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思念裡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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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頁

 

  爸爸的味道,總是離不開他的謀生伎倆。爸爸老了,那種味道會隨風逝去。我們曾否尊重和珍惜他身上的味道?

  你爸爸是什麼味道的?跑不到終點的小說

  寫小說的朋友說,寫長篇小說,最興奮是還沒下筆之前,最痛苦是開頭,最享受是寫到中場的時候,最意興闌珊是差不多寫到結局的時候。

  還沒下筆之前,腦海裡有很多想要說的話,有很多精采的情節和特別的人物,那個時候,自以為即將要寫的將是代表作,所以很興奮。

  真的要下筆的時候,卻苦惱萬分,開頭那一萬字,往往寫好又不滿意,不停在改,因為萬一開頭寫得不好,就沒心機寫後面的故事了。

  寫到中場,開始進入狀態,完全投入小說的角色裡,揮灑自如。那個過程,是一種人享受。

  整個小說寫了三分二,只餘三分一,這個時候,作家忽然意興闌珊,因為他已經知道結局,他的精力在中場時也差不多用盡了,這時有點氣力不繼。運動員看到終點就興奮,拼盡全力衝過去,作家是怪物,看到終點就覺得人生沒意義,懶得跑過去。

  寫小說的過程,也像戀愛,找到目標時最興奮,開頭患得患失,到了中場,情到濃時,那是最快樂的。年深日久,激情過去了,不免有點意興闌珊,這個時候,已不是很多人能夠跑到終點。年齡可以是這樣

  女人被問到年齡的時候,總是有些尷尬。說是秘密的話,別人覺得你年紀一定不小,所以不肯說出來。

  年齡可以不是數字,下一次,你不妨這樣回答:

  「我已經過了想結婚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相信承諾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想結婚的年紀,可是還沒超過相信承諾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相信男人會改變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喜歡聽甜言蜜語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相信愛情是生命的全部的那個年紀。」

  「我已經過了『有情飲水飽』的年紀。」

  「我已經過了沙灘漫步和數星星的年紀。」

  「我已經老得不能再失戀一次。」

  「我對愛情還有憧憬,我是否仍是太年輕?」

  「我還停留在等待白馬王子出現的年紀。」

  「我年輕得以為雖然我拒絕了一個男人的愛,但他這一輩子也會保護我。」

  你追問:「那你今年到底有多大?」

  我已經說了這麼多,你還猜不到?你還要問?我真想知道你的智商是屬於什麼年紀的。那些年輕羞澀的日子

  一個女大學生來信說,她愛上了年紀比她大二十年的教授,她知道她和他是沒可能的,但她無法不去想他。她覺得很痛苦。

  情竇初開的少女,總是很容易愛上老師,只要他不是長得太難看,不是老得要拄著枴杖走路,她很容易就把初戀投向他。

  她老是覺得老師對她特別好,特別賞識她。很多時候,這只是一個女孩子一廂情願的想法。除了爸爸或者哥哥之外,女孩子第一個接觸的男人,往往就是學校裡的男老師,在沒有比較之下,她總以為他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她願意愛他一輩子,甚至為他放棄一切,也期待他為她放棄一切,轟轟烈烈地談一場戀愛。其實,他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

  真正的愛不是對一個高高在上的人的崇拜。愛應該是平等的,學生愛上老師,那根本就不平等。

  他的人生經驗比她豐富,讀書比她多,階級比她高,在她那些年輕羞澀的日子裡,他是她的夢中情人,但是一旦離開學校,認識其他男人,她才恍然明白,她對老師那一份感情是仰慕,不是愛情。

  有哪個女孩子不曾喜歡過一個長得俊俏又有才華的男老師呢?那沉溺的歡愉和羞澀的痛苦,曾使我們自以為懂得愛情;後來有一天,我們也得微笑著承認,那不是愛情,那是成長的小插曲。十六歲與十九歲的輕愁

  一個十六歲的男孩子愛上了他十九歲的女同學,他說她幾乎是沒有缺點的,人長得漂亮,品學兼優,還會下廚。

  他曾經鼓起勇氣向她剖白,她溫柔地說:「你很好,但不是好得可以做我男朋友。」

  他並沒有因此而灰心。那天晚上,他為她補祝生日,還送了一份小禮物給她。她說:「你真傻,值得嗎?你會後悔的。」他說:「我永遠不會後悔。」她笑說:「不要這樣傻。我愛著另一個男孩子,但他愛著另一個人,已經有兩年了。」沉默片刻之後,他問她:「你會否介意男朋友的年紀比你小?」她說:「別浪費你的時間。」他說:「不,我愛你。」她歎了一口氣說:「不要這樣傻。」

  這一天就這樣結束了。男孩子問我,她心裡到底想些什麼?

  她在對話中三次說他傻,她的確嫌棄他年紀太小,她不會愛上他。她的心事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

  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在少年時代,相差三歲是一個太遙遠的距離了。十年後或者十五年後,三歲的距離又會比現在近得多。

  十六歲的男孩愛上十九歲的女孩,是年少的輕愁,不要難過,當你六十歲,你還是會愛上十九歲的女孩子的。一雙襪子的愛

  我們都曾經自以為很愛某人。分手的時候,我們哭著對他說:

  「我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這樣對我?」

  後來,我們愛上另一個人。這個時候,我們才發現自己從前並不是很愛那個人。我

  們並沒有怎麼為他付出過。他離開是應該的。

  V曾經很痛恨男朋友離開她,後來有一天,她忽然想起自己跟他一起一年多以來,只是在他生日時送過一雙襪子給他。她吝嗇到這個地步,怎能說是愛他?可憐那個男人當天還給她摑了一巴掌。

  為什麼我們會一廂情願覺得自己很愛某人?也許是因為他首先不愛我吧。他首先不愛我,我便覺得我太愛他,為他付出太多。分手的時候,哭得死去活來,深覺自己被對方辜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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