的子宮裡哭泣。她願意用身體保護他,願意為他提供養分。只要他有需要,他隨時可以回去她的子宮裡。
什麼是愛情?也許就是你知道有一個地方可以去。或者是掌心,或者是子宮。你不必徵求我同意
有些事情,你是不必徵求我同意的,譬如:
「我可不可以吻你?」
「今天晚上,我可不可以留下來?」
「我可不可以打電話給你?」
「我可不可以拖著你的手?」
「我可不可以再找你?」
男人問女人:「我可不可以吻你?」真是太笨了。她說:「可以。」那就顯得太沒矜持。她只能夠選擇說:「不可以。」或者默不作聲。男人想吻女人,應該吻了再說,不必徵求她同意。他未得到她同意就吻她,頂多捱一記耳光,但是也可能得到一個擁抱。然而,他問:「我可不可以吻你?」女人只會在心裡罵他是個蠢材。他什麼也得不到。
他想留在她家裡過夜,也不必問可不可以。她想你留下,她會向你暗示。她想你走,她也會向你暗示。什麼情況下應該留下,男人難道不知道嗎?
他問:「我可不可以拖著你的手?」這真是令人生氣。除了說:「不可以。」她根本沒有別的選擇。女人被自己喜歡的男人第一次拖著手,是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驚喜,男人先徵求同意,那就再沒有驚喜可言。
男人什麼時候才會弄清楚哪些事情應該徵求女人同意,哪些事情不必徵求她同意?這個缺點好啊!
我們常常說,喜歡一個人,除了愛他的優點之外,還要接受他的缺點。
「接受」這兩個字聽起來很無奈。「接受」是不夠的,我們應該愛上他的缺點。
他這個人好是好了,但是沒什麼情趣,做人一板一眼。沒情趣也不錯啊!起碼他這個缺點很好啊。
他這個人佔有慾很強,要你完全屬於他。他妒忌你和其他異性。他要天天都見你。他給你的空間並不多。這個缺點好啊!總好過他一個星期才見你一天。
他這個人沒什麼野心,不夠勤力,也不夠進取。最討厭的,是他常常說:「這麼勤力幹嘛,隨遇而安就好了。」這個缺點不算缺點啊!誰說做人一定要有野心?
他是個冒失鬼,常常遺失東西,不是忘記這件事,就是忘記另一件事。坐飛機也忘記帶機票。這個缺點好可愛啊!這麼冒失的人一定沒什麼機心。
他不修邊幅。吃飯的時候常常把衣服弄髒,穿得隨便,吃東西也沒品味,又不會享受人生。這個缺點好特別啊!這種可愛的冒失鬼很難找的。
他情緒化、任性、敏感、多情、不能給你安全感。這個缺點好浪漫啊!
從今天開始,不要接受他的缺點,要愛上他的缺點。祖先的一棍
聽,在原始初民社會裡,男人看上了女人,只要一棍把她打昏,拖回洞裡,大家從此就可以住在一起,快快樂樂地生活。
一虧走天涯的時代已經變成考古學。男人想獲得女人芳心,必須有一技傍身。那一技當然是指專業技能,最好是靠讀很多書而獲得的專業資格,而不是靠當學徒學回來的技能。
漸漸,一技傍身也是不足夠的。男人想得到女人垂青,最好還有一層物業、一車和一筆可觀的積蓄,有物業的男人是最有安全感的。
一技、一層物業、一車、一筆可觀的積蓄,只是基本條件。男人要得到女人,還要有一顆不變的心。光是提供物質是不足夠的,他必須讓她覺得幸福。他必須承諾不會變心。他要很愛她,體貼她,照顧她。
有了一顆不變的心,他還要嚴格遵守一夫一妻的制度,與她一生相依。
今天的男人,為了把女人拖回洞裡,先要苦學成材,然後要一技、一層物業、一車、一筆積蓄、一顆不變的心、一夫一妻,一生相依。最後,男人悲痛地發現。自己付出那麼多,只換來晚上一宿。他們一定很羨慕祖先的那一棍。都是看在愛情的份上
男人都自以為有幽默感,這不是他們的錯。是女人的錯。
孵相識的時候,男人說笑話,女人為了討他歡心,總是掩著嘴巴笑個不停,還豎起大拇指恭維他:
「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男人受到鼓勵,更努力的說笑話。
兩個人開始談戀愛,男人說笑話,女人總是呵呵大笑。她愛他,他說什麼都是好笑的,他說笑話特別幽默,他說悲劇也特別感人。男人看到女人笑得流下眼淚來,誤以為她聽懂他的笑話。其實她根本聽不懂,她只是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